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4-022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以
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张智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听取了监事会主席所作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认为:
公司监事会围绕2023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认真贯彻与执行了监事会的各项决议,
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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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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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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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709,919,02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4,200 股后的股本
共分配现金股利 110,036,798.03 元。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该分配预案与公司
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和规划。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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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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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
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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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的事项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四川新
易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四川新易盛”)在日常经营中得到流动资金的支
持和业务拓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
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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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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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成情况的议案》
根 据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Alpine
Optoelectronics Inc.2023年度业绩目标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报告编号:
XYZH/2024SZAA7F0007),Alpine 2023年业绩实现金额 2,867,157.19 美元。根据
《Share Purchase Agreement》,Alpine 2023年业绩目标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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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量和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成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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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97 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
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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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活动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
址由“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1幢六楼”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
区黄甲街道物联大道510号”,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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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公司
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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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