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 长华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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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9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2 人)。公司董事长王长土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王长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王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如下:
吕久琴女士为主任委员。
金立志先生为主任委员。
其中黄海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土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及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王庆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殷丽女士、卢文军先生、王玲琼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殷丽女士、卢文军先生、王玲琼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于春雷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聘任于春雷先生为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于春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章培嘉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章培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远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庆先生:198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
任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长青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长华
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吉林长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慈溪长信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盛闻
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长华宏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宁波长华浩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波长华焌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兼经理、上海闻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
  殷丽女士:1969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
任职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商务
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文军先生:1969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历任宁波慈兴轴承有限公司材料金相热处理技术员、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制造总监、质量总监、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制造部长、总监
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长华布施螺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玲琼女士:1981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
曾任公司前身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等职。2018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总经办主
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行政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办主
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宁波长华宏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长华浩升科
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
  于春雷先生:1985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曾任双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子公司财务科长、汽配事业部财务
部长,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宁波长华长盛
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章培嘉,1982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历
任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上市办主任助理、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秘书,曾任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晋拓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
  王远瑛女士:1989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曾任公司总经理秘书、
证券事务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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