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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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川科技”、“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遵循的基本原则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
超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权力。
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
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一)公司的内部控制要素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
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员工日常行为
规范》《公司文明办公规定》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
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内部规范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
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
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
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
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
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
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
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公司秉承“诚信、务实、创新、
高效”的经营理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5)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
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
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
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
施。
  (6)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
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
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逐步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
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
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
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较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
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
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公司制定了“将长川科技打造成为国际集成电路装备的知名品牌”的长远整
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
一位员工。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
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
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
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
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
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
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
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
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
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
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
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
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
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
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
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
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
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
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
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
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
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
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
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就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
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
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
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二)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
司主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公
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
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公司已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
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规定下属企业严禁进行期货交易、严禁擅自向外单位
出借多余资金、严禁向职工集资、严禁私设银行账户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影响货币资金安全的重大不适当之处。
构,选择恰当的筹资方式,较严格地控制财务风险,以降低资金成本。公司筹措
的资金没有严重背离原计划使用的情况。
货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特别对委托加工物资加强了管理。应付账款
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权
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
面没有重大漏洞。
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
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
偷拿、毁损和重大流失。由于受公司销售体系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存放于客户
处供其试用,公司指定相关人员跟踪管理,并定期进行对账,能够及时、准确地
反映到会计核算系统中,但对这部分存货实物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尚需进一步落
实。
理和预算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了费用的开支标准。能够及时对比实际业绩和计
划目标,并将比较结果作用于实际工作方面。
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合并范围内企业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按照统一的内部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实
行催款回笼责任制,对账款回收的管理力度较强,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律将收款责
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货款回收率列作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但在实际经营
过程中,存在个别客户未能及时按约支付货款的情况。权限上,在公司本部的授
权范围内,下属企业可自主对外办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货款结算业务。
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使用、分级核算”的办法。对工程项目的预
算、决算、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较强。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款项必须在
相关资产已经落实,手续齐备下才能支付。工程项目中不存在造价管理失控和重
大舞弊行为。
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相应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采用不同的投资
额分别由公司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各分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投
资。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投资处置等环节的管
理较强。公司没有严重偏离公司投资政策和程序的行为。
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已作了明确规定,对担保合同
订立的管理较为严格,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防范
潜在的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利分配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子公司须按时报送财务报表和各项内部管理报表,
并对其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子公司每月或每季度结束后将财务报表和
经营情况向公司汇报;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由公司审批。
  四、公司准备采取的措施
  公司现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
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对于目前公司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拟采取下列措施加以改进:
  (一)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加强款项收付方面的稽核力度,进一步充实审查
力量。尤其是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加强客户信用政策管理,落实有
关货款回收责任制,强化考核,确保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二)加强账实核对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记录的处理程序,完善岗位责任
制,对有关实物资产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盘点工作,及时对账实核对的结果进行
处理。
  (三)对存放于客户处供其免费试用的产品进行定期盘点,保证公司资产的
安全和完整。
  (四)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海外子公司相关人员的
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
作胜任能力,加强子公司与母公司经营业务的协同。
  五、长川科技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综上,公司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检查长川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
查阅三会会议资料、决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陶劲松        张   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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