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公司 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董事会就此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现就董事会出
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 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4 号),立
案调查事项已形成了最终处罚结论性意见,公司及相关人员均已按要求落实执行
完毕相应行政处罚决定。本次立案调查结论未对公司 2022 年度及前期财务报告
数据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所做出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