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作玖

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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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姜作玖
     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
年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
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姜作玖,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此芯科技(上海)有限公
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曾任大连旭肖子浮法玻璃有限公司财
务经理,普华永道、IBM、埃森哲等公司担任咨询总监,普
华永道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监,平安城市建设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业务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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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候
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会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 次;
应出席股东大会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分别出席了担任委员
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并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了
公司厂区。
  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高度重视,定期安排生
产经营情况汇报和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关注了公司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针对钢铁行业的特点,要求审计师做整个公
司全流程的金属平衡,以确保投入、产出的平衡,跑冒滴漏
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也要求审计师对库存盘点专业机构所使
用的方法和模型进行验证,从而确保原燃料的库存的真实
性。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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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披露,未发现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错报漏报。
     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由于客观
的各种原因,凌钢同关联方有较多的原燃料采购,一些常规、
标准的关联交易产品比较容易评判必要性和市场价格;对于
一些矿石等非标准产品,由于品位、水分、形态、交货地等
原因,比较难以客观的评价公允性,本人提出了需要审计师
抽样对比同时期市场上矿石品位类似的矿石价格进行比较。
也要求审计师按客户进行毛利率检查,以证明是否有关联交
易的偏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公平合理,
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凌钢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以及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的
担保均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并
进行了披露。2023年,公司已积极协调凌钢集团采取措施陆
续解除担保,至2023年末,公司为凌钢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余额已由年初的32.12亿元降至6.54亿元,降幅达
公司也在采取积极措施解除相关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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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直接或间
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
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
的情况。
     关注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召集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公司聘任总会计
师人选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聘
程序合法;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指标进行了修
订,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考核评价,履行
了内部决策程序,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勤勉
尽责的义务,薪酬发放符合制度规定。
     关注了公司发布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和2023年
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业绩预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召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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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招投标之前
补充了一系列的意见,并在评标过程、潜在供应商谈判等方
面,帮助公司补充完善了审计团队的力量,最后提交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查了招标文件,完成了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为公司进一步降低了审计费用。
  关注了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2023年,公
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
知》(财会[2022]31号)文件“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
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
更新、检修、维修等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发生较大变化的实
际情况,对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重新进行核定并参考周边
钢铁企业数据,对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类
及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均履
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利用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
  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了督促;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各季度内
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
告;对内部审计部门的运作进行了指导,包括但不限于对于
重大投资的后评估和效益审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
审计工作进行了多轮沟通,就存款盘点估算模型、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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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金属平衡,客户/产品品类的毛利贡献等多角度校验财务
报表等方法进行了实施。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协商,确定了预审时间、初稿完
成时间和正式报告的出具时间。
  关注了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公司2022年度亏损,结合生
产经营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未进行利润
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注了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2023年,公司及股东均严
格履行了承诺。
  对公司 2023 度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
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执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
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
的业务与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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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
行,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报告期,公
司对内部控制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要求进行了自我评价,并
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未
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真履行职责。董事会全年共召开了 18 次专门委员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关联互保、绿色
发展综合改造、烧结机系统改造和高炉装备升级建设等重大
事项。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生产情况
及市场形势,全年共向董事会提交 9 项提案并获董事会审议
通过。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根据公司《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重点关
注了公司 2022 年度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和审阅、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等,监督与评价了年报审计机
构工作,提出了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指导了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等,根据监管相关要求,提出了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建议,审查了公司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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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评价办法》,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制定了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绩效薪酬考核指标、2023年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战略引领考核指标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
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资格及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本人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
司现场工作时间共计 5 天。主要工作内容为参加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等会议,考察公司生产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
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及时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参与
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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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对外担保、财务信息等事项,继续勤勉、尽责地做好自
己的工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继续为公司的
发展出谋划策。
           独立董事:姜作玖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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