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泰克: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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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68      证券简称:思泰克        公告编号:2024-021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上
述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
购、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6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80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4 年 5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本企业/人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在锁
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
对减持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市头东一路 273 号
  联系人:黄毓玲、兰邦靖
  电话:0592-7263060
  传真:0592-726306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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