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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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第 000462
号),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771,130.0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48,569,866.11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856,986.61 元,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 277,481,009.68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00,995,153.14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3 年末总股本 8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0,400,000 元,本
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
司业绩相匹配,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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