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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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4-0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公司(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
发有限公司
  (二)提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
  (三)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
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
力和发展前景,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提议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在回购
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目前,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
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
                                 》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
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及时公告。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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