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013,103.3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9,065.5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40,264,488.27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22,818,388.40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
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
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比例”的规定情形,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
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
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和未来发展,2023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
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关于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
的经营现状,客观公正、合法合规,能有效兼顾股东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良性
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