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5 公司简称:ST 景谷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吴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琳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22,618.26元,2023年末合并
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 分配利润为 -452,423,301.98元; 2023年度母公司 净利润 为 -
由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行业政策变动、税收政
策变化、原材料短缺及价格上涨和产品价格波动、资产负债率较高、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无法
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不足、重组整合、商誉减值等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景谷林业、
指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ST 景谷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云南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周大福投资 指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磁晅沛曈 指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银木业 指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欧美木业 指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盈格迪 指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京保基金 指 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技改基金 指 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 指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
永恒木业 指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九森木业 指 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
兴发林化 指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章程》 指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景谷林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 YUNNAN JINGGU FORESTR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YJF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吴昱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汶静 王秀平、梁丽华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
座2201A
电话 010-65973368 0871-63822528
传真 0871-63822528 0871-63822528
电子信箱 jglymsc@163.com jglymsc@163.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公司办公地址 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66400
公司网址 http://www.jgly.cn
电子信箱 jglymsc@163.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景谷 600265 *ST景谷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文政、王思淳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589,735,449.99 113,196,313.32 420.98 137,029,110.46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 586,183,949.38 110,081,747.87 432.50 125,419,910.46
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7,573,589.44 -35,989,178.52 不适用 -30,769,663.03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本期末
比上年
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总资产 979,282,699.20 465,255,965.49 110.48 311,957,033.37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7 不适用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7 不适用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6 -0.28 不适用 -0.2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8 -13.68 不适用 -99.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77 -22.10 不适用 -108.54
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对唐
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51%股权的收购,汇银木业自 2023 年 3 月起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并汇银木业的财务数据后,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了较大幅度
增长。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6,612,012.86 181,679,734.54 172,663,487.27 168,780,21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1,131.27 3,222,750.14 105,325.03 3,285,674.36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171,074.71 2,680,366.45 430,831.34 -8,513,712.52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711,052.65 43,238,020.30 24,424,605.16 38,173,566.39
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如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适用)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9,590,596.16 10,922,961.32 1,519,713.39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921,243.59 403,999.46 578,180.34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
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
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 1,708,939.42 2,652,266.75
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收入和支出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288,500.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
-269,279.58 110.08
后)
合计 13,896,207.70 13,718,821.45 2,573,800.43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
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与概述
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面对复杂形式带来的挑战,公司在 2023 年度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优
质主业资产、关停多元化经营业务、合理配置经营资源、盘活不良资产、剥离亏损资产、降本增
效等多项措施并举,有效扭转了经营颓势,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
力均得到大幅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973.5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 420.98%,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2.26 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壮大综合实力,公司在 2022 年启动了收购汇
银木业 5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23 年 2 月 28 日,汇银木业取得了河北省保定市唐县行
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银木业 51%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成为汇银木业的控
股股东。
汇银木业立足中高端纤维板、刨花板的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人造板行业具有
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并成为索菲亚、皮阿诺等中国知名家具制造企业常年合作的优质供应商,在
下游客户中积累了较好的市场口碑。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制造板块的产品覆盖胶
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进一
步提升了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增强了公司综合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汇银木业的投后管理,通过委派董事(占汇银木业董事会过半数席位)、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进一步建设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加强各项交易及信息披露合规管理等方
式促进管理和融合,加强风险控制,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运作。
报告期内汇银木业业绩完成情况良好,2023 年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248 万元,净利润
(1)人造板制造业务
本,提质增效,发展人造板制造业务。
汇银木业:一是把握市场需求契机,拓展市场客户规模。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
等要求,有针对性的制订灵活的销售价格机制,实现销量和收入的双增长;二是挖掘设备潜能,
通过设备技改提高产能和品质。刨花板生产线不断研究切合实际的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并在成品
含水率的控制上突破了瓶颈,提升了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消耗,确保客户需求得到了有效、可持
续的保障;中密度板生产线加大力度抓好生产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发挥密度板生产线的大板及多
品种的优势,保证设备有效的运转率和压机效率,同时顺应市场,加速新品种的研发,在模压门
板、定制化染色板等产品的生产上取得了突破。
永恒木业:一是严格实行精细化管理,通过人员优化、提高工作效率,持续关注原料市场行
情,灵活调整采购单价、控制原料验收质量等实现降本增效,提高毛利率。2023 年,永恒木业人
造板产品毛利率从 3.61%上升到 7.43%,同比增加 3.82 个百分点;二是在 2023 年度单板价格整体
下滑的情况下,通过稳定质量、加强沟通等措施稳定出口业务,通过合理增加人工晒板量、降低
干燥成本等措施降本增效,
同比增加 81.01%。
(2)营林业务
积极做好林地管护。一是大力推进公司与农户合作造林地的采伐工作,收回公司前期造林成本,
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天然林调查核实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办发〔2022〕13 号)等文件精
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 2023 年 2 月正式启动公司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准
备、培训、实地调查、上报、实地审查、核实、评审等工作,公司核心基地范围内错划为天然林
并申请转为人工林的近 3 万亩林地项目,已通过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邀请的专家组的评审,公
司还将进一步积极推进天然林调查核实及划转人工林申报工作;三是追收往年已签订林地林木出
售合同的交易款;四是加大巡查、宣传力度,落实各项措施,持续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和规范治理。
持续改进优化现有控制管理、风险评估体系及业务流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还组织中介机构对汇银木业进行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截至 2023 年底,汇银
木业内部控制体系已经搭建完成,《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内控管理手册》已制定完成,企业微
信流程设置完毕并正常运行。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符合最新法律
法规、监管规则、公司内控手册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战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
制度》《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
度》《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在内的多项内部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和修订,并按照规定对上
述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披露程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其业务范围较广、产品种类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
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消费市场、提高家居生活质量等方
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林化产品制造(委托加工模式)和营林造林等业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的人造板制造业
务属于“C-制造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行业;公司的林
化产品制造业务和其他属于“C-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
业-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行业;公司的营林造林业务属于“A-农、林、牧、渔业-02-林业”
行业。
(一)人造板制造行业
人造板是以木材或其他非木材植物为原材料,经过一系列的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单元材料后,
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而制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人造板的诞生,标志着木材加
工现代化时期的开始,使制造过程从单纯改变木材形状发展到改善木材性质。人造板还可提高木
材的综合利用率,1 立方米人造板可代替 3-4 立方米原木使用。天然木材存在树节、虫眼、开裂等
缺陷,而人造板不仅原料来源广泛、物理稳定性强,还克服了天然木材的各种缺陷,并且可作阻
燃、防潮、防蛀、耐磨等各种功能性处理,能使劣质原料变成幅面宽展的优质板材。人造板因其
资源利用率高、原材料要求较低等特点广泛运用于建筑装饰、木制家具制造行业。
我国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国,年生产、消费人造板约 3 亿立方米。
随着家居消费市场的持续发展、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日益严格的督查监管,我国人造板行业顺
应发展趋势,逐步由总量扩张转向结构优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在环保意识增强及人造板产业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行业增速有所放缓。
图:2013-2022 年中国人造板产量
单位:万立方米
《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 2023》
数据来源:
需求端方面,人造板产品质量稳定、应用领域广泛,产品优势较为明显,产品需求不断提升。
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 2023》
,2022 年我国人造板产品消费量约 2.7922 亿立方米,同比下降
平,人造板产品的产销逐渐趋于平衡。
图:2013-2022 年中国人造板消费量
单位:万立方米
《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 2023》
数据来源:
(二)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业
林产化学产品(以下简称“林化产品”)指将森林植物资源经过化学或生物技术加工后生产
的各种产品。我国林化产品可以分为木质纤维原料的化学利用和非木质林业原料的化学利用两大
类。根据国家林草局编纂发布的《中国林业和草原年鉴(2022)》,林化产品分为松香类产品、
烤胶类产品和紫胶类产品三大类,按加工程度不同分为初加工和深加工产品。
林化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农业、工业等诸多领域。例如:松香、松节油、糠醛等林
化产品均为重要的工业原料,活性炭是全球重要的环保产品,天然橡胶是全球紧缺的战略资源,
棕榈油是中国第二大植物油消费品种。
与石油化工产品相比,林化产品是以森林植物资源为原料生产的环境友好型和可循环利用的
化学品,具备可再生、可降解、二氧化碳零排放等优势。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森
林覆盖率 22.96%,森林面积 2.2 亿公顷,其中人工林面积 0.8 亿公顷、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森林
蓄积 175.6 亿立方米,森林植被总生物量 188.02 亿吨。相对于我国石油资源的短缺,林化行业的
发展具有天然的资源优势。因此,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林化产品因其资源可再生性,
具备稳固的发展基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可再生资源的需求在逐步增加,林化产品
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公司的林化产品主要包括松香和松节油。松香和松节油属于非木质林业原料的化学利用,是
由从松树中采集的松脂经初加工环节后得到的林化产品。
①松香
松香是林化产品的主要品类,深加工产品包括涂料胶粘类树脂(又称工业树脂)、油墨树脂、
歧化松香、食品级树脂、氢化松香、聚合松香、松香施胶剂等,可广泛运用于胶粘剂工业、橡胶
工业、油漆涂料工业、医药工业及食品工业等领域。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松香生产国,其中广西、
江西、云南、广东、福建和湖南等省份地区是我国脂松香的主要产区。
②松节油
松节油是松脂经初加工环节制取松香过程中产生的关联产品,每生产 1 吨松香大约可同时得
到 0.13-0.26 吨松节油。根据制备方法的不同,松节油可划分为脂松节油、硫酸盐松节油、木松节
油和干馏松节油,目前我国松节油的主要来源为脂松节油。松节油的主要成分为α-蒎烯和β-蒎
烯,对其进行深加工后可得到松油醇、合成樟脑、冰片等化学产品,广泛应用于日化用品、医药、
油墨和香精工业生产中。
(三)林业行业
林业是指以树木种植、森林资源开发和森林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包括护林、育林、
造林、采集与加工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森林采伐与更新。林业在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新能
源战略、绿色增长、应对气候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均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当前,我国林业产业
结构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已由单一的营林和木材采伐演变为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木材
加工、人造板制造、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等三产门类齐全、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了涵盖第
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在内完整的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林业的产业链上游业务一般是指森林经营
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对天然林、天然商品林等禁止采伐的森林资源进行种植、维护
及管理,对商品林进行采伐和活木林出售;中下游业务主要包括原木加工和木制品的生产、制造
和销售等。
林业不仅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也是国家“双碳”目标实
现的基石。近 10 年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在产业规模、产业结构、林产品贸易及助力脱贫攻坚
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我国林业产业规模快速壮大,林业产业总产值逐年提高。近年来,各级
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林业快速发展。截至 2022 年年末,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已
达到 6,820.83 亿元。具体如下所示: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林化产品制造(委托加工模式)和营林造林等业务。
具体业务构成如下:
(1)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造板产品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产品,主
要用于木制家具制造、建筑行业。
生产线和年产 24 万立方米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为了更好地为刨花板和密度板生产线提供优
质原材料,有效缓解枝丫材等原材料供应的季节性价格波动问题,促进废弃木料的循环利用,汇
银木业于 2022 年启动建设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办理完毕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该项目的主要工艺流程是通过机器设备对废弃建筑模板、门窗料、木质家具及木质
包装物等木料进行破碎、清洗、分离等加工后,形成的废旧木料由粉碎机粉碎后进入木质冲料仓,
定量喂入辊筛分出大木料和细木料,大木料进入清洗塔,清洗塔将木料内石块、金属等异物简选
出,剩余的合格木料进入存储料仓,辊筛选出细木料进入风选机,将内部石子、金属选出,合格
木料进入存储料仓,最终形成满足后续生产需求的木片物料。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汇银木业废弃
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已办理完成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施工许可批文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和 2023 年 7 月 27 日获取完毕,目前正在申请办理项目验收申报手续。
(2)业务经营模式
a) 采购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木、半成品板材及枝丫材、锯末等木质原料和尿素、甲醛
等非木质的化工原材料,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门结合生产计划、市场价格、安全
库存量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流程,选择相应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b) 生产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依据市场环境及订单数
安排生产。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各工序,并对产品质量等方面实施全面管控,保证
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c) 销售模式
公司的人造板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包括家具制造
厂商、板材加工厂商等生产型企业及承接施工项目较大的建筑施工、装修企业;经销客户主要为
建材批发零售企业。
(1)业务概述
公司通过委托加工的模式生产松香、松节油等初加工产品及歧化松香产品。
(2)业务经营模式
① 采购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松脂,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因松脂主要依靠人工采集,公司
直接向脂农收购松脂原料。
② 生产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生产模式为委托加工生产。公司向兴发林化租赁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松
香、松节油生产设备,并将自有松脂移交兴发林化进行生产加工,兴发林化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
标准及数量向公司交付生产后的林化产品,交付的林化产品经公司验收合格后入库,以备销售。
公司与兴发林化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中严格规定了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品类、数量及质量等要
求,保证了公司对生产环节的有效控制。
③ 销售模式
公司对林化产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直销客户主
要是林化产业链下游的深加工生产型企业,经销客户主要是从事林化产品批发分销的贸易商。
(1)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营林造林管护工作,推进林下经济种植和农业种植相关业务研究,
主要产品为木材及活立木,主要用于原木加工和木制品的生产、制造。
(2)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的销售分为林木销售及活立木销售等方式。公司林木销售的方式为委托劳
务人员将采伐后的原木销售给客户;活立木销售的模式是公司将活立木和一定期限的林地使用权
一并转让,公司不负责采伐、运输作业。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对汇银木业的控股权收购,汇银木业自 2023 年 3 月起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汇银木业自 2012 年成立以来,专注于高端刨花板和高中密度纤维板的生产
与营销,完成汇银木业的控股权收购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制造板块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汇银
木业人造板业务模式与公司既有人造板业务模式相似。整体而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
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地理资源优势
景谷林业所在地景谷县森林资源丰富,景谷县所处的普洱市共有林地面积 5,399.61 万亩,森
林覆盖率达 74.59%,森林面积 4,955.82 万亩(其中,思茅松面积 2 千余万亩),森林蓄积量 3 亿
立方米,全市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天然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居全省第一,是云南重要的林区
和木材生产基地,是我国松香的重点产区。景谷县共有林业用地 964 万亩,有林地面积 882 万亩,
森林覆盖率达 80.69%,活立木蓄积量 6,054 万立方米,景谷县是普洱市森林资源储备最多的县。
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公司发展人造板和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等林化业务的持续经营提供了原材
料供应保障,确保公司人造板产业、林化产业运营稳步发展,有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汇银木业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地处华北平原中部,林木资源丰富,河北省内的石家庄、
邢台、张家口等地区是汇银木业原料供应的主要来源地,有利于原材料的持续稳定供应。河北省
共有森林面积 9,901 万亩,森林覆盖率 35.3%,森林蓄积量达到 1.75 亿立方米。周边的山西省森
林面积约 5,543 万亩、内蒙古森林面积约 4.08 亿亩等等,依托于华北平原通畅的交通路网,以上
地区成为了汇银木业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来源。近年来河北及周边省份大力推行的“退林还耕”政
策,也为汇银木业提供了良好的原材料供应保障。
(二)品牌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专注于高端刨花板和高中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与营销,“汇银”牌刨
花板和密度板产品销往北京、天津、山东、河南、黑龙江、上海、内蒙古等地,取得了良好的信
誉和市场份额,形成了扎实而稳定的客户群体,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的品牌和信誉良好,长期
合作关系稳固,基础客户的忠诚度较高,如索菲亚、皮阿诺等中国知名家具制造企业均为汇银木
业常年合作的优质客户。汇银木业连续获得“2018-2022 年度十大刨花板品牌”、“2018-2022 年
度十大纤维板品牌”、“中国板材民族品牌”、“中国板材国家品牌”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国
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
号,汇银木业人造板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绿色产品认证、FSC-COC 认证、美国
加州 CARB 认证,美国 EPA 认证、日本 JIS 标准 F☆☆☆☆认证,还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
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能源管理体系五体系认证,致力于向市场
及消费者提供更加绿色环保健康的产品。
景谷林业人造板产品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市场认可度,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航天”牌人
造板产品凭借其优良的品质,在西南地区享有较高的声誉。
(三)产品和产能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已经形成的产品和产能在河北省及周边区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为公
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汇银木业现有年产 23 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世界先进的 4 尺连续
式热压机)和年产 24 万立方米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德国迪芬巴赫设备)。所生产的刨花板产
品板内密度偏差小、静曲强度高、甲醛释放量低、内部结合强度高等优点,产品符合 GB/T4897-
GB/T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CCGF407.7-
装修等。所生产的密度板产品具有密度高、内部结合强度大、静曲强度高、握钉力强、甲醛释放
量低等优点,符合 GB/T 31765-2015《密度板》标准,广泛用于家具制造、地板基材、电路板托板
等。
(四)政策优势
打造现代林产业是普洱市“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普洱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普
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以林浆纸为主,林板林化为两翼,林业
金融和林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补充的现代林产业集群,把现代林产业培育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千
亿级产业,到 2025 年,现代林产业综合产值突破 500 亿元”。该《纲要》还提出要“优化提升林
化产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设备,对现有松脂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产能提升,引进松香改
性歧化松香、食用松香、冰片、樟脑、高档香精香料等精深加工项目,推进林化产品全产业链发
展”。
河北省 2022 年 5 月印发的《河北省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明确了全省林草产
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化、特色化水平全面提升,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林草产品产量平稳
增长,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明显提升,到 2025 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
值达到 1,800 亿元的目标。前述规划还提出了“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推动木材加
工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强新型绿色低碳制造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
推动生产企业技术工艺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巩固提升人造板、
木制家具等传统产业,鼓励发展定制家具、木结构和木质建材、高性能木质重组材等新兴产业”,
汇银木业的人造板业务及废弃木料循环加工项目均属于政策鼓励范畴。另外,因为汇银木业的主
要原材料枝丫材等属于再生资源的“三剩物、次小薪材”,符合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务优惠
(五)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体系,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规范公司日常决策、管理、经营等活动,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在经营决策方面,公司建立了扁
平式的管理组织架构,提高各环节信息传递速度和决策效率,帮助公司快速应对市场变动,适时
调整战略布局。在管理运营方面,公司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对林产工业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积极挖掘市场潜力,整合优势资源。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始
终坚持规范治理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理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公司健全的法人治
理结构及日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规范有效运行、持续健康发展、控制经营风险、提升
经营质量、提高经营效益提供了切实保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8,973.54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32.26 万元,基
本每股收益 0.05 元,净资产收益率 3.98%;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97,928.2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457.04 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589,735,449.99 113,196,313.32 420.98
营业成本 528,760,579.70 113,679,698.07 365.13
销售费用 2,089,049.75 335,495.78 522.68
管理费用 35,915,979.13 23,888,153.81 50.35
财务费用 20,403,624.12 2,162,474.98 84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125,139.20 -45,421,337.22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912,715.99 -185,268,928.00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970,426.77 234,041,310.31 -15.41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完成了对汇银木业 51%股权的收购,汇银木业自 2023 年 3 月起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制造板块的产品覆盖胶合板、纤维板、
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
行业竞争力,增强了公司综合实力。合并汇银木业的财务数据后,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增加
制造业行
业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增加
人造板产
品
百分点
减少
林化产品 19,438,653.75 23,415,148.26 -20.46 -57.21 -52.62 11.67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增加
国内销售 9.44 540.25 446.05
个百分
点
增加
国外销售 17,822,890.80 14,652,779.07 17.79 12.79 -0.62 11.09 个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细分行业属于制造业行业,公司主营业务按照产品分为人造板产品和林化
产品,人造板产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单板、细木工板等,林化产品包括松香、歧化
松香、松节油等。公司主营业务按照分地区分为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生产量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比上年
主要产品 单位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增减
(%) (%)
(%)
人造板产
立方米 403,463.82 402,827.17 57,876.48 814.45 1,004.62 1,058.13
品
林化产品 吨 2,507.70 2,412.05 219.58 -24.88 -40.34 77.18
产销量情况说明
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因素的影响,林化产品市场价格一直处于持续下跌状态,导致本期林化产品的产、销量较 2022 年
有所下降。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
本期占 上年同
额较上
成本构 总成本 期占总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成项目 比例 成本比 说明
变动比
(%) 例(%)
例(%)
制造业行
业
分产品情况
本期金
本期占 上年同
额较上
成本构 总成本 期占总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年同期
成项目 比例 成本比 说明
变动比
(%) 例(%)
例(%)
人造板产
品
林化产品 23,415,148.26 4.43 49,418,270.95 43.47 -52.62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的股权的过户和工商变更。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汇银木业 51%的股权,将汇银木业及其全
资子公司九森木业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了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的《登记通知
书》,福港舟山工商登记注销完毕,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
范围发生了变化。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19,330.82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29.1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
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5,139.5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28.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
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计提向控股股东借款利息及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
数据所致。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并入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数据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股权收购
款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期 上期期
本期期末金
末数占 末数占
额较上期期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情况说明
末变动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
(%) (%)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货币资金 58,617,956.02 5.99 27,225,079.82 5.85 115.31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应收账款 90,349,420.21 9.23 37,392,692.50 8.04 141.62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应收款项
融资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预付款项 5,696,391.42 0.58 253,703.08 0.05 2,145.30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其他应收
款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存货 26.12 35.67 54.11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已完成
合同资产 954,092.00 0.21 -100.00
出口货物交
付所致
主要是取得
其他流动 的进项税、
资产 预付中介费
所致
主要是本报
长期应收 告期已收回
款 183,900,000.00 汇银木业借
款所致
固定资产 33.88 22,385,840.81 4.81 1,382.04 主要是本报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在建工程 30,883,345.68 3.15 100.00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使用权资
产
续租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无形资产 89,932,418.72 9.18 16,702,512.02 3.59 438.44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完成控
商誉 91,166,746.73 9.31 100.00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收购
形成所致
主要是本报
长期待摊
费用
摊销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其他非流
动资产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应付账款 25,760,766.15 2.63 19,369,753.47 4.16 32.99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预收林
预收款项 1,804,519.36 0.18 680,564.33 0.15 165.15
地租金增加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与客户
合同负债 8,632,410.53 0.88 16,117,686.87 3.46 -46.44
进行了结算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应付职工
薪酬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应交税费 1,337,764.51 0.14 1,994,042.08 0.43 -32.91
告期缴纳上
期税款所致
主要是本报
一年内到 告期并入控
期的非流 26,834,543.97 2.74 1,680,835.14 0.36 1,496.50 股子公司汇
动负债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其他流动
负债
息增加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并入控
长期借款 17.46 100.00 股子公司汇
银木业数据
所致
主要是本报
租赁负债 5,579,062.61 0.57 3,239,840.26 0.70 72.20 告期进行了
续租所致
主要是本报
告期向大股
东借入用于
长期应付
款 284,666,309.60 183,900,000.00
公司汇银木
业股权收购
款
主要是本报
递延所得 告期据税会
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调整所致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以现金支付的方式
收购崔会军、王兰存、京保基金、技改基金合计持有的汇银木业 51%的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
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银木业 51%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成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2023 年 3 月起,汇银木
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详情可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14 日、2023 年 2 月 25 日、2023 年 3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编号为 2023-001、2023-017、2023-018 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023 年四季度,公司筹划拟通过现金收购
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少数股东持有的汇银木业不超过 11%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重大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汇银木业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汇银木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但汇银木
业主要经营业绩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比例将提升。经初步测算,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在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就该事项签署任何交易协
议,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方案尚在筹划中,交易价格、交易最终方案等尚需根
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的风险。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利用各类环保、可再生及循环利用材料,进行高端无醛健康
人造板产品的制造与销售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的工商登记注册程序尚未办理完毕,公
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标
的
截至
是
报表 合作 资产
被投 否 是 投资 预计 是 披露
科目 方 负债
资公 主 投资 投资金 持股 否 资金 期限 收益 本期损益 否 日期 披露索引(如
主要业务 (如 (如 表日
司名 营 方式 额 比例 并 来源 (如 (如 影响 涉 (如 有)
适 适 的进
称 投 表 有) 有) 诉 有)
用) 用) 展情
资
况
业
务
唐县 人造板制
汇银 造、销售,
《中国证券报》
木业 木材加工,
及上海证券交易
有限 非金属废料
所网站
公司 和碎屑加工 自筹
不适 收购 (www.sse.com.
处理,其他 否 收购 27,030 51% 是 或自 长期 4,537.77 否
用 完成 cn)编号为
林业专业及 有
辅助性活
动,货物或
技术进出
口。
合计 / / / 27,030 / / / / / / / 4,537.77 / / /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汇银木业 51%股权。2023 年 2 月 28 日,汇银木业取得了河北
省保定市唐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银木业 51%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成
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汇银木业的重组后,积极发挥管理协同效应,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等措施,对汇银木业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各
方面进行整合,提高了公司的经营效率。公司将坚持推进相关内部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以保障公
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
司在完成重组事项后通过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程序、严格监督日常经营工作等措施,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各方面对汇银木业进行整合,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规范高效。我
们认为:公司本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整合工作积极有效,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格局
人造板企业数量总体下降,但优质企业不断涌现。根据《中国人造板产业报告 2023》,截至
米/年,同比增长 12.3%,占总生产能力的 22.3%,比上年增长 4.2%。人造板生产企业中,国家级
高新技术企业 405 家,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408 家,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 57 家。人造板行业
产业升级不断加速,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和日趋严格的
监管督查,我国人造板行业将由无序产能扩张向结构性优化转变,技术升级成为趋势,淘汰落后
产能的步伐将加快。
公司在林业及人造板制造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管理经验,公司控股
子公司汇银木业立足中高端纤维板、刨花板的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人造板行业具
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在下游客户中积累了较好的市场口碑,在工艺技术、市场资源、专业人才
等方面具有优势。 “航天牌”、“汇银牌”人造板系列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口碑,受到客户
的青睐。公司拥有 27 万亩林地资源,并营造了 5 万余亩速生合作林地,有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产
业链。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资金优势,不断提高板材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以及产品环
保等级,深入挖掘消费市场,建立成熟的营销网络,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搭建信息化供应链物流
平台,建设良好的客户关系和网络,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2)行业发展趋势
①市场需求变化与环保政策趋严,推动行业朝着绿色化发展。2021 年环保部发布 GB/T39600—
内承载限量指南》标准,对人造板材的甲醛排放分级及室内承载量制定了较高的标准与指引,鼓
励人造板制造企业加大绿色无甲醛、健康、环保的产品研发投入。同时,国家对于人造板企业的
排污管控日趋严格,人造板制造企业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需求与日俱增。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
不断增强,市场对于人造板产品的环保性能、外观设计和功能性用途方面的要求逐步提高,无醛
环保、高性能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与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推动人造板制造行
业加强绿色无醛、健康环保的人造板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②“双碳”战略下,人造板行业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我国已于 2017 年全面停止对天然林
的商业性采伐。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的组成部分和碳储
量流动的重要载体,在人造板生产过程中碳排放远低于钢铁、水泥等其他基础材料,全面推进人
造板建材化利用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既是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行业助力
碳达峰碳中和正向贡献的重要举措。2022 年 8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编制印发《推进家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人造板产业作为家
具产业的重要基础产业和组成部分,行动方案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行业发展迎来
新机遇。
③行业整合速度加快,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整合、规模效应、行业集中度提升是人造
板行业的必然趋势,人造板产业正在经历落后产能淘汰加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阶段,根据《中
国人造板产业报告 2023》数据显示,2022 年全国人造板生产企业数量约为 1.2 万余家,同比下降
在通过收并购和自身扩张的方式加速行业整合,提升市场集中度,促进人造板行业快速发展。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林化行业市场化程度、产业集中度高。在初级产品方面林化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
激烈;在深加工领域,具备核心技术的大规模企业较少。行业内公司向着高附加值、产品深加工
方向发展。欧美日等国家林化企业在技术研发及市场细分方面具有优势,产品线较长,附加值较
高,面临中国林化企业在技术进步以及价格上的有力竞争。
广西、云南等地拥有丰富的松脂资源,是松节油和松香初级产品的主要产出地。但松节油、
松香等产品的加工要求较高,生产设备投入较大,资金需求规模大,小企业很难做大,市场集中
度较高。
(2)行业发展趋势
加强创新研究,开发深加工产品。近年来,我国林化产业迅速发展,但在产品加工层次、附
加值水平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林化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其中我国的松脂资
源利用率仅为 1/3。松香、松节油的初级加工产品技术门槛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产品利润相
对较低。而松香树脂、松油醇等深加工产品最终以胶粘剂、涂料、造纸、油墨、油漆、医药、食
品等各种化工行业的原材料出现,用途广泛,可替代性不强,需求旺盛,产品利润相对较高。因
此,延展加工产业链,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满足下游厂商的技术指标要求对林产化工行业
十分重要。加强技术创新研究,开发深加工产品,提升林化资源价值,是推动林化工业持续发展
的方向。
我国林业集中度较低,具体表现为经营者众多且较为分散。近年来,林业产业政策密集出台,
禁止滥砍滥伐,严格实行限额采伐制度,林业正在淘汰中小落后产能,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发
展。
林业地域特征较为明显,主要原因是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存在差异。根据国家林
业和草原局的信息,我国建设用材林主要集中于包括福建省在内的东南沿海地区、包括广东省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内的南方片区、包括山东省在内的黄准海平原地区,而干鲜果经济作物林主要
集中于包括河南省在内的华北平原、包括山西省在内的西北片区、包括福建省和浙江省在内的东
南沿海地区,竹林产业则集中于竹资源分布较为密集的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南方片区和包括四川省
在内的西南地区。
我国林业经营亦受国家政策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森林、林木和林地
实行登记发证制度,可供从业者从事林木经营的范围有明确限制。
由于林木资源实行限额采伐制度且存在明显的地域特征,林业行业的竞争主要在于企业是否
拥有充足的森林资源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林业资源储备丰富、管理水平较好、集约化
程度较高的中大型企业将会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聚智慧,凝聚力量,共创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为愿景,以“专业勤勉、真诚务实、战略牵引、
以终为始”为价值观,依托自有原料林基地和所在地丰富的资源优势,专注林业产业主业,大力
发展“两端”(即:产业端和原料端),在景谷,发展林木种养、原木初加工、松脂深加工、林
下种植及养殖等业务,提升原材料供应保障,打造立体综合生态林业产业;在河北,稳定现有生
产线效能,加大技术革新和新增装备投入,形成先进的板材生产制造技术装备。在进一步夯实现
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以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为原则,积极探索战略转型,在合适的时机通过收并
购等方式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全面提升公司质量。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自收购汇银木业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产品覆盖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
等人造板的主要品种。后续公司将坚持科技创新,结合产品生产设备的情况适时引进新一代信息
技术和装备,提升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在稳定现有产能基础上,实现高产、扩产,扩大优质客
户群体。
长点。未来公司将以并购重组为手段,在充分研判风险与收益的基础之上,继续收购汇银木业的
股权,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随着国家降息降准货币政策的持续出台,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积极协商调低借款利率,压降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债务负担,提高公司未来融
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将持续推进部分天然林调整为人工林工作,林木业务的重心将围绕人工林开发展开,有
计划的组织对其进行抚育、采伐,销售原木及枝丫材,同时补充公司木材原料供应,实现公司在
上市之初“以林养板、以板供林”的林板联动战略,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依托目前公司持有的林地资源,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如茯苓、重楼、黄精等,使林木抚育
和林下种植相结合,产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林地综合利用率和经济产出,打造立体综合林产业
生态,全面提升林地可持续经营水平。
在大力发展主业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把握市场机遇,紧盯行业发展动态,坚持技
术创新,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按照新修订的《内控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各个管理层次相关业务流程,分解和
落实责任,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确保企业资产安全高效运行。建立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有
效衔接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司投资、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预防与降低公司
运营风险。同时进一步培养全员风险控制和合规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的作用,确保
合规经营、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从战略定位出发,结合公司发展,通过人才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组织培训,培养适应公司业
务形态发展的各方面专业人才,全面提升员工业务素质。随着公司跨区域产业布局,有针对性的
进行企业文化整合,建立健全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保障机制、工作指导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着
力塑造勤勉、务实、节约、创新、和谐的企业文化。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建
立长效机制。
以上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能
否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原料供应情况、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情况、下游市场需求情况等,
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
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人造板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于建筑、房地产、装饰装修等行业,与行业状况、宏
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
压力、房地产调控等影响,市场需求放缓。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公司所处人
造板行业市场需求降低,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收入下降。
公司林化业务生产销售的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主要应用于胶粘剂行业、涂料行业、油
墨行业、合成橡胶及合成塑料行业、电子化学品行业以及食品与化妆品行业等。若未来宏观经济
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进口产品规模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
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营林造林、合作林地采伐等业务受政策变化、区域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能否如期开
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和管理能力,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优化提升,加大创新力度,降低成本,
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如《2030 年前碳达峰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
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
环的组成部分和碳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循环经济的典型行业,将会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但
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人造板产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国家法定政策,具有
一定可持续性。若国家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公司无法达到相关政策的要求,可能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人造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木、“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化工原料等。木
质原料采购价格主要受国家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性政策、各地木质原料的供需状况、供应商的议价
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化工原料采购价格主要受上游石油、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未来,如果木质原料、化工原料的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在销售产品定价、成本控制等方面未
能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所在区域林木资源优
势,及时掌握市场变化的脉搏,通过采购成本控制、建立与供应商长期合作机制等手段来规避主
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提高材料利用率,减少材料
损耗率,以此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程度。
业原实际控制人崔会军、王兰存签订了相应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崔会军、王兰存对汇银木业
该业绩承诺系基于汇银木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以及未来业务规划做出的综合判
断,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发生变化,将对汇银木业业绩承诺的实现带来一
定不确定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
采取了明确可行的业绩承诺补偿措施。虽然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措施能够较大程度地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但仍存在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公司收购汇银木业后将在保持汇银木业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汇银木业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
在业务、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公司与汇银木业之间能否顺利实现
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整合如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汇银木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
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公司已通过向汇银木业委派董事控制董事会、委派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汇银木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的方式加强对汇银木业的管控,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做好制
度搭建、控制、监督和协调,防范经营风险,并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财务审批流程、资金计划
报批、证章管理等各方面严格管控,用制度约束可能存在的管理风险。
公司收购汇银木业 51%股权交易中,公司与汇银木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支付的对价与取得汇银木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将计入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的商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新增 9,195.22 万元商誉。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如汇银木业未来经营状况不及预
期,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强化投后管理,
全力支持汇银木业发展,保持并提高汇银木业的竞争力,以便尽可能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43%,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资产
负债率较高与所处林业产业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特点相关。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加大公司财务风险,对公司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各
项治理制度并持续完善,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组成的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协
调制衡机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践行规范
运作,合规经营,努力降低经营风险,强化信息披露,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良好运营。同时积极
拓展业务方向、促进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公司治理情况与相关规定不存在差异。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徐洪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编号为 2023-032 的公告)。
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编号为 2023-033 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定了《战略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对外股权投资管理制度》《金融投资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
务报告管理制度》及《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编号为 2023-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披露的编号为 2023-044 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定了《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编号为 2023-048 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十分重视和支持公司的发展,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公司与控股股东
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规范运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
召开日 决议刊登的指定
会议届次 的披露日 会议决议
期 网站的查询索引
期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议案》:
一次临时 2 月 24 www.sse.com.cn
月 25 日 2.11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股东大会 日
关联交易的议案》;
重组上市的议案》;
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中心
(有限合伙)、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
金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框架
协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
案》;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议案》;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
的议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度股东大 5 月 18 www.sse.com.cn 6、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
月 19 日
会 日 议案》;
议案》;
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二次临时 6 月 26 www.sse.com.cn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月 27 日
股东大会 日 之一的议案。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三次临时 12 月 5 www.sse.com.cn
月6日 案》;
股东大会 日
的议案》;
议案》;
议案》;
的议案》;
的议案》;
度>的议案》;
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从
年度内股 增减 是否在公
年初持 年末持 公司获得的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份增减变 变动 司关联方
股数 股数 税前报酬总
动量 原因 获取报酬
额(万元)
许 琳 董事长 男 64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0 否
陈 凯 副董事长 男 44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0 是
曾安业 董事 男 53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0 是
刘皓之 董事 男 49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0 是
牛炳义 独立董事 男 67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9.60 否
徐洪才 独立董事 男 60 2023 年 5 月 18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5.93 否
施 谦 独立董事 男 42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9.60 否
冯 征 监事会主席 男 55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0 是
林文刚 监事 男 47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0 是
黄建文 职工监事 男 57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13.97 否
吴 昱 总经理 男 58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71.68 否
周坚虹 财务总监 女 55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85.56 否
段 攀 副总经理 男 54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11.23 否
段贵祥 副总经理 男 57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9.60 否
汶 静 董事会秘书 女 35 2022 年 8 月 26 日 2025 年 2 月 16 日 0 0 0 76.32 否
独立董事(离
李红红 女 54 2022 年 2 月 17 日 2023 年 5 月 18 日 0 0 0 3.75 否
任)
合计 / / / / / / 297.24 /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许琳先生,1960 年出生,现任景谷林业董事长。许琳先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政策水平,曾任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佳兆
许 琳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兼金融集团主席、兆邦基金融集团和地产集团总裁、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主
席,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中国区总裁。许琳先生经过多个岗位历练,拥有扎实的经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是粤港
澳大湾区企业家协会副主席。
陈凯先生,1980 年 7 月出生,硕士,持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国有大中
型企业总会计师资格等。现担任景谷林业副董事长、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瑞至德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周大福金融控股(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周大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
陈 凯 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大新(连云港)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北京福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景谷林业监事、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000620)董事长助
理兼内控审计部总监、海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总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财务部、内控审计部总经理助
理、负责人等职务。陈凯先生对上市公司的投资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曾安业先生,1971 年出生,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董事总经理及亚洲资本市场部主管;现
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1097)、联合医务集团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722)、万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158)、佐丹奴国际有限公司主席兼非执
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709)、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0880)、新創建集團有限公司非執行董
曾安业
事(香港主板上市代号:65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北京市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香港青年发展委员会成员、香港城市大学顾问委员会成员、香港理工大学顾问
委员会成员、香港金融发展局拓展业务小组成员、香港贸易发展局金融服务咨询委员会成员、香港河南联谊会常务副会长、香港雇主联
合会理事、周大福慈善基金理事、周大福企业社会方案创办人及董事及净缘慈善基金主席、景谷林业董事等。
刘皓之先生,1975 年出生,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景谷林业董事。刘皓之先生在企业融资、并购、房地产和私募投资方
面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在加入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之前,刘皓之先生是 Pinnacle Real Estate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 的联
刘皓之
合创始人及董事总经理及 Aetos Capital LLC 主管中国地区收购事务的董事。刘先生亦曾任职于雷曼兄弟亚洲有限公司的环球房地产
和投资银行部门。刘皓之先生持有英国牛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牛炳义先生,汉族,1957 年出生,大学学历,主任律师,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法律顾问、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原中国国际贸易
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分会法律部部长,历任中国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家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调解中心秘书长、郑州仲裁委员
会与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办研究生创新培养实习基地硕士研究生导师。牛炳义先生从事法律工作 30 余年,任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牛炳义
员会仲裁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年,裁决或调解重大疑难案件百余件。曾先后赴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香港、
澳门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和学习,对证券、房地产、合同、金融等法律事务有较深研究,为多家企业提供首发上市及并购重组法
律服务,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任景谷林业独立董事。
徐洪才先生,1964 年 6 月出生,汉族,1996 年 7 月获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光大集团独立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徐洪才
中央电视台特约经济评论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兼职教授。出版《大抉择:开启新一轮改革开放》等 10 余部著作,主持《亚投行在国际
融资体系中战略定位研究》等 20 余项课题。曾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教授,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
司副总裁,广发证券(上海)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官员,中国石化助理工程师。现任景谷林业独立董事。
施谦先生,1982 年 8 月出生,汉族,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在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从事能源产业投
施 谦 融资、审计科研工作。现在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审计研究中心从事会计、审计教学科研工作,中心主任;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施谦先生在公司治理、审计监督、运营合规与规范性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冯征先生,出生于 1969 年 2 月,汉族,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景谷林业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
拥有学士学位,主修会计,为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
冯征先生拥有 10 年审计、会计及商业咨询经验以及拥有逾 17 年于中国香港上市的中国公司从事财务和会计管理、合并收购、融资
及投资者关系的经验。
冯 征 冯征先生于 1994 年至 2004 年期间于中国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 年至 2010 年期间于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 02355.HK)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2010 年至 2019 年期间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900.HK)的首席财务官及
公司秘书,2020 年至 2021 年期间任龙光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380.HK)的首席财务官。冯征先生同时亦担任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
市的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57.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867.HK)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以及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2355.HK)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文刚先生,1977 年 1 月出生,毕业于美国加州洛杉矶大学,持有经济学本科学位。曾任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负责
林文刚 大中华区的债券业务。现任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集团的私募股权和债权投资;景谷林业监事。林文刚先生在外资投资
银行工作逾二十年,业务范围涵盖整个亚太区。
黄建文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 年至今,在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
黄建文 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党群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云南景谷
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昱先生,1966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4 年至 1988 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经济日报记者、主编、总编室常务副主任、财经
吴 昱 新闻部主任;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及北京央企投资协会副会长、中国邮储银行监事、财务内控风险委员会主
席、景谷林业公司总经理。
周坚虹女士,1969 年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 CMA。曾任万年投资集团财务副经理、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周坚虹
财务总监、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现任景谷林业财务总监。
段攀先生,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 1992 年 7 月至今,在景谷林业工作。曾任公司林化生产部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副总
段 攀
裁,副总经理;现任景谷林业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公司全资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段贵祥先生,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曾任景谷林业人造板厂车间主任、生产技术科长、副厂长、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经理、总经
段贵祥 理助理、生产技术总监;现任景谷林业副总经理、公司 3 个全资子公司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景谷林茂林业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汶静女士,198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波士顿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
汶 静
律职业资格证和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证。汶静女士曾先后就职于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法务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和海南嘉天律师事
务所,2020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务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期 止日期
许琳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 2021 年 1 月
陈凯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8 月
曾安业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8 年 5 月
刘皓之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12 月
林文刚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12 月
在股东单位任
无
职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在其他单位担任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姓名 的职务
周大福金融控股(中国)有 法定代表人、董
许琳 2021 年 4 月 2023 年 11 月
限公司 事长
周大福能源(中国)有限公
许琳 总经理 2020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司
周大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许琳 执行董事 2021 年 4 月 2023 年 12 月
限公司
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
许琳 董事 2021 年 4 月 2023 年 10 月
管理有限公司
陈凯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副总裁 2020 年 9 月
周大福能源(中国)有限公 董事长、法定代 2023 年 12 月
陈凯 2020 年 12 月
司 表人
执行董事、经理
陈凯 福瑞至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兼法定代表人
周大福金融控股(中国)有 董事、法定代表
陈凯 2021 年 4 月
限公司 人
周大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总经理兼法定代
陈凯 2021 年 4 月
限公司 表人、执行董事
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 董事、总经理兼
陈凯 2021 年 4 月
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大新(连云港)投资有限公
陈凯 董事 2021 年 4 月
司
陈凯 北京福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21 年 2 月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
陈凯 董事 2023 年 8 月
公司
曾安业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董事及行政总裁 2012 年 11 月
Absolute Merit
曾安业 董事 2019 年 11 月
Investments Limited
曾安业 Alignment Holding Limited 董事 2016 年 2 月
Aster Engineering Group
曾安业 Limited 亞仕達機電工程集 董事 2021 年 7 月
團有限公司
BEAMLAND LIMITED 光賢有
曾安业 董事 2022 年 7 月
限公司
曾安业 BRIGHTER UNIT LIMITED 董事 2006 年 11 月
曾安业 Brooks Lane Limited 董事 2017 年 1 月
Cardigan Hong Kong
曾安业 董事 2023 年 7 月
Limited
CHENG YU TUNG FOUNDATION
曾安业 LIMITED 鄭裕彤慈善基金有 董事 2012 年 11 月
限公司
CHOICE LEAD (HK)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23 年 8 月
擇領(香港)有限公司
Chow Tai Fook Art
曾安业 Foundation Limited 周大福 董事 2016 年 3 月
藝術基金有限公司
Chow Tai Fook Energy
曾安业 Company Limited 周大福能 董事 2014 年 7 月
源有限公司
Chow Tai Fook Financial
曾安业 Holdings Limited 周大福金 董事 2016 年 8 月
融控股有限公司
CHOW TAI FOOK NOMINEE
曾安业 LIMITED 周大福代理人有限 董事 2023 年 6 月
公司
Chow Tai Fook Qianhai
Investments Company
曾安业 董事 2015 年 8 月
Limited 周大福前海投資有
限公司
CHUNG SHAN HOT SPRING
曾安业 GOLF CLUB LIMITED 中山溫 董事 2016 年 12 月
泉高爾夫球會有限公司
曾安业 Concora BioMed HK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8 月
曾安业 Concora Hills I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10 月
CTF Foundation Limited 周
曾安业 董事 2015 年 7 月
大福基金有限公司
CTF Transactions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17 年 11 月
周大福(交易事務)有限公司
CTF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Holdings (HK)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6 月
Limited 周大福企業物業投
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CTFE Social Solutions
曾安业 Limited 周大福企業方案有 董事 2021 年 3 月
限公司
CTFE Venture Capital
Holdings (HK) Limited 周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6 月
大福企業創投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
DELIA (MAN KIU) ENGLISH
曾安业 PRIMARY SCHOOL MANAGEMENT 董事 2016 年 3 月
COMMITTEE LIMITED 地利亞
(閩僑)英文小學校董會有限
公司
DELIA MULTI-CULTURAL
EDUCATION FOUND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LIMITED 地利亞多元文化教
育基金有限公司
DMSBW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FOUNDATION LIMITED
DMSGP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FOUNDATION LIMITED
DMSHW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FOUNDATION LIMITED
DMSHW2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FOUNDATION LIMITED
曾安业 DOLPHINTON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4 月
Diocesan Boys’ School
曾安业 Foundation Limited 拔萃男 董事 2020 年 9 月
書院基金有限公司
Digital Vision
曾安业 董事 2015 年 7 月 2023 年 4 月
Investments (HK)Limited
曾安业 EVER TYCOON LIMITED 董事 2013 年 12 月
Ease Living Group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24 年 1 月
城璟租住集團有限公司
FOREGAIN COMPANY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21 年 10 月
捷盈有限公司
FOREVER TOP (ASIA)
曾安业 LIMITED 永升(亞洲)有限公 董事 2022 年 1 月
司
Goshawk Aviation (Hong
曾安业 Kong) Limited 高翔航空(香 董事 2016 年 6 月
港)有限公司
GRACE FIELD INVESTMENT
曾安业 董事 2015 年 2 月
LIMITED 榮田投資有限公司
曾安业 Green Sail HK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5 月
Healthcare Assets
曾安业 Management Limited 醫療資 董事 2016 年 11 月
產管理有限公司
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曾安业 董事 2024 年 4 月
LIMITED
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
Hotel ICON Limited 唯港薈
曾安业 董事 2022 年 1 月
有限公司
HSIN CHONG ASTER BUILDING
曾安业 SERVICES LIMITED 新昌亞仕 董事 2021 年 4 月
達屋宇設備有限公司
i-CABLE Network
曾安业 董事 2021 年 9 月
Operations Limited
IN CONCEPT EDUCATION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FOUNDATION LIMITED
iTrinity Project
曾安业 Management Limited 創智項 董事 2016 年 4 月
目管理顧問(香港)有限公司
JING YUAN CHARITY
曾安业 FOUNDATION LIMITED 淨緣慈 董事 2020 年 6 月
善基金有限公司
JUMBO FAITH
曾安业 INVESTMENTSLIMITED 弘信投 董事 2017 年 1 月
資有限公司
Knight Dragon
曾安业 董事 2014 年 12 月
Developments Limited
Knight Dragon Investments
曾安业 董事 2014 年 12 月
Limited
Knight Dragon Limited 融
曾安业 董事 2012 年 12 月
領有限公司
Login SCM Holdings
曾安业 董事 2017 年 1 月
Limited
Meridian Holdings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18 年 5 月
子午線控股有限公司
Missions Points Network
曾安业 Company Limited 新領域網 董事 2017 年 5 月
絡控股有限公司
NEW WORLD HOTEL
曾安业 MANAGEMENT LIMITED 新世界 董事 2015 年 12 月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PAKWEST LIMITED 鵬偉企業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9 月
有限公司
PENTA HOTELS (ASIA
曾安业 PACIFIC) LIMITED 貝爾特酒 董事 2015 年 12 月
店 (亞太區) 有限公司
曾安业 PERFECT COASTAL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5 月
曾安业 POSTBRIDGE LIMITED 董事 2024 年 4 月
Premier Healthcare (HK)
曾安业 Limited 睿康醫務(香港)有 董事 2022 年 11 月
限公司
Princess Yachts Greater
曾安业 China Limited 公主遊艇大 董事 2014 年 7 月
中華有限公司
曾安业 Pureverse Company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10 月
Rosewood Capital Ventures
曾安业 董事 2021 年 2 月
Limited
SCANLON COMPANY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11 月
時煌有限公司
曾安业 SHANTAN LIMITED 董事 2021 年 4 月
SILVER WORTH
INTERNATIONAL (HK)
曾安业 董事 2019 年 7 月
LIMITED 銀值國際(香港)有
限公司
SKY PERFECT ENTERPRISES
曾安业 董事 2017 年 10 月
LIMITED 天堡企業有限公司
SKY TREASURE DEVELOPMENT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4 月
LIMITED 天得發展有限公司
SKYWALKER VENTURES (HK)
曾安业 董事 2014 年 12 月 2023 年 3 月
LIMITED
曾安业 SP BM 888 Holding Limited 董事 2017 年 2 月
Tai Sun Energy Company
曾安业 董事 2018 年 5 月
Limited 大新能源有限公司
The GBA Healthcare Group
曾安业 (HK) Limited 大灣區醫療集 董事 2022 年 2 月
團(香港)有限公司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曾安业 (BROADWAY) COMPANY 董事 2019 年 10 月
LIMITED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
校(百老匯)校董會有限公司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曾安业 (GLEE PATH) COMPANY 董事 2019 年 10 月
LIMITED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
校(吉利徑)校董會有限公司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曾安业 (Hip Wo) Company Limited 董事 2019 年 10 月
地利亞修女紀念學校(協和)
校董會有限公司
THE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DELIA MEMORIAL SCHOOL
(HIP WO NO.2 COLLEGE)
曾安业 董事 2016 年 3 月
COMPANY LIMITED 地利亞修
女紀念學校(協和二中)校董
會有限公司
ULTIMATE ELITE (HK)
曾安业 LIMITED 極致木業(香港)有 董事 2020 年 8 月
限公司
UMP Charity Foundation
曾安业 Limited 聯合醫務慈善基金 董事 2021 年 2 月
會有限公司
UMP Medical Centre
Management (III) Limited
曾安业 董事 2017 年 3 月
聯合醫務中心管理(第三)有
限公司
UMP Medical Centre
曾安业 Management Limited 聯合醫 董事 2017 年 3 月
務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Wind Sabre China Holdings
曾安业 Limited 觀博中國控股有限 董事 2022 年 5 月
公司
Wind Sabre Capital
曾安业 董事 2022 年 2 月
Limited 觀博資本有限公司
WS Ascent Investment
曾安业 董事 2023 年 3 月
Limited
周大福企業(香港)管理咨詢
曾安业 董事 2023 年 6 月
有限公司
i-CABLE COMMUNICATIONS
副主席兼执行董
曾安业 LIMITED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 2017 年 9 月
事
公司
UMP Healthcare Holdings
曾安业 Limited 联合医务集团有限 执行董事 2015 年 8 月
公司
MELBOURNE ENTERPRISES
曾安业 执行董事 2015 年 4 月
LIMITED 万邦投资有限公司
NWS HOLDINGS LIMITED 新创
曾安业 非执行董事 2024 年 1 月
建集团有限公司
GIORDANO INTERNATIONAL
主席兼非执行董
曾安业 LIMITED 佐丹奴国际有限公 2022 年 12 月
事
司
SJM Holdings Limited 澳门
曾安业 非执行董事 2019 年 6 月
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周大福创地置业(武汉)有
曾安业 董事 2018 年 5 月
限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
曾安业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表人
北美枫情木家居(江苏)有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7 月
限公司
北美枫情木家居(苏州)有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7 月
限公司
北美枫情(上海)商贸有限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7 月 2023 年 9 月
公司
深圳前海周大福港货中心有
曾安业 董事 2015 年 9 月
限公司
丰景新能源发展(深圳)有
曾安业 董事长 2022 年 9 月
限公司
罗平汉麻生物科技有限责任
曾安业 董事长 2020 年 9 月
公司
周大福新媒体控股(珠海横
曾安业 董事长 2022 年 9 月
琴)有限公司
曾安业 上海瑰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8 月
超领域(深圳)网络有限责
曾安业 董事 2017 年 9 月
任公司
广州新御福企业管理咨询有
曾安业 董事长 2018 年 7 月
限公司
盈观博(珠海横琴)管理咨
曾安业 执行董事 2022 年 7 月
询有限公司
曾安业 周大福慈善基金会 理事 2020 年 12 月
观博盛达(上海)私募基金
曾安业 董事长 2019 年 9 月 2023 年 10 月
管理有限公司
曾安业 北京福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2018 年 12 月 2023 年 11 月
曾安业 嘉汉木业(河源)有限公司 董事 2020 年 7 月 2023 年 9 月
上海同派酒店经营管理有限
曾安业 董事 2020 年 3 月 2023 年 11 月
公司
亚达信(苏州)企业管理有
曾安业 董事长 2021 年 6 月 2024 年 3 月
限公司
CAMERON INVESTMENT
刘皓之 董事
HOLDING LIMITED 2023 年 2 月
CHOICE LEAD (HK) LIMITED
刘皓之 董事
擇領(香港)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CTF Transactions Limited
刘皓之 董事
周大福(交易事務)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CTF VMS Smart City
Development Limited 周大
刘皓之 董事
福鼎珮智慧城市開發有限公
司 2019 年 6 月
CTFE Real Estate
Investment Holdings (HK)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周大福企業物業投
資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Cardigan Hong Kong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2023 年 7 月
刘皓之 Concora BioMed HK Limited 董事 2023 年 8 月
刘皓之 Concora Hills I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10 月
Ease Living Group Limited
刘皓之 董事
城璟租住集團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FAIRCORP INVESTMENT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輝光投資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GOLDWAVE STEEL STRUCTURE
刘皓之 ENGINEERING LIMITED 多金 董事
鋼結構工程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Goldrich Material Trading
刘皓之 Company Limited 金豐行建 董事
材貿易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Goldwave Foundation
刘皓之 Limited 多金地基工程有限 董事
公司 2022 年 7 月
Greenheart Group Limited
刘皓之 非執行董事
綠心集團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JUMBO FAIT HINVESTMENTS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弘信投資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Login SCM Holdings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2017 年 1 月
刘皓之 Pureverse Company Limited 董事 2022 年 10 月
Rosewood Capital Ventures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2021 年 2 月
SILVER WORTH
INTERNATIONAL (HK)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銀值國際(香港)有
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Shun Ning Property
刘皓之 董事
Development Limited 順寧 2017 年 12 月
物業發展有限公司
Songjiang Skylight (Hong
刘皓之 董事
Kong)Limited 2023 年 12 月
Star Castle Venture (HK)
刘皓之 董事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2024 年 1 月
刘皓之 TDR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2015 年 7 月
WS Ascent Investment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2023 年 3 月
iTrinity Project
刘皓之 Management Limited 創智項 董事
目管理顧問(香港)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刘皓之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
刘皓之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12 月
刘皓之 上海裕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3 月
丰景新能源发展(深圳)有 总经理、董事、
刘皓之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2 年 9 月
上海创智空间创业孵化器管
刘皓之 董事
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上海观博启城企业咨询有限
刘皓之 董事
公司 2023 年 5 月
刘皓之 上海康达源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 2023 年 5 月
上海康达源管理咨询有限公
刘皓之 董事
司 2023 年 9 月
上海城璟茸梅企业管理有限
刘皓之 董事
公司 2024 年 3 月
上海城璟环镇企业管理有限
刘皓之 董事长
公司 2024 年 3 月
上海城璟环宇企业管理有限
刘皓之 董事
公司 2024 年 3 月
上海星健汇企业管理有限公
刘皓之 董事
司 2024 年 3 月
城璟(上海)公共租赁住房
刘皓之 董事
运营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深圳前海周大福港貨中心有
刘皓之 监事
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TITAN PROPERTY
刘皓之 董事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 2022 年 1 月
TITAN PROPERTY
刘皓之 董事
INVESTMENTS LTD 2016 年 2 月
TITAN PROPERTIES ALPHA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2021 年 12 月
TITAN PROPERTIES BETA
刘皓之 董事
LIMITED 2022 年 2 月
林文刚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9 年 9 月
林文刚 安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 年 10 月 2023 年 11 月
牛炳义 河南省人民政府自贸区 法律顾问 2021 年
牛炳义 郑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1999 年 7 月 2024 年 7 月
教学科研、审计
施谦 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2019 年 5 月
研究中心主任
施谦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 4 月
施谦 云南华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8 月 2023 年 2 月
施谦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 4 月
徐洪才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徐洪才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 年 9 月
徐洪才 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 10 月
徐洪才 中国光大集团 独立董事 2022 年 1 月
冯征 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 首席财务官 2021 年 4 月
冯征 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1 年 10 月
冯征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0 年
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
冯征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4 年 10 月
公司
冯征 中国物流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 年 2 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吴昱 监事 2016 年 5 月 2023 年 5 月
公司
在其他单
位任职情 无
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实施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案进行审查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
酬的决策程序 监事报酬并提请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是
事项时是否回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建议的具体情况
依据"效益、激励、公平"原则,按照《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结合公司经济效
酬确定依据
益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兑现年终效益奖。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月薪制,每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
在公司领取工资,具体支付金额见本节四、(一)"现任及报告
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
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
合计为 297.24 万元。
合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李红红 独立董事 离任 因个人原因辞职
徐洪才 独立董事 选举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中心(有限
合伙)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案》;
报措施的议案》;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临时会议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五次会议 27 日 2、《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明》;
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
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6、《关于制定<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14 日 7、《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 10
第七次会议 月 30 日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
月 17 日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临时会议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
董事 是否连续
独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出席股东
姓名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董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议
许 琳 否 8 8 8 0 0 否 4
陈 凯 否 8 8 7 0 0 否 4
曾安业 否 8 8 8 0 0 否 4
刘皓之 否 8 8 8 0 0 否 4
牛炳义 是 8 8 8 0 0 否 4
徐洪才 是 5 5 4 0 0 否 2
施 谦 是 8 8 8 0 0 否 4
李红红 是 3 3 3 0 0 否 2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8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6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2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 施谦、牛炳义、陈凯
提名委员会 牛炳义、施谦、陈凯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施谦、徐洪才、刘皓之
战略委员会 刘皓之、陈凯、徐洪才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审议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审议议案:
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审议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关于推荐徐洪才先生为云南景
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五) 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议案:
建议的议案。
审议议案:
略发展规划(2024-2026 年)。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62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63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413
销售人员 12
技术人员 136
财务人员 17
行政人员 52
合计 63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 2
大学本科及专科 83
高中及中专 155
初中及以下 390
合计 630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工资薪酬分配原则:遵循“各尽其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效率优先、价值导向”的岗位
绩效考核工资和计件工资薪酬分配原则。
工资薪酬结构:间接生产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和直接生产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
两种工资考核分配方式,同时辅以绩效工资考核奖惩制。销售人员实行基本工资+提成模式。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实行内部与外部精准培训、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原则。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修订了《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利润分
配政策基本原则、具体分配政策、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等内容。公司进行
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分管范围及责任、权限等综合因素,制定了相应
的关键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薪酬计算与发放的依据,从而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依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内部
控制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的完善和细化。
体系运行有效,提高了公司决策效率,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
了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
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求,公司不断健全内部
控制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坚持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
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
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开展了针对内控手
册的培训,进一步修改完善内控手册和机制,组织公司各部门、子公司根据各自职责进行修订和
完善。根据修订完善的内控手册,完善了公司及各部门、子公司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部门职
责、岗位说明书等,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
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对外投资、信息披露、
财务资金及对外担保、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或监督。为提高公司下属子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有
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
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景谷林
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是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164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的排污信息如下:
烟尘排放量 84,828.11kg;
污水排放量 13,758.37m?,
氨氮排放量 48.35kg,
COD 排放量 1,753.60kg。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全厂共有 19 套废气治理设施,其中主要排放口 2 个,一般排放口 17 个,各污染防
治设施运行良好,主要排放口及涉 vocs 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设备运行良好;污水处理
设施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2023 年 5 月、6 月更换厌氧菌;2023 年 3 月订购污水 COD、
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各一台;2023 年 10 月更换 voc 在线监控设备一台;11 月、12 月维修 voc 在线
监控设备两台上述设备均已正常投入使用,并完成了相关验收备案工作。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 2023 年 3 月、7 月、9 月、11 月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3 月主要变更内容为法定代
表人变更,其余变更系依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因环保政策变更而进行
相应调整。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包括:罐区围堰、事故应急池、烟感、温感报警系统、格雷康
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消防车、灭火器等事故预防、处置设备设施;配备了有
害气体快速检测仪、消防服、危化品防护服、消防靴、安全绳、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
具、耳塞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同
时制定了危化品泄漏、火灾等专项预案;根据原料、产品及生产实施的环境风险特点,确定了企
业的重点风险因素,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演练计划,配备了应急物资,将环境风险管理纳
入企业的风险管理当中,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前更新了备案。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环境监测包括: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自行监测为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和手
工检测相结合,配备了 COD、氨氮快速测定仪等便携式检测仪器进行不定期手工监测,并委托第
三方公司每年一次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对废水相关指标进行一次检测,
每季度对在线监控设备数据进行一次比对。监督性监测为政府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测和在线监控。
变更,该方案已上传至排污许可证系统。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
发展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环境友好与资源节约型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标
准及行业产业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各项污染物治理及减排措施,强化日常管
理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2023 年全年,公司防治污染设施水
膜除尘及循环水池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管控,污染物总量、排放
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与排放标准要求。
公司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每年都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
进行环境监测,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报当地环境生态分局备案,按照当地环境生态分局的要求,
按时完成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月度及年度执行报告和环境保护税的缴纳,按国家规定设置排放标示
牌。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是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不适用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
见下面具体说明
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此举有效的提高了锅炉热效率及能源综合利用率,
产品产能提升,产品质量稳定。
随着“碳中和”理念的深入,大力发展可再生新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已成为必然趋势。其
中光伏发电可开发总量大、安全可靠性高、环境影响小、应用范围广、发电成本相对低廉,近年
来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已成为增长速度最快和最有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2023 年,汇
银木业以国家政策为引导,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新增光伏发电设施,整体降低了化石能
源使用及二氧化碳排放水平。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 ESG 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一是积极履行挂联责任,努力做好脱贫攻坚及
乡村振兴工作。按照景谷县乡村振兴局的安排部署,加强与对口帮扶的暖里村委会密切沟通,与
村委共商共议村组发展,深入挂包农户家中,切实帮助农户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农户发
展经济,增加收入;二是坚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在为社会提
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同时加强安全、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防范
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努力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号召,组织参加
维稳、抗洪抢险、森林火灾扑灭等,保护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每年护林防火期
间,积极宣传护林防火知识,做好公司分布于景谷县 9 个乡镇 30 多个乡村的天然林和合作造林的
防火安全工作。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数量/内容 情况说明
总投入(万元)
其中:资金(万元)
物资折款(万元)
惠及人数(人)
产业扶贫:通过采伐暖里村合作造林地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 833.55 亩(公司+农户),农户利益分成
贫、教育扶贫等) 26.53 万元,劳务费收入 95.34 万元,给当
地农户带来一定家庭经济收入。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排部署,结合挂联帮扶暖里村的具体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脱贫攻
坚精神,确保脱贫不返贫,振兴不掉队。
公司位于暖里村的合作造林基地已到成熟采伐期,2023 年,公司与暖里村合作采伐了共
万元,并通过参加伐木获得劳务收入共 95.34 万元。同时,公司组织了涉及威远镇、凤山镇、正
兴镇、益智乡 4 个乡镇的 6 个已成熟合作造林基地的采伐工作,并按照合作约定,与相应合作农
户分享了合作造林的收益。此外,公司通过发展林化产业和林产品加工生产,带动景谷各个乡镇
村社的松脂收购、木材采伐、森林管护等行业,助推景谷各乡镇经济发展,促进千家万户农民增
收。
在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后,持续抓好动态监测和帮扶,防止挂联群众脱贫后又返贫的情况。重
点监测收入支出和饮水安全等情况,深入到挂包帮扶户家中,了解挂包户生产生活的真实情况,
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问题,进一步落实帮扶责任。对生活陷入困难的家庭及时报县扶贫办备案,
及时分类帮扶,确保有效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及时 如未能及
是否有 是否及
承诺 承诺 履行应说明 时履行应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时间 履行期 承诺期限 时严格
类型 内容 未完成履行 说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其他 注1 2018 年 7 月 4 日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收 购报 告书 或权 益
变 动报 告书 中所 作 其他 周大福投资 注2 2018 年 7 月 4 日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
其他 注3 2018 年 7 月 4 日 否 长期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盈利预测及 交易对方崔会军、 2023、2024、
注4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偿 王兰存 2025 年度
其他 注5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6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景谷林业
其他 注7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7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8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8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与 重大 资产 重组 相
其他 注9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9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其他 景谷林业董事、监 注 10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0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事及高级管理人 注 11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员 注 12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13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14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4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周大福投资
股份限售 注 15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16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17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17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18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8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19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19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
注 20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0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争
解决关联交
注 21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1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易
其他 注 22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交易对方崔会军、 注 23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3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王兰存、京保基 注 24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4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金、技改基金 注 25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5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标的公司汇银木
其他 业及其董事、监事 注 26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6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及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 注 27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27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交易对方崔会军、 注 28 2023 年 1 月 13 日 是 注 28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王兰存 注 29 2023 年 1 月 13 日 否 注 29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 注 30 2023 年 2 月 20 日 是 注 30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
资金使用。
会、管理层等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的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不会产生影响。
注 2:为避免周大福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周大福投资已经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家纯先生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与景谷林业存在实质的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相关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 3:为避免和规范周大福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周大福投资已经作出如下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
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何形式的担保。
注 4: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承诺汇银木业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4,353 万元、5,767 万元和 6,404 万元,2023 年至 2025 年
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为 16,524.00 万元。
汇银木业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以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对汇银木业该年度进行审计得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准。
注 5: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
注 6: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7: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8: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或相似,标的公司在收购后与上市公司能够产生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
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管理、业务、资产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
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全面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章程及制度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调整机制以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了
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注 9: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
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10: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
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 11: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
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 12: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13: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补偿责任;
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市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市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
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14: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
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 15: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公司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
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 16: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
注 17: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
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18: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
定,保证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
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
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
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
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注 1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违规占用或转
移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防和杜绝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
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规范涉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行为。
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 2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与景谷林业存在实质的控制关系期间:
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相关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因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 2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
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注 22: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该等规定,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 23: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在本次重组中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信息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均是真
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注 24: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汇银木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止的情形;汇银木业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本人/本合伙企
业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汇银木业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不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或类似安排,除崔会军、王兰存将其持有的汇银木业 51%股权向景谷林业进行质押外,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汇银木业股权
未设定其他他项权利,未被相关有权部门实施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让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汇银木业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注 25: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 26: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向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及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本公司/本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本人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注 27: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重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除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
注 28: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重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除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
注 2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通过委托持股等任何方式隐藏关联关系或将关联方非关联化,规避景谷林业对于关联关系的认定。
无法规避的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相关交易条
款、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条款、合理价格确定,保证交易条款和价格具有公允性,不要求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公司延长信用期、增加信用额度;
不利用该类交易非法转移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该类交易虚增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营业收入或利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景谷林业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间内持续有效。
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人承诺对本人关联方、本承诺函其他方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注 3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在持有汇银木业及/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附属公司”)股权、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期间、在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任职期
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
益、委托他人代持相关主体的股权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业务内容相同、相似的业务活动,不在同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实体任
职或担任顾问,不以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客户提供任何产品、服务。王兰存或其近亲属投资石家庄市欧
美木业有限公司并在该公司任职,以及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正常向其客户提供产品、服务除外,王兰存还应促使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遵守
与汇银木业签署的关于避免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景谷林业或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景谷林业。
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景谷林业经营或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景谷林业经营;景谷林业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
或全部股权/股份或要求本人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将给予或本人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给予景谷林业对该等
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及/或其附属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景谷林业无法收取本人关联方的全部收益或赔偿,本人将就该部分对景谷林业进行赔偿。同时,本人将不可撤销
地授权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津贴等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景谷林业所
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并弥补完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损失。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汇银木业 51%股权,2023 年 2 月 28 日,汇银木业取得了河
北省保定市唐县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汇银木业 51%股权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
成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承诺汇银木业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4,353 万
元、5,767 万元和 6,404 万元,2023 年至 2025 年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为 16,524 万元。
报告期内汇银木业业绩完成情况良好,2023 年度全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248 万元,净利润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汇银木业 2023 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为 4,693.04 万元,2023 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2023 年度实
际盈利数高于 2023 年度利润预测数。
详情可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
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可见于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7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王文政、王思淳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3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
财务顾问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含 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木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在本报告期内向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申请总额为 2 亿元人民币
的流动资金借款和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汇银木业以其不动产、设备为其 2
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汇银木业的股东崔会军、王兰存为汇银木业 2 亿元人民币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出于谨慎
考虑,公司认定崔会军、王兰存为公司关联方,崔会军、王兰存为汇银木业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截止本报告期末,汇银木业已完成与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共计 2
亿元人民币的提款;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同意向汇银木业提供不少于 5,000 万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汇银木业基于当前经营和资金情况,尚未启动申请工作。
计 2023 年度 3 月至 12 月汇银木业与关联方欧美木业、盈格迪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合
计不超过 1,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14%,其中预计与欧美木业发生的关联
交易金额(不含税)不超过 950 万元,与盈格迪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不超过 450 万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3 年 3-12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汇银木业结合业务发展情况,2023 年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
于预计 2023 年 3-12 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元的 65.92%,其中:欧美木业完成总预计额度的 57.59%,盈格迪完成总预计额度的 83.50%。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023 年四季
度,公司筹划拟通过现金收购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少数股
东持有的汇银木业不超过 11%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重大事项。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对汇银木业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本次交易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汇银木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主营
业务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但汇银木业主要经营业绩 详情可见公司同日披露
计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的比例将提升。经初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www.sse.com.cn ) 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尚在筹划阶段,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就该事 公司少数股权的提示性
项签署任何交易协议,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具体方案尚 公告》 (公告编号:2023-
在筹划中,交易价格、交易最终方案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 046)。
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
该等决策、审批的风险。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
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公
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 5,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 2022
年 5 月 30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止,借款期限内免收借款利息,无 详见公司于 2023
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
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在报告期内对上述人民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 登载的《关于向控股
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
经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对前述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 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
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截至本报告期末, 公司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剩余本金 3,5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2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 3.5 亿 年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
元人民币,借款金额以公司实际提款金额为准。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分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期申请提款,借款年利率为 2.75%,借款期限为五年,无需公司提供抵 ( www.sse.com.cn )
押或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 登载的《第八届董事
文件。 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共计提款 3.332 亿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064)。
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 9,378.90 万元,剩余本金 23,944.47 万元。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唐
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收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共计 51%股权的交易,公司向汇银木业提供
军、王兰存将其持有的汇银木业的 51%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
担保汇银木业上述债务的履行。本次公司向汇银木业提供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6%,日利率按照年
利率 6%/365 计算。借款期限为自公司实际支付借款之日起五年,但是在出现借款协议约定的相关
情形时,汇银木业应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向唐
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7)。
截至本报告期末,汇银木业已将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额归还公司。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19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20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报告期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性质
(全称) 内增减 数量 (%) 限售条 情况
件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周大福投资有 71,389,90 境内非国有
限公司 0 法人
杭州磁晅沛曈
投资管理合伙 12,078,15
企业(有限合 3
伙)
谢志敏 0 2,677,786 2.06 无 0 境内自然人
吴达 0 1,845,000 1.42 无 0 境内自然人
朱立锋 0 1,590,176 1.23 无 0 境内自然人
王坚宏 5,600 1,085,188 0.84 无 0 境内自然人
胡月婷 780,000 0.6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招健 480,500 0.37 无 0 境内自然人
李华锋 420,904 0.32 无 0 境内自然人
罗新群 403,700 0.31 无 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条件流通股
种类 数量
的数量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71,389,900 人民币普通股 71,389,900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78,153 人民币普通股 12,078,153
谢志敏 2,677,786 人民币普通股 2,677,786
吴达 1,8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45,000
朱立锋 1,590,176 人民币普通股 1,590,176
王坚宏 1,085,188 人民币普通股 1,085,188
胡月婷 7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0,000
招健 480,500 人民币普通股 480,500
李华锋 420,904 人民币普通股 420,904
罗新群 403,700 人民币普通股 403,7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
不适用
权的说明
周大福投资与磁晅沛曈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不是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
股东名称 本报告期新 尚未归还数量 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全称) 增/退出 比例 比例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 (%)
招健 新增 0 0 0 0
李华锋 新增 0 0 0 0
杨栋斐 退出 0 0 0 0
宣建南 退出 0 0 0 0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许琳
成立日期 2016 年 09 月 14 日
主要经营业务 (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
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
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
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
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
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
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
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
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
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
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
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
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
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
无
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018 年 6 月 30 日,周大福投资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合
同》。2018 年 8 月 14 日,根据上述合同约定,重庆小康控股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939,900 股协议转
让给周大福投资。过户完成后,周大福投资持有公司 38,939,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18 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1 月 17 日,周大福投资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景
谷林业股份 32,450,000 股。2019 年 1 月 23 日,周大福投资要
约收购过户完成,周大福投资共持有景谷林业 71,389,900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郑家纯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是
主要职业及职务 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任主席及执行董事;
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荣誉主席及董事;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
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
丰盛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原丰盛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见说明
说明:
市值
持股比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序号 公司名称 (均为间 主营业务 股票代码
接持股)
万元 币种
周大福珠宝集
团有限公司
物业发展、基建与服
新世界发展有
限公司
式住宅
新创建集团有 收费公路、建筑及保
限公司 险,物流及设施管理
新世界百货中
国有限公司
佐丹奴国际有
限公司
绿心集团有限 砍伐原木、木材加工、
公司 销售原木及木材产品
新时代能源有 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及
限公司 生产公司
综合环保集团 废料回收及提供废料
有限公司 处理方案
有线宽频通讯
有限公司
万邦投资有限
公司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1600108 号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景谷
林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景谷林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
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
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7 所述, 的有效性;
景谷林业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资产重组完成, 收入增长幅度较
大, 由于收入是景谷林业的关键
率变动的合理性;
业绩指标之一, 对财务报表整体
具有重要性, 因此我们将收入的 4、结合货币资金的审计情况,分析核对本年度销售收款、采
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购付款银行流水的金额及对手方身份,评价销售业务循环的真
实性;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来款项余额,并对于最终未回函的客户实施替代测试程序;
单、银行收款回单等文件,评价收入确认的依据是否充分,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列报。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七、1 所述,景 1、了解管理层针对股权收购事项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
谷林业本年发生非同一控制下 有效性;
企业合并交易,将唐县汇银木业 2、获取股权转让协议、董事会决议、被收购公司修改后公司
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由于非 章程及董事变更和控制权变更的支持文件,逐条对照控制权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 转移的五个迹象,评估管理层对企业合并和购买日的判断;
理复杂,包括认定企业合并类
型、判断购买日、识别和确认各
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判断双方是否已完成了必要的交接。
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
值以及确认商誉等。这些均涉及 4、复核合并对价分摊过程中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管理层重大判断和估计, 因此将 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假设和估计的合理性,分析辨认出的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作为关 形资产是否具备合理性,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复核购买日的
键审计事项。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和客观性;
列报和披露。
(三)商誉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4 所述, 1、了解被审计单位商誉确认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流程及
景谷林业因收购汇银木业形成 控制;
商誉原值 9,195.22 万元,相应 2、根据我们对被购买方业务的了解,以及相关会计准则的
的减值准备 78.54 万元,商誉 规定,评价公司识别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
净值 9,116.67 万元,占资产总 否适当;
额的 9.31%。由于商誉减值评
估涉及到管理层的估计、假设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和判断,且对财务报表有重大 3、复核公司管理层所采用的商誉减值模型(现金流量折现
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 模型)、方法及假设(如:毛利预测、销售增长率、折现率
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之一。 等);
当性;
和客观性;
四、其他信息
景谷林业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景谷林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谷林业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景谷林业、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
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谷林业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景谷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
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谷林业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
项。
(六)就景谷林业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
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
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王文政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思淳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23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58,617,956.02 27,225,079.8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5 90,349,420.21 37,392,692.50
应收款项融资 七.7 5,422,944.05
预付款项 七.8 5,696,391.42 253,703.0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七.9 1,783,318.45 1,095,006.2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10 255,763,322.69 165,960,408.61
合同资产 七.6 954,092.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13 7,779,760.92 4,084,264.00
流动资产合计 425,413,113.76 236,965,246.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七.16 183,9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21 331,767,594.22 22,385,840.81
在建工程 七.22 30,883,345.6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七.25 7,452,342.03 5,099,711.50
无形资产 七.26 89,932,418.72 16,702,512.02
开发支出
商誉 七.27 91,166,746.73
长期待摊费用 七.28 36,267.77 183,033.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9 18,176.52 19,621.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30 2,612,693.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53,869,585.44 228,290,719.26
资产总计 979,282,699.20 465,255,965.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36 25,760,766.15 19,369,753.47
预收款项 七.37 1,804,519.36 680,564.33
合同负债 七.38 8,632,410.53 16,117,686.8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七.39 17,167,449.53 9,711,157.02
应交税费 七.40 1,337,764.51 1,994,042.08
其他应付款 七.41 55,592,575.61 66,059,041.13
其中:应付利息 七.41 7,267,546.96 1,163,860.26
应付股利 七.41 1,104,960.50 1,104,960.5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3 26,834,543.97 1,680,835.14
其他流动负债 七.44 755,035.53 144,097.90
流动负债合计 137,885,065.19 115,757,177.9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七.45 170,95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七.47 5,579,062.61 3,239,840.26
长期应付款 七.48 284,666,309.60 183,9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七.51 900,000.00 9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29 13,578,312.95 23,852.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七.52 7,564,686.35 8,238,969.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483,238,371.51 196,302,662.13
负债合计 621,123,436.70 312,059,840.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53 129,800,000.00 129,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5 471,744,988.27 467,273,395.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七.57 185,719.12
专项储备 七.58 1,662,322.10 896,550.32
盈余公积 七.59 13,786,380.32 13,786,380.3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60 -452,423,301.98 -458,745,920.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93,588,873.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58,159,262.50 153,196,125.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31,265.76 3,745,197.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九、1 2,918,730.55 1,783,437.9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0,156.16 12,749.02
其他应收款 十九、2 43,313,950.37 59,677,314.4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44,899,877.81 147,383,608.2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633,143.36 2,811,402.75
流动资产合计 194,537,124.01 215,413,709.6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83,9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十九、3 321,398,839.67 51,098,839.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336,072.16 3,246,526.39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58,273.66 138,261.22
无形资产 13,325,035.83 14,917,406.9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8,118,221.32 253,301,034.23
资产总计 532,655,345.33 468,714,743.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613,096.62 6,738,043.62
预收款项 1,091,955.44 397,241.83
合同负债 3,785,340.51 13,275,047.62
应付职工薪酬 9,401,941.70 8,715,921.23
应交税费 351,210.87 740,642.20
其他应付款 68,456,981.34 62,089,757.33
其中:应付利息 7,267,546.96 1,163,860.26
应付股利 1,104,960.50 1,104,960.5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03,991.82 138,554.80
流动负债合计 87,904,518.30 92,095,208.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261,484,192.00 183,9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900,000.00 9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2,384,192.00 184,800,000.00
负债合计 350,288,710.30 276,895,208.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9,800,000.00 129,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71,744,988.27 467,273,395.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3,786,380.32 13,786,380.32
未分配利润 -432,964,733.56 -419,040,240.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89,735,449.99 113,196,313.32
其中:营业收入 七、61 589,735,449.99 113,196,313.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91,201,857.62 141,007,970.34
其中:营业成本 七、61 528,760,579.70 113,679,698.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七、62 4,032,624.92 942,147.70
销售费用 七、63 2,089,049.75 335,495.78
管理费用 七、64 35,915,979.13 23,888,153.8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七、66 20,403,624.12 2,162,474.98
其中:利息费用 21,048,099.30 3,641,075.56
利息收入 534,124.76 72,092.47
加:其他收益 七、67 18,577,109.65 413,720.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8 2,061,567.11 2,652,266.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七、71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七、72
-5,134,551.83 -7,228,614.48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七、73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056,725.09 -21,856,862.06
加:营业外收入 七、74 1,076,888.40 37,753.56
减:营业外支出 七、75 1,909,864.61 298,159.6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减:所得税费用 七、76 -1,333,937.79 153,088.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557,686.67 -22,270,357.0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号填列)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损以“-”号填列)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5,719.12 186,056.2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185,719.12 186,056.28
益的税后净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85,719.12 186,056.28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8,371,967.55 -22,084,300.79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2,235,068.4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1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十九、4 15,983,522.37 5,317,391.80
减:营业成本 十九、4 12,298,045.25 3,180,376.08
税金及附加 283,889.53 135,665.46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5,396,840.04 13,564,574.5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1,338,843.38 3,143,240.84
其中:利息费用 11,390,423.29 3,146,503.56
利息收入 61,350.87 7,953.52
加:其他收益 240,000.00 28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九、5 2,162,595.58 2,652,266.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3,332,385.68 -16,874,162.80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947,697.16 -19,229,134.34
加:营业外收入 2,371.76 690.00
减:营业外支出 15,000.00 46,550.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3,960,325.40 -19,274,994.3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5,832.77 163,335.5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924,492.63 -19,438,329.9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3,924,492.63 -19,438,329.94
“-”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3,924,492.63 -19,438,329.9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5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56,429,768.33 136,068,873.0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951,359.86 1,114,259.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1 4,980,160.75 2,055,854.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9,361,288.94 139,238,986.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04,443,496.03 105,086,373.9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179,881.14 18,229,560.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579,779.82 51,828,470.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1 12,032,992.75 9,515,919.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7,236,149.74 184,660,32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七、79.1 92,125,139.20 -45,421,337.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436,034.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5,061.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2 9,177,721.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22,517.46 3,407,552.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436,034.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2 6,739,200.00 183,9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1,035,233.45 188,676,48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912,715.99 -185,268,928.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3 149,333,672.00 236,476,7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333,672.00 236,476,7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78.3 136,671,061.90 2,435,419.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363,245.23 2,435,419.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970,426.77 234,041,310.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七、79.1 31,392,876.20 3,911,314.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七、79.4 27,225,079.82 23,313,765.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617,956.02 27,225,079.82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364,765.67 3,159,675.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96,276.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38,502.52 11,387,113.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203,268.19 14,643,064.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043,877.15 1,810,000.0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1,400.88 659,72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3,750.08 48,704,133.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64,731.91 15,045,496.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943,760.02 66,219,350.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59,508.17 -51,576,285.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592,754.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592,754.05 3,312,04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8,149,48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5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060,865.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468,111.79 3,312,044.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333,672.00 5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333,672.00 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13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139,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194,672.00 5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13,931.62 1,735,758.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45,197.38 2,009,438.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1,265.76 3,745,197.38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益 计
其他权益 一
项目 减
工具 般
:
实收资本(或 其他综合收 风 其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本) 其 益 险 他
先 续 存
他 准
股 债 股
备
一、上年
年末余额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
期初余额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金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一)综
合收益总 -185,719.12 6,322,618.26 6,136,899.14 22,235,068.41 28,371,967.55
额
(二)所
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
本
投入的普 171,353,805.38 171,353,805.38
通股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三)利
润分配
余公积
般风险准
备
者(或股
东)的分
配
(四)所
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积弥补亏
损
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益
(五)专
项储备
取
-88,888.74 -88,888.74 -88,888.74
用
(六)其
他
四、本期
期末余额
少
数
股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东 合计
权
益
实收资本 其他权益工 其他综合 一 其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或股本) 具 收益 般 他
减: 风
优 永
其 库存 险
先 续
他 股 准
股 债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800,000.00 465,429,307.40 -337.16 130,536.55 13,786,380.32 -436,470,863.84 172,675,023.27 172,675,023.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4,699.33 -4,699.33 -4,699.33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9,800,000.00 465,429,307.40 -337.16 130,536.55 13,786,380.32 -436,475,563.17 172,670,323.94 172,670,323.94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1,844,088.50 186,056.28 766,013.77 -22,270,357.07 -19,474,198.52 -19,474,198.5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普通股
持有者投入资本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准备
股东)的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资本(或股本)
资本(或股本)
亏损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益
结转留存收益
(五)专项储备 766,013.77 766,013.77 766,013.77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800,000.00 467,273,395.90 185,719.12 896,550.32 13,786,380.32 -458,745,920.24 153,196,125.42 153,196,125.42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 减
专
具 : 其他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项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 综合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其 储
先 续 存 收益
他 备
股 债 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800,000.00 467,273,395.90 13,786,380.32 -419,040,240.93 191,819,535.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9,800,000.00 467,273,395.90 13,786,380.32 -419,040,240.93 191,819,535.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924,492.63 -13,924,492.6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4,471,592.37 4,471,592.37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800,000.00 471,744,988.27 13,786,380.32 -432,964,733.56 182,366,635.03
其他权益工 减
专
具 : 其他
项目 实收资本 (或股 项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 综合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其 储
先 续 存 收益
他 备
股 债 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9,800,000.00 465,429,307.40 13,786,380.32 -399,601,910.99 209,413,776.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9,800,000.00 465,429,307.40 13,786,380.32 -399,601,910.99 209,413,776.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9,438,329.94 -19,438,329.9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三)利润分配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益
(五)专项储备
(六)其他 1,844,088.50 1,844,088.50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9,800,000.00 467,273,395.90 13,786,380.32 -419,040,240.93 191,819,535.29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三、公司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 1999 年 2 月经云南省人
民政府云政复(1999)10 号文批准,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企业总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
治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景谷泰裕建材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景谷
傣族彝族自治县糖业企业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2000 年 8 月 25 日成功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每股 5.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590 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 10,500 万元。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 4,000 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持有 10 股转增 6.2 股。转增
后股本变更为 12,98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12,980 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纸路 201 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昱,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0000709835283M。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人造板产品、林化产品、营林造林、林木采
伐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
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经营资源、盘活不良资产、剥离亏损资产、降本增效等多项措施并举,有效扭转了经营颓势,经
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也得以回正。以上事项表明,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已得到显著改
善。
在此基础上,公司管理层综合期末财务状况;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未来经营意图、控
股股东的资源支持意图等方面,对本公司自报告期末未来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价
和估计,判断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经消除。
同时,为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减少债务负担、降低资产负债率等事项,还将通过未来的经营
发展举措,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这些举措主要体现在:
(1)加强人造板业务发展,提高制造技术层级,拓宽销售渠道
自收购汇银木业后,公司现有的人造板产品覆盖单板、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的
主要品种。目前,汇银木业有年产 23 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和年产 24 万立方米高中密度纤维板
生产线,连续获得“2018-2022 年度十大刨花板品牌”、“2018-2022 年度十大纤维板品牌”、“中国板材
民族品牌”、“中国板材国家品牌”等荣誉称号,被评为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林业重点
龙头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汇银木业板材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中国绿色产品认证、FSC-COC 认证、美国加州 CARB 认证,美国 EPA 认证、日本 JIS 标准
F☆☆☆☆认证,还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
品、能源管理体系五体系认证,公司的产品及产能在河北省及周边区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且华北
地区竞争压力相对于华东、华南地区较小,2022 年是中国人造板产量唯一增长的区域,有较为优
越的区域发展优势,随着全国生产技术落后的工厂逐步关停,产业布局的优化,公司将坚持科技
创新,结合产品生产设备的情况适时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提升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在
稳定现有产能基础上,实现高产、扩产,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2)进一步收购汇银木业股权,提高盈利水平
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也将继续以并购重组为手段,在充分研判未来风险与收益的基础之上,
继续收购汇银木业的股权,以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3)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优化债务结构、压降财务费用
随着国家降息降准货币政策的持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成本管理,也在与银行等金融机
构积极协商调低借款利率,压降财务费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缓解债务负担,提高公司未来融
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盘活林木资产,形成林板联动
依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天然林调查核实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办
发〔2022〕13 号)的通知,错划为天然林的人工林地可以纠正为人工林。公司在本年度抢抓政策发
展机会,积极研究自有林地的状况,自 2023 年 2 月开始主动配合林草局开展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
该工作历时 10 个月,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经自查,公司有近 3 万亩人工林错划为天然林,向政
府部门申请对其转为人工林。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积极跟进此项工作,林木业务的工作重心将
围绕人工林纠错开展,在其转为人工林后,有计划的组织对其进行抚育、采伐,对外销售原木及
枝丫材,同时补充公司木材原料供应,进一步恢复公司在上市之初“以林养板、以板供林”的林
板联动战略,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5)依托林地资源优势,开展林下经济
依托目前公司持有的天然林及人工林优势资源,公司计划开展林下中药材种植,如茯苓、重
楼、黄精的种植与精深加工等,使林木抚育和林下经济相结合,产生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林地综
合利用率和经济产出。同时积极探索林下养殖,打造立体综合林产业生态,全面提升林地可持续
经营水平。
(6)抢抓市场动态和发展机遇,优化资源配置
基于经营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在未来大力发展主业的同时,公司与管理层将进一步优化
资源配置,抢抓市场发展机遇,紧盯市场动态,持续在两大主营业务之间动态调配资源、合理集
中和配置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
根据公司未来在经营端、融资端的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治理层、管理层均对公司未来的发
展充满信心,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能够按计划稳定、持续的经营。
综上,公司自本报告期末未来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是合理的,且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本附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 2023 年度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
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
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根据集团内经营业务的不同,本集团营业周期划
分情况如下:
(1)本集团从事的营林造林业务,由于林木类资产生长抚育的周期较长,正常营业周期超过
一年。
(2)本集团从事的人造板生产销售、林化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以 12 个月作为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收账款账面价 单项变动金额占期初余额的 10%以上,且变动原值超过
值发生重大变动 100 万元。
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占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 10%以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上,或单项在建工程本期发生额占总发生额的 10%以
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单项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占无形资产期末余额的 10%以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
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单项金额占期末逾期应付利息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占期末余额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万元。
收到/支付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单笔发生额占总发生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
金 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 10%以上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资产总额 10%以上;
重大承诺事项/重大或有事项/重要的 或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净资产总额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10%以上;或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当期利润总额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
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
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
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
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
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
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
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
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
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
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
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
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
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
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
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
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
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
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
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
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
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
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
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
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
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
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
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
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
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
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
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
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
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
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
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
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
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
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
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
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
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
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
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
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
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
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
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
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
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年的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
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
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
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
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
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
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4)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
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
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5)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
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年的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
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
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
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
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
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
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
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
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
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
当期损益。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
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
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
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
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
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
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
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
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
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
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
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
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
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
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
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
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
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
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
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
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
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
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
(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
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
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
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
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①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
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
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
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
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
团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
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
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
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
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
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
值利得。
⑤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A. 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
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低银行
承兑人为除银行外的其他企业,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计算方法: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
不导致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
商业承兑汇票
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
算。
B.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
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
账龄组合
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
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
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合同资产: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计算规则同应收账款。
C. 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
(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
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
D.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
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
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
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
账龄组合 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
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
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E. 长期应收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
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
账龄组合
产转为长期应收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
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
认时间连续计算。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根据存货品
类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发出计价方法,除林化产品按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外,其余存货采用加权
平均法计价。
其余存货在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
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
跌价准备。由于本集团存货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因此按存货类别不同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中,枝丫材、锯末等用以生产刨花板、纤维板的木质原材料为实地盘
存制。其余存货均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
(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
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 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
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
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
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
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
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
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
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
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
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
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
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
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
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集团在利润表中单独列报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
置损益均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
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
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
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
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
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
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
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
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
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
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
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
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
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
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
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
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
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
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
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
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
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
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
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
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
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
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
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
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
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
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不适用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3-45 3-5 2.11-32.33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2-30 3-5 3.17-48.50
运输设备 平均年限法 2-12 3-5 7.92-48.50
电子及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6 5 15.83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
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结转固定资产标准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公司工程管理人员会同
房屋及建筑物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可以投入
或实际已投入使用。
(1)单个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
需安装调试的生产
(2)联合试车完成,并带料运行 200 个小时。
线(机器设备组
(3)调试后的生产线能够在三个月内稳定产出合格产品。
合)
(4)经公司会同生产厂家等设备制造安装单位完成验收。
需安装调试的单项 (1)安装调试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生产用机器设备 (2)能与其他设备配合,稳定带料运行 100 小时。
在建工程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
根据已发生的成本情况,以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
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且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本集团持有的生
物资产主要是用材林。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
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
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蓄积量比例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
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
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
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
账面价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
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
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
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其中,土地使
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购入的软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辨认
出的被购买方存在的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无形资产,以购买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
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
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
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
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
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
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
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
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
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
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
销。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
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
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
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
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
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
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
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
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
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
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
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
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
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
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
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
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
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
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
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
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
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
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
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
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
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
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
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
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
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
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销售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给予客户的信用账期小于一年,与行业惯
例一致,亦不包含重大融资成本,根据产品类别、销售区域、销售模式的不同,收入确认方法如
下:
(1)人造板产品
人造板类产品主要包括单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域 销售模式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前来提货的
境内销售 到厂自提 交付商品 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控制权转
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销售区域 销售模式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由
运输商品至客户指定地点,
送货上门 客户或其指定人员签收确认后,控制权转移,本集团于
交付商品。
此时确认收入。
(1)对于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一般在货物装船越
过船舷,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提单的孰晚时点,判
运输货物至港口装船,交付 断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 CIF
商品,运输至客户指定港口 (2)对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继续提供运输、保
险的履约义务,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客户签收货物
时,确认收入。
(2)林化产品
林化产品主要包括松香、歧化松香、松节油等。
该类产品通常只有到厂自提一种销售模式,本集团在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
付给前来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后,判断控制权发生转移,本集团于此
时确认收入。
(3)林木产品
林木产品主要包括松木、桉木、其他杂木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域 销售模式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将林地上生长的林木交付给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林地交付给客户,并为
活立木销售 客户,使客户能够合法的采 客户办妥采伐权证,使客户能够控制林木采伐时,
伐林木。 确认收入。
境内销售
自行组织采伐,并将采伐后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自行采伐的林木交付给
自伐销售 的木材运输出山,至市场上 客户,取得客户签收的确认单或过磅单时,确认收
销售。 入。
(4)林地流转
林地流转主要系将本集团持有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客户,由于林地流转程序、行政审批手续
较为复杂,且测绘面积与最终交割过户面积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通常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
入:①与客户签订了合同;②将林地实际交付给客户;③为客户办理了林地过户登记手续,并将
相关权证交付给客户;④已取得林地转让款或收款权利;⑤双方已结算确认。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
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之外的其
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
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
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
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
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
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
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
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
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
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
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
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
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
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
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
(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
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
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
(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
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
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
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
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
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
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
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
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
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
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
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
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
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
见本附注四、16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
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
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
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 40,000 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
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
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
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
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
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621.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852.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87.48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务费用 -63.25
所得税费用 -12,092.84
未分配利润 -4,699.33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根据解释 16 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
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
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
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
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
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3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用: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本集团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施工劳务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
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
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
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3%、5%、6%、9%、13% 应税销售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企业所得税 25%、20%、15% 应纳税所得额
教育费附加 3%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25%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25%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 25%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20%
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20%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
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 20%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2
号),本公司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6〕36 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五)项,本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
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
通知》(财税字〔1995〕52 号)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属于从事林业
的农业生产者单位,生产的林木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
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 号),本公司属于从事农、林、牧、渔业
项目的纳税人,通过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初级林产品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
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
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欣
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能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 号)文件,子公司唐县
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
征即退 90%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资源
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减按 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58,617,956.02 27,225,079.82
其他货币资金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合计 58,617,956.02 27,225,079.8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6,235,239.21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 93,629,335.96 31,030,192.45
合计 101,335,065.66 46,063,171.90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价值
比例 计提比 价值 比例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例(%) (%) 例(%)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00,500,626.19 99.18 10,151,205.98 10.10 90,349,420.21 45,270,128.43 98.28 7,877,435.93 17.40 37,392,692.50
合计 101,335,065.66 / 10,985,645.45 / 90,349,420.21 46,063,171.90 / 8,670,479.40 / 37,392,692.5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王姓自然人 793,043.47 793,043.4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沈阳格简木业有限公司 41,396.00 41,396.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834,439.47 834,439.47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00,500,626.19 10,151,205.9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计 转销或 期末余额
收回或转回 其他变动
提 核销
账龄组合 7,877,435.93 1,418,404.86 3,692,174.91 10,151,205.98
单项计提 793,043.47 41,396.00 834,439.47
合计 8,670,479.40 1,418,404.86 3,733,570.91 10,985,645.45
注:本期其他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并入汇银木业数据。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合同资 应收账款和合 和合同资产
应收账款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产期末 同资产期末余 期末余额合
余额 余额
余额 额 计数的比例
(%)
广州索菲亚供
应链有限公司
北京黎明文仪
家具有限公司
景谷松晖商贸
有限公司
唐山森江木业
有限公司
云南天龙林产
化工有限公司
合计 42,278,468.64 0.00 42,278,468.64 41.72 2,113,923.44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出口合同 1,004,307.37 50,215.37 954,092.00
合计 1,004,307.37 50,215.37 954,092.00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 坏账准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额 备
账
计
类别 面 账面
比 提 计提
金 金 价 比例 价值
例 比 金额 金额 比例
额 额 值 (%)
(%) 例 (%)
(%)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备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1,004,307.37 100.00 50,215.37 5.00 954,092.00
备
其中:
账龄组合 1,004,307.37 100.00 50,215.37 5.00 954,092.00
合计 / / 1,004,307.37 / 50,215.37 / 954,092.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 5,422,944.0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5,422,944.05
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5,422,944.05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背书转让 6,160,421.52
合计 6,160,421.52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5,696,391.42 100.00 13,182,541.48 100.00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逐步支付中。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计数的比例(%)
石家庄旺农贸易有限公司 3,473,483.23 60.98
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 587,729.24 10.32
河北宇航化工有限公司 569,461.90 10.00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33,168.65 4.09
安阳林威助剂有限责任公司 148,000.00 2.60
合计 5,011,843.02 87.99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783,318.45 1,095,006.22
合计 1,783,318.45 1,095,006.2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37,118,448.71 10,806,244.52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6,966,593.75 4,109,074.89
代收代付款 14,215,020.78 215,229.95
押金及保证金 4,519,062.51 5,031,372.87
其他 1,417,771.67 1,450,566.81
合计 37,118,448.71 10,806,244.52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12个月预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期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92,819.24 92,819.24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556,560.12 120,000.00 676,560.12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4,824.00 4,824.00
其他变动 641,620.62 25,663,655.46 26,305,276.08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主要是企业合并增加以及预付账款减值准备转入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转销或核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其他变动
销
账龄组 9,711,238.30 676,560.12 4,824.00 26,305,276.08 35,335,130.26
合计提
合计 9,711,238.30 676,560.12 4,824.00 26,305,276.08 35,335,130.2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
收款期末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 款项的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数的比例
(%)
唐县长古城镇长古
城村村民委员会
唐县长古城镇大庄
子村村民委员会
基建拨款 1,968,000.00 5.30 往来款 5 年以上 1,968,000.00
江城松香厂 1,576,907.46 4.25 往来款 5 年以上 1,576,907.46
地区林业局 1,000,000.00 2.69 往来款 5 年以上 1,000,000.00
景谷县土地局 1,000,000.00 2.69 往来款 5 年以上 1,000,000.00
合计 18,327,633.46 49.37 / / 18,327,633.46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本减值准备 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26,375,966.32 744,822.08 25,631,144.24 10,446,690.70 419,339.49 10,027,351.21
在产品 16,336.64 16,336.64
库存商
品
周转材
料
消耗性
生物资 151,526,742.03 4,057,948.99 147,468,793.04 153,876,362.29 4,057,948.99 149,818,413.30
产
合同履
约成本
发出商
品
合计 260,834,158.06 5,070,835.37 255,763,322.69 170,563,195.36 4,602,786.75 165,960,408.61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19,339.49 327,644.98 2,162.39 744,822.08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25,498.27 3,821,022.77 3,678,456.74 268,064.3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
物资产
合计 4,602,786.75 4,148,667.75 3,680,619.13 5,070,835.37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期末留抵进项税 3,964,382.05 1,272,861.25
预付中介服务费 2,220,603.77
未开票进项税 1,299,989.98
待认证进项税 294,583.93
预缴税款 201.19
长期应收款应计利息 2,811,402.75
合计 7,779,760.92 4,084,264.00
其他说明
无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准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率区
余额 准备 价值 备
间
融资租赁款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
益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重组借款(注) 183,900,000.00 0.00 183,9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合计 183,900,000.00 0.00 183,900,000.00 /
注:重组借款系根据与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协议》而借出的款项,该笔借款
本金 18,390 万元,期限 5 年,年利率 6%,该借款用于置换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通过转贷取得
的 18,390 万元银行贷款,本年已偿还。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331,767,594.22 22,385,840.81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331,767,594.22 22,385,840.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较上年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合并增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及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559,380.49 748,654.85 247,235.01 3,555,270.35
(2)在建工程转入 6,759,536.83 19,789,225.21 26,548,762.04
(3)企业合并增加 105,184,278.90 215,635,749.00 3,478,240.00 852,814.00 325,151,081.90
(1)处置或报废 21,250.00 37,685,485.60 235,560.00 100.00 37,942,395.60
(2)其他转出 17,699,220.00 17,699,220.00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5,154,019.09 18,023,056.99 1,019,617.83 196,707.86 24,393,401.77
(1)处置或报废 9,647.20 25,811,646.26 110,797.70 25,932,091.16
(2)其他转出 382,142.25 382,142.25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322,067.37 322,067.37
(1)处置或报废 8,169,490.45 8,169,490.45
四、账面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8,258,927.16 6,859,115.63 1,152,043.72 247,767.81
机器设备 2,695,126.80 2,350,793.70 199,320.25 145,012.85
合计 10,954,053.96 9,209,909.33 1,351,363.97 392,780.66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79,539.39
机器设备 964,892.45
合计 1,844,431.84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 10,043,514.72 未完成验收或相关手续
其中:废弃木料 2#仓库 3,464,660.79 未完成验收
废弃木料 4#仓库 2,624,789.20 未完成验收
废弃木料 3#仓库 2,014,479.55 未完成验收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明细
项 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歧化松香相关设备 2,980,267.37 2,658,200.00 322,067.37
合 计 2,980,267.37 2,658,200.00 322,067.37
可回收金额参考公司聘请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
字(2024)第 A015 号》确认。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
值和处
关键参数的
项目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置费用 关键参数
确定依据
的确定
方式
以重置 根据现场勘
成本法 查情况,在考
歧化
确 定 公 综合成新 虑功能性贬
松香 2,980,267.37 2,658,200.00 322,067.37
允价值; 率 值与经济性
设备
按交易 贬值因素的
涉及的 基础上确定
相关税 参考云南产
费比例 权交易所有
产权交易
计算处 限公司实物
费
置费用 资产交易收
费标准确定
合计 2,980,267.37 2,658,200.00 322,067.37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30,883,345.68
工程物资
合计 30,883,345.6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准 账面余 减值准 账面价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备 额 备 值
废弃木料综合 8,050,563.84 8,050,563.84
利用项目厂房
建设工程
废弃木料综合 20,332,047.64 20,332,047.64
利用项目设备
安装工程
刨花板热压机 1,249,621.10 1,249,621.10
大修及防火更
新改造工程
密度板热压机 1,251,113.10 1,251,113.10
防火更新改造
工程
合计 30,883,345.68 30,883,345.6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
程
利 本
累
息 其 期
计
资 中: 利
期 投 工 资
预 本 本期 息
项目名 初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减少 期末 入 程 金
算 本期增加金额 化 利息 资
称 余 资产金额 金额 余额 占 进 来
数 累 资本 本
额 预 度 源
计 化金 化
算
金 额 率
比
额 (%)
例
(%)
废弃木
料综合
利用项 自
目厂房 筹
建设工
程
废弃木
料综合
利用项 自
目设备 筹
安装工
程
刨花板
热压机
大修及 自
防火更 筹
新改造
工程
合计 56,691,431.19 24,653,856.51 2,405,342.10 29,632,232.58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 机器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余额
增加金额
(1) 4,908,926.27 4,908,926.27
租入
减少金额
(1) 913,032.49 913,032.49
处置
余额
二、累计折旧
余额
增加金额
(1)计 224,150.55 1,004,324.89 943,385.52 2,171,860.96
提
减少金额
(1)处 528,597.71 528,597.71
置
余额
三、减值准备
余额
增加金额
(1)计
提
减少金额
(1)处
置
余额
四、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污染物 商标及域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有技术 客户资源 合同权益 合计
排放权 名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4,344,788.80 4,344,788.8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63,342,400.00 266,600.00 332,550.00 4,190,000.00 5,393,000.00 3,890.00 73,528,440.00
(1)处置 1,376,948.24 11,030.19 2,111,600.00 3,499,578.43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1,921,849.98 44,433.33 133,020.00 916,937.82 657,682.93 1,080.56 3,675,004.62
(1)处置 408,630.76 11,030.19 580,690.11 1,000,351.06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1,530,909.89 1,530,909.89
四、账面价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 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或形成商誉的事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其他 处置 其他
项
唐县汇银木业有
限公司
成都缇尚新材料
有限公司
合计 1,407,102.58 91,952,161.74 93,359,264.32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
公司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
限公司
合计 1,407,102.58 785,415.01 2,192,517.59
注:本公司因并购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故本
年不再进行减值测试。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所属经营分部 是否与以前年
名称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及依据 度保持一致
所属资产组组合:汇银木业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组合的构成:与汇银木业主营业
务预期存在协同效应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具 河北经营分
并购汇银木
体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部,汇银木业
业形成的商 是
资产组组合的依据:该资产组组合能够 主要生产经营
誉
独立产生现金流量;资产组组合的内部资产 地位于河北。
或资产组之间相互存在协同效应;是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合并所产生商誉的最低监控水
平;该资产组组合不大于所属的河北经营分
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购买日,本公司将所形成的商誉划分为核心商誉以及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导致的非核心商
誉,情况如下:
类 别 金额
核心商誉 80,173,232.45
非核心商誉 11,778,929.29
合计 91,952,161.74
①核心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可回收金额确定方法 账面价值 可收回金额 减值金额
汇银木业包含完全核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心商誉的资产组组合 的现值确定
合 计 57,657.46 59,388.41
可回收金额经公司聘请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
报字(2024)第 A082 号)确认。
A、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及情况
预测期的关
预测期的年限 关键参数情况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键参数
自 2024 年度 4.40%至 根据历史经营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发
收入增长率
根据历史经营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发
展预期及企业产品规划综合确定。
计算 WACC 作为税后折现率,再使用
折现率 税前:11.83%
割差法确定税前折现率。
B、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及情况
关键参数情况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收入增长率 0 假设资产组组合将保持稳定收入规模
利润率 13.21% 假设资产组组合将保持稳定盈利水平
假设资产组组合未来所处市场经济环境、
折现率 税前:11.83%
行业政策均不发生重大变化
②非核心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针对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随着评估增值部分在合并层面折旧摊销的
计提,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计提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上期商誉减值金额
本期 上期
项目
完成率 承诺 实际 完成率 本期 上期
承诺业绩 实际业绩
(%) 业绩 业绩 (%)
唐县汇银木
业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 本期摊销金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额 额
料场及供电
设施改造费
合计 183,033.65 146,765.88 36,267.77
其他说明:
无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租赁负债 7,466,774.44 1,866,693.61 4,511,337.64 1,127,834.4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资产评估减值
可抵扣亏损 12,090,235.92 3,022,558.98
合计 39,377,164.00 9,844,291.00 4,511,337.64 1,127,834.4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 7,394,068.36 1,848,517.09 4,528,260.52 1,132,065.13
合计 93,617,709.72 23,404,427.43 4,528,260.52 1,132,065.13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产和负债期末 得税资产或负 产和负债期初 得税资产或负
互抵金额 债期末余额 互抵金额 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26,114.48 18,176.52 1,108,213.13 19,621.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26,114.48 13,578,312.95 1,108,213.13 23,852.00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56,659,577.97 49,683,749.42
递延收益 900,000.00 900,000.00
可抵扣亏损 72,542,364.48 65,178,827.17
合计 130,101,942.45 115,762,576.59
注:因未来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审慎考虑未就上述项目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合计 72,542,364.48 65,178,827.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 账面余 减值准 账面价
账面价值
准备 额 备 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2,612,693.77 2,612,693.77
合计 2,612,693.77 2,612,693.77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 期初
项目 账面 账面价值 受限 受限情况 账面 账面 受限 受限
余额 类型 余额 价值 类型 情况
货 币
资金
应 收
票据
存货
其中,款项未付
清,卖方保留所
固 定 有权的固定资产
资产 账 面 价 值 为
元,借款抵押的
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 为
元
无形
资产
在建 款项未付清,卖
工程 方保留所有权
合计 216,465,764.70 / / / /
其他说明:
无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 19,006,507.49 13,986,550.79
应付加工、运输费 1,495,345.61 785,337.14
应付服务款 5,258,913.05 4,597,865.54
合计 25,760,766.15 19,369,753.47
(2).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租金 1,804,519.36 680,564.33
合计 1,804,519.36 680,564.33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林地及林木款 6,585,359.36 16,075,047.62
预收货款 2,047,051.17 42,639.25
合计 8,632,410.53 16,117,686.8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 2,242,421.08 逐步结算
段春伟 2,800,000.00 逐步结算
合计 5,042,421.08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本年双方就合同下的林地流转进一步进
与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
公司的林地转让合同负债
合计 7,435,127.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9,677,327.74 45,795,641.85 38,352,636.24 17,120,333.3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
他福利
合计 9,711,157.02 50,502,502.50 43,046,209.99 17,167,449.53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 1,133,269.85 39,137,480.00 34,358,893.65 5,911,856.20
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368,551.00 368,551.00
三、社会保险费 17,947.52 2,473,176.02 2,467,081.99 24,041.55
其中:医疗保险费 17,575.43 2,090,325.14 2,084,542.22 23,358.35
工伤保险费 372.09 275,403.26 275,092.15 683.20
生育保险费 107,447.62 107,447.62
四、住房公积金 533.00 730,324.60 730,324.60 533.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 8,525,577.37 3,086,110.23 427,785.00 11,183,902.60
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
划
合计 9,677,327.74 45,795,641.85 38,352,636.24 17,120,333.35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33,829.28 4,706,860.65 4,693,573.75 47,116.1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36,621.76 1,005,952.70
消费税
营业税 239.73 239.73
企业所得税 20,354.16 447,629.85
个人所得税 65,896.94 60,996.56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541.62 74,492.25
房产税 375,973.13 241,541.37
教育费附加 24,934.28 44,704.67
代扣税金 43,797.43 43,797.43
印花税 99,492.61 34,242.25
地方教育费附加 16,622.86 29,803.13
环境保护税 102,387.56 10,642.14
土地使用税 209,902.43
合计 1,337,764.51 1,994,042.08
其他说明:
无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7,267,546.96 1,163,860.26
应付股利 1,104,960.50 1,104,960.50
其他应付款 47,220,068.15 63,790,220.37
合计 55,592,575.61 66,059,041.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7,267,546.96 1,163,860.26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 7,267,546.96 1,163,860.26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应付控股股东借款利息 7,267,546.96 控股股东未催收
合计 7,267,546.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1,104,960.50 1,104,960.50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
续债股利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应付股利-XXX
应付股利-XXX
合计 1,104,960.50 1,104,960.5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 36,501,752.82 52,920,625.75
往来款 4,773,800.32 4,609,180.71
押金及保证金 1,899,550.57 1,411,352.03
代收代付款 545,090.93 564,098.91
公司林地承包费 1,041,312.73
其他 3,499,873.51 3,243,650.24
合计 47,220,068.15 63,790,220.37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00.00 借款展期,未届清偿时点
合计 3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26,834,543.97 1,680,835.14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长期应付款应计利息 198,443.87 138,554.80
待转销项税 266,116.66 5,543.10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290,475.00
合计 755,035.53 144,097.90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133,650,000.00
保证借款 60,000,000.00
信用借款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2,700,000.00
合计 170,950,000.00
注:年末较年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汇银木业本年向银行新增借款,以置换本公司重
组前对其提供的借款。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
(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土地 4,418,983.94 535,633.03
机器设备 3,047,790.53 3,975,704.63
房屋及建筑物 409,337.74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87,711.86 1,680,835.14
合计 5,579,062.61 3,239,840.26
其他说明:
无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284,666,309.60 183,900,000.00
专项应付款
合计 284,666,309.60 183,9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组借款(注 1) 239,444,672.00 183,900,000.00
业绩承诺保证金(注 2) 22,039,520.00
扶贫投资款 18,090,270.81
分期购买设备款 7,338,678.9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2,246,832.11
合计 284,666,309.60 183,900,000.00
其他说明:
注 1:重组借款系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借入的款项,上年用于转借汇银木业偿还其通
过转贷取得的银行借款,本年用于支付重组对价。
注 2:业绩承诺保证金为本公司按照股权收购协议暂扣的 10%股权收购对价,待业绩承诺期满后根
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结算支付。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本公司 5 万
政府补助 900,000.00 900,000.00
m?生态板建设项目
合计 900,000.00 9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 7,564,686.35 8,238,969.87
合计 7,564,686.35 8,238,969.87
其他说明: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特殊的有限寿命主
体,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将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作为金融负债予以列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129,800,000.00 129,800,000.00
其他说明:
无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73,793,704.70 173,793,704.70
其他资本公积 293,479,691.20 4,471,592.37 297,951,283.57
合计 467,273,395.90 4,471,592.37 471,744,988.2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低于市场公
允利率,本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利率计提财务费用,与合同约定利率之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
入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金额
减:
前期
计入
本期 税后 期
减:前期计 其他 减:
期初 所得 归属 末
项目 入其他综合 综合 所得 税后归属于
余额 税前 于少 余
收益当期转 收益 税费 母公司
发生 数股 额
入损益 当期 用
额 东
转入
留存
收益
一、不能
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
益
其中:重
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权益法
下不能转
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
益
其他权
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
值变动
企业自
身信用风
险公允价
值变动
二、将重
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其中:权
益法下可
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
收益
其他债
权投资公
允价值变
动
金融资
产重分类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的金额
其他债
权投资信
用减值准
备
现金流
量套期储
备
外币财
务报表折 185,719.12 185,719.12 -185,719.12
算差额
其他综合
收益合计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注:随着本年境外子公司注销,将累计形成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当期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 896,550.32 854,660.52 88,888.74 1,662,322.10
合计 896,550.32 854,660.52 88,888.74 1,662,322.1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3,786,380.32 13,786,380.3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13,786,380.32 13,786,380.3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58,745,920.24 -436,470,863.8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4,699.3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58,745,920.24 -436,475,563.1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22,618.26 -22,270,357.0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452,423,301.98 -458,745,920.2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元。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70,021,003.12 514,703,455.42 102,049,656.20 106,319,414.99
其他业务 19,714,446.87 14,057,124.28 11,146,657.12 7,360,283.08
合计 589,735,449.99 528,760,579.70 113,196,313.32 113,679,698.07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58,973.54 11,319.6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55.15 311.4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60% / 2.75%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 形资产;销售材料等 资产;销售材料等
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
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入。 的子公司本年已清算
入。
产生的收入 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55.15 311.4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
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58,618.39 11,008.17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 云南-分部 河北-分部 合计
分类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商品
类型
胶 48,726,724 44,257,889 48,726,724. 44,257,889.
合板 .26 .84 26 84
类产
品
刨 246,795,283 206,026,508 246,795,283 206,026,508
花板 .06 .48 .06 .48
类产
品
纤 255,060,342 241,003,908 255,060,342 241,003,908
维板 .05 .84 .05 .84
类产
品
林 19,438,653 23,415,148 19,438,653. 23,415,148.
化类 .75 .26 75 26
产品
合 68,165,378 67,673,038 501,855,625 447,030,417 570,021,003 514,703,455
计 .01 .10 .11 .32 .12 .42
按经
营地
区分
类
市场
或客
户类
型
合同
类型
按商
品转
让的
时间
分类
在 68,165,378 67,673,038 501,855,625 447,030,417 570,021,003 514,703,455
某一 .01 .10 .11 .32 .12 .42
时点
转让
在
某一
时段
内转
让
合 68,165,378 67,673,038 501,855,625 447,030,417 570,021,003 514,703,455
计 .01 .10 .11 .32 .12 .42
按合
同期
限分
类
按销
售渠
道分
类
合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972,752.05 86,500.47
教育费附加 583,651.22 51,900.26
资源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656,868.30 405,024.82
车船使用税 750.00 7,080.00
印花税 523,229.44 50,148.52
房产税 238,810.10 269,747.60
土地增值税 -608.13
地方教育费附加 389,100.80 34,600.17
环境保护税 667,463.01 37,753.99
合计 4,032,624.92 942,147.70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783,755.82 236,557.08
办公及业务经费 388,356.11 56,832.24
折旧及摊销 916,937.82
其他 42,106.46
合计 2,089,049.75 335,495.78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6,145,915.39 10,486,389.32
办公及业务经费 12,310,511.72 9,545,984.13
折旧及摊销 6,604,891.50 2,157,981.05
安全生产费 854,660.52 806,369.95
设备投资前期改造费 884,955.76
其他费用 6,473.60
合计 35,915,979.13 23,888,153.81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21,048,099.30 3,641,075.56
减:利息收入 534,124.76 72,092.47
利息净支出 20,513,974.54 3,568,983.09
汇兑净损失 521,997.94 -673,695.69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41,935.16 38,915.83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损益 -674,283.52 -771,728.25
合计 20,403,624.12 2,162,474.98
其他说明:
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 17,645,126.43
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 921,243.59 403,999.46
政府补助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0,739.63 8,961.27
税费返还 760.13
合计 18,577,109.65 413,720.86
其他说明:
注 1:较上年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汇银木业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
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 90%的优惠政策。
注 2: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88,500.21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64,127.4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1,708,939.42 2,652,266.75
合计 2,061,567.11 2,652,266.75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446,609.2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418,744.78 -763,075.5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76,560.12 -42,463.98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合计 2,541,914.16 -805,539.49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50,215.37 -50,215.37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4,140,397.89 -4,473,694.43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22,067.37 -2,709,213.56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785,415.01
十二、其他
十三、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63,113.07 4,508.88
合计 -5,134,551.83 -7,228,614.48
其他说明:
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减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11,477,093.63 10,922,961.32
合计 11,477,093.63 10,922,961.32
其他说明:
无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保险理赔收入 1,068,755.79 1,068,755.79
罚款 7,675.76 36,290.00 7,675.76
其他 456.85 1,463.56 456.85
合计 1,076,888.40 37,753.56 1,076,888.4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保险理赔收入系子公司汇银木业部分设备意外损毁报废获得的保险理赔。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886,497.47 1,886,497.4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886,497.47 1,886,497.4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赞助支出 15,000.00
罚款、违约金及滞纳金等 8,312.87 270,884.19
其他 54.27 27,275.45
合计 1,909,864.61 298,159.64 1,886,497.47
其他说明:
无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11,409.83 165,181.77
递延所得税费用 -1,445,347.62 -12,092.84
合计 -1,333,937.79 153,088.9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7,223,748.8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083,562.3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984,125.2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35,832.77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2,546,390.6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916,876.3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48,813.6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612,535.22
所得税费用 -1,333,937.7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57.其他综合收益”。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代收代付款 1,870,532.76 760,680.46
保证金及押金 1,172,400.00 50,000.00
政府补助 921,243.59 123,999.46
活期利息收入 534,124.76 72,092.47
收回备用金 345,890.04 48,196.56
收到退回的预付等款项 112,939.57 915,864.58
其他 23,030.03 85,020.70
合计 4,980,160.75 2,055,854.2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 7,998,494.68 7,011,980.40
代收代付款 2,436,768.38 1,394,482.91
退回预收等款项 1,236,237.83 95,194.10
保证金及押金 255,000.00 630,011.95
备用金 74,906.77 83,042.18
其他 31,585.09 51,207.48
罚款 250,000.00
合计 12,032,992.75 9,515,919.0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产品 39,436,034.00
合计 39,436,034.00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 39,436,034.00
合计 39,436,034.00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保险赔偿 4,214,008.92
收回拆借资金及利息 2,306,322.00
退回征地补偿款 1,600,000.00
退回预付设备款 1,057,390.55
合计 9,177,721.4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重组中介费 6,654,000.00
资产拍卖等服务费 85,200.00
重组借款 183,900,000.00
合计 6,739,200.00 183,9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拆借款 149,333,672.00 236,476,730.00
合计 149,333,672.00 236,476,73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归还控股股东拆借资金 108,789,000.00
偿付融资租赁款 11,241,850.00
归还扶贫投资款 5,000,000.00
归还拆借资金 2,946,174.86
租金 2,610,821.60 2,435,419.69
预付融资中介费 2,350,000.00
分期付款购买设备 2,259,715.44
扶贫投资分红 1,473,500.00
合计 136,671,061.90 2,435,419.6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净利润 28,557,686.67 -22,270,357.07
加:资产减值准备 5,134,551.83 7,228,614.48
信用减值损失 -2,541,914.16 805,539.4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24,393,401.77 3,969,442.00
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 2,171,860.96 2,268,901.38
无形资产摊销 3,675,004.62 785,133.8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6,765.88 135,218.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1,477,093.63 -10,922,961.32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17,741.6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0,895,813.72 2,967,316.6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61,567.11 -2,652,266.7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44.76 1,978.2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46,792.38 -14,071.0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640,423.11 21,117,239.8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763,552.52 7,414,878.3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311,512.82 -57,021,957.58
其他 765,771.78 766,013.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125,139.20 -45,421,337.22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现金的期末余额 58,617,956.02 27,225,079.8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7,225,079.82 23,313,765.0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392,876.20 3,911,314.82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248,260,480.00
其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248,260,48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173,182.45
其中: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19,173,182.45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229,087,297.55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58,617,956.02 27,225,079.82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58,617,956.02 27,225,079.8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617,956.02 27,225,079.8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
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折算人民币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余额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16,972.44 7.0827 120,210.70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503,633.91 7.0827 3,567,087.89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 2,484.58 7.0827 17,597.54
欧元 14,688.00 7.8592 115,435.93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欧元 933,769.20 7.8592 7,338,678.90
港币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
项目 租赁收入
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1,120,668.32
合计 1,120,668.32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购 购买日至期
被 股 股 买 末被购买方
股权
购 权 权 日 的现金流量
取得 购 购买日至期末 购买日至期
买 取 取 的
股权取得成本 比例 买 被购买方的收 末被购买方
方 得 得 确
(% 日 入 的净利润
名 时 方 定
)
称 点 式 依
据
唐
县
汇
银 202
木 270,300,000. 51.0 购 3年 503,398,696. 45,377,690. 21,498,427.
业 00 0 买 3月 41 64 45
有 1日
日 权
限
公
司
其他说明:
在判断取得控制权时点时,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以下简
称“合并指南”)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将同时满足合并指南中相关条件的第一天判断为购买日,
具体情况及形成依据如下:
① 2023 年 2 月 24 日,本次合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② 2023 年 2 月 27 日,经汇银木业股东会表决通过,汇银木业公司章程变更,本公司已登记在章
程的股东名册中,形成《股东会决议》《汇银木业公司章程》;
③ 2023 年 2 月 27 日,汇银木业董事会改组完成,本公司在汇银木业董事会中占据过半数席位,
且汇银木业聘任本公司委派的人员担任董事长,同时本公司向汇银木业派驻了高级管理人员,形
成《汇银木业董事会决议》、《聘任书》。
④ 2023 年 2 月 28 日,汇银木业工商变更登记完成,51%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取得换发的汇
银木业《营业执照》。
⑤ 2023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 日,本公司与汇银木业进行了各类相关资产、公章印鉴的交接,形
成双方签字盖章的《交接明细》。
⑥ 2023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向交易对手方支付了过半数股权价款,形成《银行付款回单》。
根据上述事项及形成的相关书面依据,本公司判断,2023 年 3 月 1 日为同时满足合并指南中相关
条件的首日。因此,将 2023 年 3 月 1 日作为合并日(购买日)。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现金 270,3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 270,3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78,347,838.26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91,952,161.74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无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见本附注七、27“商誉”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合并产生的商誉,源于本公司收购对价与被购买方在收购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
差额。公司将形成的商誉进一步按性质分类如下:
类 别 金额 产生的原因
支付对价高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不考虑
核心商誉 80,173,232.45
增值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情况下)部分
非核心商誉 11,778,929.29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导致的商誉增加
合计 91,952,161.74
核心商誉,对应被购买方各单项资产与经营这些资产的优秀团队、资源优势、口碑、渠道、
商业地位等无形资源组合在一起而迸发出“1+1>2”的协同效应。在并购决策时,本公司判断,这
些协同效应能为公司带来高于各单项资产本身价值的超额收益,故为此所支付的并购对价。由于
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系建立在对被购买方各单项资产、负债辨认和评估的基础之上,系简
单算数加减所形成的价值。而众所周知,企业的价值,并非单项资产、负债简单相加减所得的价
值,而是应是其盈利能力的价值。本公司所投资的,也是未来能带来的利润回报。因此,本公司
的收购对价系建立在对被购买方预计未来收益估值的基础上,两者之差即为资产因协同效应所带
来的超越单项资产本身价值的超额收益,系“1+1>2”部分的协同效应估值对价。
非核心商誉,源于在确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过程中,因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导致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确认等额部分的商誉。该部分商
誉对应的是所得税费用,随着评估增值部分的逐步摊销,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未来期间亦逐步转回,
从而减少未来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因此,该部分商誉的价值产生于未来可减少所得税费用的价值。
综上,本次合并所产生的大额商誉原因合理,预计可以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637,359,895.83 565,264,646.60
货币资金
应收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流动资产 220,927,573.81 220,233,111.47
非流动资产 416,432,322.02 345,031,535.13
负债: 287,658,252.19 272,656,998.86
借款
应付款项
递延所得税负债
流动负债 63,328,554.22 63,328,554.22
非流动负债 224,329,697.97 209,328,444.64
净资产 349,701,643.64 292,607,647.74
减:少数股东权益 171,353,805.38 143,377,747.39
取得的净资产 178,347,838.26 149,229,900.35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上述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第
四项第四条的指引确定。同时,本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云南景谷林业股份
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分摊涉及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
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3)第 A138 号)为本公司提
供参考。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
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清算子公司
名称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福港能源(舟山)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11 日
福港(香港)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7 日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主要经营 持股比例(%) 取得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地 直接 间接 方式
云南江城茂
源林业有限 云南江城 10,000,000.00 云南江城 林业 55.00 设立
公司
景谷林茂林
云南景谷 1,000,000.00 云南景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业有限公司
景谷永恒木
云南景谷 41,000,000.00 云南景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业有限公司
景谷林威林
云南景谷 1,000,000.00 云南景谷 批发业 100.00 设立
化有限公司
景谷林之海
炭业有限公 云南景谷 11,000,000.00 云南景谷 制造业 100.00 设立
司
福誉企业管
理(北京) 北京 5,000,000.00 北京 商务服务 100.00 设立
有限公司
福港能源
(上海)有 上海 50,000,000.00 上海 批发业 100.00 设立
限公司
欣麻科技
(昆明)有 云南昆明 100,000,000.00 云南昆明 批发业 100.00 购买
限公司
上海景誉生
物科技有限 上海 1,000,000.00 上海 其他 100.00 设立
公司
景林绿色科
技(天津)
合 伙 企 业 天津市 80,000,000.00 天津市 企业管理 50.90 0.10 设立
(有限合
伙)
成都缇尚新
材料有限公 四川成都 5,000,000.00 四川成都 制造业 53.45 购买
司
唐县汇银木
河北唐县 208,000,000.00 河北唐县 制造业 51.00 购买
业有限公司
唐县九森木
河北唐县 5,000,000.00 河北唐县 批发业 51.00 购买
业有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少数股东持股 本期归属于少数 本期向少数股东 期末少数股东权
子公司名称
比例 股东的损益 宣告分派的股利 益余额
唐县汇银木业
有限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
非 非
公 流 资 流 负
流 流
司 非流动资 流动负 非流动负 动 产 动 债
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动 动
名 产 债 债 资 合 负 合
资 负
称 产 计 债 计
产 债
唐
县
汇
银
木 23,064.5 42,218.3 65,282.8 5,003.9 20,771.0 25,774.9
业 0 8 8 1 4 5
有
限
公
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经
综 营
营 合 活
子公 净
经营活动现金 业 收 动
司名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利
流量 收 益 现
称 润
入 总 金
额 流
量
唐县
汇银
木业 50,339.87 4,537.77 4,537.77 8,040.05
有限
公司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 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
本期新 本期转 与资产/
财务报 入营业 本期其
期初余额 增补助 入其他 期末余额 收益相
表项目 外收入 他变动
金额 收益 关
金额
递延收 900,000.00 900,000.00 与资产
益 相关
合计 900,000.00 900,000.00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280,000.00
与收益相关 18,566,370.02 123,999.46
合计 18,566,370.02 403,999.46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
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集团从
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
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
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
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
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
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
情况下进行的。
①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以欧元
进行采购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均构成影
响。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六、52“外币货币性项目”。各
项外币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
本年 上年
项 目
对利润的影响 对利润的影响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 1% 36,697.02 110,329.26
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贬值 1% - 36,697.02 -110,329.26
欧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 1% -74,541.14
欧元对人民币汇率贬值 1% 74,541.14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
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
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
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
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
见本附注五、11。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
参见附注七、2,附注七、5 的披露。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
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
下:
项目 一年以内 一至二年 二至三年 三至五年 五年以上
应付账款 25,760 ,766.15
其他应付款 47,737,876.37
租赁负债(含利息) 2,147,233.66 2,147,233.66 2,147,233.66 1,599,144.95
其他流动负债 755,035.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220,535.75
长期应付款(含利息) 7,013,275.26 27,331,538.35 30,771,036.12 245,388,242.87
长期借款 7,651,726.23 29,746,056.85 149,840,539.73
其他非流动负债 7,564,686.35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
销售业务所形成,故在初始确认时,其公允价值和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本公司采用
交易价格作为其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即按照收入准则确认的应收款项金额或按照形成的债权债
务关系确定的应收款项金额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而在后续计量时,由于本公司所持有
的上述汇票承兑人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故其信用风险可以
忽略不计;并且由于剩余期限较短(均小于 6 个月)
,故其货币时间价值亦可忽略不计。基于以上
考虑,本公司判断此类汇票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与后续计量时的公允价值不会产生重大差异。
因此,本公司以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后续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策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企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企业的持股 业的表决权比
比例(%) 例(%)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 投资 30,000 55 55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母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四(一)控股股东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郑家纯先生
其他说明:
无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鑫国信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公司监事黄建文之兄黄建民担任过董事的公司。截至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报告期初,关联关系解除已超过 12 个月,本年已不是
关联方。
王兰存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
崔会军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王兰存之子控制的公司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汇银木业总经理之子控制的公司
张卫欣 子公司汇银木业监事
崔保军 崔会军的弟弟
管英杰 子公司汇银木业的监事
赵志勇 管英杰的妻弟
河北宏德睿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王兰存亲家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
无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获批的交易 是否超过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额度(如适 易额度(如 上期发生额
容
用) 适用)
河北宏德睿诚环境
采购服务 73,000.00
检测有限公司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
委托加工 2,008,324.45
公司
中鑫国信融资租赁 购买融资租
(珠海)有限公司 赁资产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182,583.38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092,647.26
张卫欣 销售商品 360.00
赵志勇 销售商品 2,193.00
崔保军 销售商品 292.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简化处理
未纳入租
的短期租
赁负债计
赁和低价 承担的租
量的可变
值资产租 支付的租金 赁负债利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租赁付款
赁的租金 息支出
出租 租赁 额(如适
费用(如
方名 资产 用)
适用)
称 种类
本 上 本 上 本 本 本
期 期 期 期 期 期 上期 期
发 发 发 发 发 上期发生额 发 发生 发 上期发生额
生 生 生 生 生 生 额 生
额 额 额 额 额 额 额
景谷
兴发
机器
林化 1,200,000.00 1,200,000.00
设备
有限
公司
中鑫
国信
融资
租 赁 机器
( 珠 设备
海 )
有限
公司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崔会军、王兰存 27,030.00 2026-6-30 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否
崔会军、王兰存 9,700.00 2026-3-29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否
崔会军、王兰存 3,800.00 2026-3-29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否
崔会军、王兰存 4,890.00 2026-3-29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否
崔会军、王兰存 1,610.00 2026-3-29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周大福投资有 借款期限一年,本年到期后
限公司 展期一年,利率为 3.6%。
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
周大福投资有 2.75%,本公司已按公允利
限公司 率计提利息,差额计入资本
公积。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借款期限五年,利率 6%,
唐县汇银木业
有限公司
还。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97.24 294.60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含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
应计利息): 公司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190,577.05
合同负债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31,188.91
应付利息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7,267,546.96 1,163,860.26
其他应付款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36,012,931.50 5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崔会军 244,410.66
其他应付款 王兰存 244,410.66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3,975,704.63
长期应付款(含应计利息)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239,643,115.87 184,038,554.80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结构化主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7,564,686.35 8,238,969.87
体中的份额)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分为四个经营分部,
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
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云南分部、河北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经营地点、产
品业务线等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云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胶合板、林化产品、林木产品;河北分部
的主要产品为刨花板、纤维板。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
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分部 1 分部 2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对外营业收入 86,336,753.58 503,398,696.41 589,735,449.99
信用减值损失 1,623,981.05 917,933.11 2,541,914.16
资产减值损失 -4,880,258.71 -254,293.12 -5,134,551.83
利润总额(亏损) -16,392,721.29 44,101,992.86 -485,522.69 27,223,748.88
资产总额 605,759,415.39 652,828,831.76 979,282,699.20
负债总额 372,379,487.17 257,749,497.48 -9,005,547.95 621,123,436.70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8,384,409.34 7,282,897.53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 计
类 比 比
提 账面 提 账面
别 例 例
金额 金额 比 价值 金额 金额 比 价值
(% (%
例 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按 8,384,40 10 5,465,67 65. 2,918,73 7,282,89 10 5,499,45 75. 1,783,43
组 9.34 0 8.79 19 0.55 7.53 0 9.60 51 7.93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其中:
账 8,384,40 10 5,465,67 65. 2,918,73 7,282,89 10 5,499,45 75. 1,783,43
龄 9.34 0 8.79 19 0.55 7.53 0 9.60 51 7.93
组
合
合 8,384,40 / 5,465,67 / 2,918,73 7,282,89 / 5,499,45 / 1,783,43
计 9.34 8.79 0.55 7.53 9.60 7.9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8,384,409.34 5,465,678.7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
计提 其他变动
回 销
账龄组合 5,499,459.60 33,780.81 5,465,678.79
合计 5,499,459.60 33,780.81 5,465,678.7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
款和合同
合同资 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期末 资产期末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产期末 同资产期末余
余额 余额合计 余额
余额 额
数的比例
(%)
上海云经贸有限
公司
高加雄 1,169,184.92 0.00 1,169,184.92 13.94 1,169,184.92
云南云景林业开
发有限公司
李耀 942,962.68 0.00 942,962.68 11.25 47,148.13
昆明经开区弘源
达建材经营部
合计 5,273,378.62 0.00 5,273,378.62 62.90 3,347,973.30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3,313,950.37 59,677,314.41
合计 43,313,950.37 59,677,314.4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合计 112,412,161.69 112,708,846.8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08,733,682.40 108,906,880.68
押金及保证金 2,231,229.63 2,429,998.62
代收代付款 74,934.11
其他 1,372,315.55 1,371,967.58
合计 112,412,161.69 112,708,846.88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未发 期信用损失(已
生信用减值) 发生信用减值)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013,114.58 2,353,051.91 3,366,166.49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12,700,512.36 12,700,512.36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变动金额
收回 转销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或转 或核 其他变动
回 销
账龄组 53,031,532.47 3,366,166.49 12,700,512.36 69,098,211.32
合计提
合计 53,031,532.47 3,366,166.49 12,700,512.36 69,098,211.3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款项的性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 质 期末余额
例(%)
景谷永恒木业有
限公司
福誉企业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
福港能源(上海)
有限公司
江城茂源林业有 1-5 年以
限公司 上
基建拨款 1,968,000.00 1.75 往来款 5 年以上 1,968,000.00
合计 90,150,147.69 80.20 47,197,933.34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
子
公 322,598,839. 1,200,000. 321,398,839. 52,298,839. 1,200,000. 51,098,839.
司 67 00 67 67 00 67
投
资
合 322,598,839. 1,200,000. 321,398,839. 52,298,839. 1,200,000. 51,098,839.
计 67 00 67 67 00 6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 本
被投资单 期 期 减值准备期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位 减 计 余额
少 提
减
值
准
备
江城茂源 5,500,000.00 5,500,000.00
林业有限
公司
景谷永恒 31,150,230.90 31,150,230.90
木业有限
公司
景谷林之 2,058,608.77 2,058,608.77
海炭业有
限公司
景谷林威 1,000,000.00 1,000,000.00
林化有限
公司
景谷林茂 1,000,000.00 1,000,000.00
林业有限
公司
景林绿色 10,390,000.00 10,390,000.00
科技(天
津)合伙
企业(有
限合伙)
北京景林 1,200,000.00 1,200,000.00 1,200,000.00
科技有限
公司
唐县汇银 270,300,000.00 270,300,000.00
木业有限
公司
合计 52,298,839.67 270,300,000.00 322,598,839.67 1,2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15,983,522.37 12,298,045.25 5,317,391.80 3,180,376.08
合计 15,983,522.37 12,298,045.25 5,317,391.80 3,180,376.08
本年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木销售收入增加。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利 2,162,595.58 2,652,266.75
息收入
合计 2,162,595.58 2,652,266.75
其他说明:
无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590,596.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921,243.59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64,127.4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708,939.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53,521.26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288,500.2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9,279.58
合计 13,896,207.7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
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注2: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注3:关于将增税即征即退款项判断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从而未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相
关说明:
本集团当期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17,645,126.43元,金额较大,如本附注七、67所述,系
子公司汇银木业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
即退90%的优惠政策所致,就该笔受益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本公司判断如下:
(1)该增值税退税系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该退税源于汇银木业的生产原料、生
产工艺及产品符合国家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与其正常经营密不可分。
(2)该退税属于定额定量的政府补助,根据国家统一税收产业政策,汇银木业预计未来将
一贯的使用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生产人造板,因此总能收到当期所缴纳增税90%的退回。
(3)该退税具有持续性,能够对公司损益持续产生影响。人造板行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自
持续,公司判断在可预见的未来,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方向不会发生改变,因此能够持续享受增值
税即征即退的优惠。
综上考虑,本公司将增值税即征即退收益判断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8 0.05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4.77 -0.06 -0.06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凯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 年 4 月 23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