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9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24年4月1日通过微信、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
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
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持续发展,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
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实际执
行中不断完善优化,有效贯彻执行;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使用、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业务发展计划及资金状况,在2024年
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综合授信根
据需要可由公司或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亿元,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授信和担
保额度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和
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