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4-028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 2022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公司拟回购注销
股,回购价格为 25.65 元,以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
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
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怡合达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