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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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4-034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分别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 1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451,069,159 股减至 450,969,159
股,注册资本由 451,069,159 元变更为 450,969,159 元。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
注销完成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书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邮箱:ir@jinzaifood.com.cn;
   (2)电话:0731-89822256;传真:0731-89822256;
   (3)申报时间:2024 年 4 月 20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8:30-11:30;12:30-17:30);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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