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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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4-019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 2023 年度净
利润为 9,746,208.82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255,045.17 元,
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数为-299,712,892.87 元。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未
来可持续发展等角度考虑,综合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公司拟定 2023 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
分配利润。截止 2023 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299,712,892.87 元,暂不具备
利润分配的相关条件,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做出的相
关承诺。鉴于公司 2023 年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数,
目前尚未达到分红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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