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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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主要原因:目前公司处于重整后的信用
和融资功能修复阶段,经营性现金流须按照重整(重组)方案安排满足还本付息,
以及维持再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 11,393,012,767.58 元。结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
心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建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22,217,764,14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 发现金 红利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为 5.39%。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5,702,453.59 元,拟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122,197,702.8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煤炭、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在当前能源转
型期间煤炭和火电仍然是我国最重要、最稳定、最安全、最可信赖的基础能源,
作为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建设新能源体系中发挥着兜底保障
作用。随着国家 “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实施,新能源产业不断加快发展,对
于煤炭和火电消费需求增长将逐步放缓,传统煤炭、电力企业也将加快推动向绿
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自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重整以来,公司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但企业信用和
融资功能尚未完全修复,仍处于重整后的恢复发展阶段。目前,公司立足能源资
源禀赋优势,深耕煤电主业,充分发挥焦煤核心供应商、电力区域保供主力军作
用,煤炭业务稳产增效、保持良好经济效益,电力业务抢发电量、效益持续改善,
海则滩煤矿项目加快建设、储能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按时还本付息和发展持续向好。
    (二)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利润 22.66 亿元。公司虽然实现盈利,但目前融资功能尚未完全修复,偿还债务、
维持再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截至 2023 年末,
公司有息负债本金余额 411 亿元,根据公司重整方案及子公司债务重组协议,预
计 2024 年需偿还债务本息约 54 亿元。自 2018 年 7 月 5 日发生债务违约以来至
本金 185.34 亿元、以股抵债偿还本金 174.42 亿元、支付利息 119.44 亿元,共计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夯实煤炭与电力主业,不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经营性
现金流稳定,并将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保障重点项目建
设,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及重点项目建设,以确保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优化债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有利
于实现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
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表
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发展、
现金分红等情况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聚焦能
源主业、扎根实业,坚持“煤电为基、储能为翼”发展战略,不断夯实煤炭与电力
主业基础,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增
强抵御市场波动和行业周期性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同时,
有序推进储能产业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公司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持续向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
体价值,以实现对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公司将认真贯彻与落实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
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精神,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
理念,结合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影响,积极进行现金
分红安排,与公司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确保满足现金分红监管政策要
求,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
虑了公司重整后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充分
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
际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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