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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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4-019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杨楚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和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 2,50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2.60 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84,032,252.86 元,转
增 744,665,004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608,830,015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
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使用 70,988,956.66 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 视 同 现 金 分 红 。 因 此 , 2023 年 度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为
为 30%。
   由于公司“福 22 转债”已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同
时由于公司的股份回购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
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汇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的,主
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 30,000 万美元(含)
                                     (按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继续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
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
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未来收益,保障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2023 年度光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事
业合伙人计划(2023 年度-2025 年度)(草案)》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3 年度光
伏事业合伙人计划实施方案,本次共计提专项资金 5,492.96 万元,其中 2,197.18
万元以现金形式发放、3,295.78 万元以股票形式发放。实施 2023 年度光伏事业
合伙人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材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2023 年度光伏事业合
伙人计划>实施方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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