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资产重组之实施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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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1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资产重组
                    之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
与该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重组方案自完成相关批准、
注册程序之日起六十日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交易日披露
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并在此后每三十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完成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批,后根据以上规定披露进
展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及获得的批准
   公司对持有的一号线建设公司全部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
持有一号线建设公司股权,本次减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
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及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8 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064、2023-070~078、2023-081)。
   二、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披露《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资产重组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披
露《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资产重组之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
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一)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过户,一号线建设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9
日换发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已不再持有一号线建设公司股权。
    (二)过渡期损益情况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东莞市
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PPP 项目退库过渡期(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损益专项审计》,经审计,一号线建设公司过渡期财务报表净利润
-4,353,269.75 元。
    (三)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一号线建设公司向轨投公司提交偿清银行贷
     (2024 年 1 月 6 日完成)并取得减资完成后换发的新营业执照(2024
款的证明文件
年 2 月 9 日完成)后 90 日内,轨投公司向一号线建设公司支付第二笔增资款
标社会资本减资价款,以及支付上述已结清全部银行贷款的利息(具体金额以实
际支付的为准);一号线建设公司在收到轨投公司支付的第二笔增资款后 15 日
内向中标社会资本分别足额支付减资价款合计 4,106,061,193.58 元,其中,上市
公司的减资价款为 3,709,392,027.42 元。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中标社会资本在一号线建设公司取得减资完
成后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后 120 日内,向一号线建设公司提交经轨投公司认可格式
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一号线建设公司收到上述履约保函后 15 日
内,轨投公司向一号线建设公司支付第三笔增资款 290,473,950.69 元;一号线建
设公司收到增资款后 15 日内,向中标社会资本支付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资
金 成 本 补 偿 金 290,473,950.69 元 , 其 中 ,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金 成 本 补 偿 金 为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减资价款及资金成本补偿金,上述款项支付仍在协
议约定期限内,未违反相关协议的约定。目前该重大资产重组尚未实施完毕,公
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三、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一)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二)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方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续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相关方切实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况下,本
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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