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 2024-013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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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3/11~2025/3/10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66,78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2%
累计已回购金额          159.1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3.70 元/股~23.99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
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不
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和2024
年3月16日披露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购买的最高价为 23.99 元/股、最低价为
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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