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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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有关《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钱可元先生、余立军先生、樊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请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财务章节。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255,091.54 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 339,291,079.55 元,母公司
报表中可分配利润为 357,258,806.30 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
润为 339,291,079.55 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
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3,2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红
利 58,560,00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
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
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了检查,编制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
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
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基础年薪的范围为 40 万元-100 万元,
其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建勇、潘年华、甘
周聪、徐建军、郭垒庆回避表决。
的议案
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黎晓龙回避表决。
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钱可元、余立军、樊
华回避表决。
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基础年薪的范围为 40 万元-100 万元,其
他部分薪酬根据具体岗位及考核情况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潘年华、甘周聪回避
表决。
  上述议案已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和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202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2024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
 (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专项报告;
 (七)其他。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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