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 上海港湾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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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4-004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刘亮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完整、准确、真实
地介绍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和 2023 年末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介绍了 2023 年度监事会任职及运作情
况、日常监督情况、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等。公司监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
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港湾
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
范作用。《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
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 2024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公司根据
《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
同业薪酬水平,拟定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工作职能及公司薪酬制度领取薪酬,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八) 审议《关于确认 2023 年度监事薪酬并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
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23 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拟定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需要,有
利于提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被担保公司财务状
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部分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公司作
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相关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为合并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系公司
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
终审批期限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0)。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完成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
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港湾
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告》。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
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费用并签署相关
协议。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209.88 万元(含税),
预计 2024 年度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变动不会超过 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11)。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明确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港湾
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4 月)》。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
期内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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