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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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 2%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徐善水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徐善水先生保
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4,485,465 股
的比例为 2.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13 元/股,最低价为 4.84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8,727,918.8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72 元/股(含);回
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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