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安道麦A(B) 公告编号:2024-16号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分别披露了《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12 号)及《关于
号)。
二、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866,098,8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80.09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866,083,75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80.095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41,312 股,占上市公司 B 股股份
总数的 0.4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100 股,占上市公司
B 股股份总数的 0.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34,212 股,占上市
公司 B 股股份总数的 0.415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37,960,8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62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37,945,79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6287%。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
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6411%;反对 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二)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
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6411%;反对 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864,772,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89%;反
对 1,325,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1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1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71%;反对 634,2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9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634,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072%;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四)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
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6411%;反对 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五)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
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6411%;反对 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六)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864,720,3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61%;反
对 1,325,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11%;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1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71%;反对 634,2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9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582,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3686%;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七)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控制的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 1,828,137,961 股。上述关联股
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36,634,9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072%;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1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071%;反对 634,2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9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634,9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5072%;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八)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864,858,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35%;反
对 1,1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37%;弃权 5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6411%;反对 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20,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7324%;反对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九)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议案
同意 1,864,911,0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63%;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
(1)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145,20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6411%;反对 496,112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7.3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B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773,0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6.871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刘红生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