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4-017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重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均以现场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总裁刘文波先生代表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报告了 2023 年经营管理发展情况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
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长李茂顺先生代表董事会作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 2023 年度独立性情
况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并披露。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编
制完成《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评
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鼓励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
报告。公司根据 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编制完成《2023 年度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深交所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
以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2024]8-11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
      。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作为外部
审计机构,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预算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27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净利润 1.6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3.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40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4.13%。详细财务数据参见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8-11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公司在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
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宏观经济预期等影响因素,力争 2024 年营业收入实现持续
增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6,012.75万元。根据 2023年度公司盈利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回报股东,公司拟以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5 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
拟派发现金红利 6,415.84 万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 40.07%。如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
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新
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提交董
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
报告并披露。
  现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交董
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
度资金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定,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对2024
年度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文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集团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市政环卫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四川和翔通过本次增资进一步优化其股权结构,实现主要
经营管理层持股,有利于发挥各方积极性,切实保障企业的经营质效。公司放弃
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后,公司对四川和翔的持股比例将由 100%变更为 70%,
四川和翔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对其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
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根据本次董事会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8日(周二)15: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采
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
A区10号楼一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通知》。
  会议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大正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