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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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3%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41,246,4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最高成
交价位 4.1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8 元/股,累计成交金额为 149,993,865.89 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由于操作回购账户的人员对规则不够熟悉,导致
公司股份合计 21.89 万股,成交金额为 85.43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操作并非主观故意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八条的规定,也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
益输送的情形。公司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
题,将加强对交易人员的培训与学习,在后续回购进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则规定,
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
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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