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 数码视讯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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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审核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就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三、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
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
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
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委托理
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
核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双方带来效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
产后,能更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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