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 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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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7          证券简称:地素时尚           公告编号:2024-013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地素时尚”)于 2024 年 4 月 25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中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5,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该事项已得到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5)、
               《地素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 2,579,500 元加上 5 名被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所需支付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少至 477,051,282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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