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电力: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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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8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9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
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需要,同意公司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432,263,3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 6,788,305 股,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10,623,505.7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
例为 69.84%。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授予、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等因
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 2023 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向各位监事人员发放与其工作绩效相匹配的薪酬,详见公司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为: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监事
无薪酬,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监事的薪酬,按其所在岗位领取薪酬。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51)。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司经
过谨慎研究决策,拟将“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一期子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4 月,项目整体建设完成期不变仍为 2026
年 4 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本次调整系在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不变基础上,对项目内部子项目投资建
设节奏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进
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投资建设进度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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