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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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4-00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3 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登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其他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公允、客观、规范执业,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星光电母公司2023年度
实现净利润11,957.13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95.71万元,减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6,927.18万元,减去2022年度已分配现金
分红3,710.86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977.74万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173,977.74 万元为依据,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分配 3,710.86 万元(含税),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170,266.87 万元结转下年度;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于 2021 年制定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 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
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算方案结合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目标,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升公司战略管理能力,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有效
实现成本管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不超过 50 亿元,在业务
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胡逢才先生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
效期内,公司在广晟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广晟财
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年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
长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胡逢才先生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额度范围
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本次授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南区中栋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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