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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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张旻逸先生作为
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
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司在官网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
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1年12月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2021
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2年1月18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8,053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13人。
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剩余未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作废失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2年11月15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完成,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72万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人。公
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
  (九)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
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后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5月10日完
成上述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758
万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13人调整为97人。2023年5月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剩余
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未达成导致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不得行权
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期权的情况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4人已离职、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中1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合计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612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业绩
考核条件未成就,除已离职人员外,剩余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930.9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96.6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公司需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639.5万份。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由97人调整为83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9人调整为8人。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后续实施,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损害股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符合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符合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该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
序,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
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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