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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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赵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
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
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
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系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的情形,有利于公司
长期发展,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并将本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
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
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
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
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
事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全部监事均为关联方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
司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7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
项目进行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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