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
(4)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5)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6)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
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
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7)人员规模:截至2023年末,上会合伙人人数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上会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认为上会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
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根据审计业务协议约定,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上会对公司2023年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
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
同意续聘上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双方就以下问题进行了沟通:上会及其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
排、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在审计完成阶段,
双方就重大及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结论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财务决算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
监督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对上会
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上会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