福光股份: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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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
素,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将在 2024 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 30%,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0%,并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
案。
   ?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274,535.6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合并报
表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321,330,009.78 元、289,228,435.40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
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将在 2024 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3 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同意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
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
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
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须在满足既定的条件后方可实施,最
终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以董事会后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方案为准。
  (3)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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