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 浩源 公告编号: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更正版)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ST 浩源 股票代码 00270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陶晖 翟新超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海
办公地址 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 号商业楼 B 座 江社区英阿瓦提路 2 号商业楼 B 座
D22 室 D22 室
电话 0997-2530396 0997-2530396
电子信箱 taoh@hytrq.com zhaixc@hytrq.com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303,372,615.76 317,055,786.42 -4.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288,039.19 38,976,946.55 1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0,561,578.98 42,317,685.42 114.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71 0.0942 13.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71 0.0942 13.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1% 6.02% 0.0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992,928,148.57 940,967,195.40 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21,737,722.98 702,367,496.25 2.7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质押
周举东 28.51% 120,384,000 0
冻结
阿克苏盛 95,040,00
质押
威实 0
业投资有 22.51% 95,040,000 0
限公 冻结
司
胡中友 3.77% 15,924,000 0 质押
阿克苏众
和
投资管理 1.89% 7,961,000 0
有限
公司
钟志刚 1.04% 4,385,046 0
王艳芬 0.63% 2,657,178 0
杜嘉 0.53% 2,232,400 0
辛艳敏 0.51% 2,159,920 0
韩宗清 0.50% 2,117,900 0
陈珂江 0.49% 2,063,100 0
公司第一大股东周举东先生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还同时持有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
司 50.98%的股份和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72%股份,除此之外周举东先生与胡中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友、钟志刚、王艳芬、杜嘉、辛艳敏、韩宗清、陈珂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致行动的说明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胡中友与钟志刚、王艳芬、杜嘉、辛艳敏、韩宗
清、陈珂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除上述说明外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不详。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本公司股票不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本表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
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开通了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961,000 股。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 53,140 万元(总计 13 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 513,382,500.00 元(不含利息)。
(二)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 年 1 号,2021 年 4 号),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
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
者的权利。
(三)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
披露重要信息一案,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上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公司 2020 年被新疆
证监局立案调查系同一事项。(详见公告:2022-046)
上述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审慎研判,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