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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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
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
责,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查阅资料、现场了解、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等
方式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
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内部控制、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实施了有效
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情
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发展。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监事会一致同
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
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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