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与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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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与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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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中鲁或公
司)股东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国投
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国投中鲁果
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
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
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给予配合。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
身份证明、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
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
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
                           - 3 -
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
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2 分
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
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停止发言或提问。
    五、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
所提问题。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根据会
议召开当日实际情况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
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
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
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请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
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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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九、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
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投中鲁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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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14: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
通金融中心 B 座 7 层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召集人:国投中鲁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陈昊先生
    六、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及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七、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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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报告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
决权股份数量;
  (四) 介绍出席会议的参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
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 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 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                议案内容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事项及 2024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
    汇报                 汇报内容
            国投中鲁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庆、杨昭依、
            倪元颖)
    (七)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 现场投票表决;
    (九) 统计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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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
        《国投中鲁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
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依法治理,规范运作,科学
决策。现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式召开 3 次,书面传签方式召开 4 次,审议并通过 28 项议案,听
取 3 项履职报告,议案内容涉及定期报告、修订《公司章程》
                            、“十
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关联交易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
项。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通过
公司董事会的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
顺利开展和合规运营。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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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
机构;另外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关联交易和财务预
决算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机构进场之前,与审计机构进行
了充分沟通,确定审计工作安排,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出具初步
审计意见后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并形成书面意见,
在审计报告完成后对财务报告进行了表决;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出具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
审核。
通过修订《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十四五”
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议并通过了 2023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以及修订《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关于关联交易、计提相关资产减值、修订公司章程、“十四五”
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高管薪酬等重要事项的
汇报,了解具体情况并与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共对 4 项重要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 11 项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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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审计部门、财务部门以及负责公司年审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
通,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独立性、审计
重要事项、初步审计情况以及审计工作总结的汇报,并提出有关
意见和建议,该意见和建议均被公司采纳。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修订公司章程、
财务预决算、关联交易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12 项议案,并听取
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决议均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3 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治理核心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践行
ESG 理念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 切实提高站位,加强战略引领
分解落实,以利润导向、机制改革、减轻包袱为目标,将任务分解
为指标类(导向性)、任务类(刚性)、激励类(非刚性)三类重点
任务,细化重点任务和输出成果。明确主体责任,按季度跟踪进
                            - 11 -
展,
 定期复盘执行成效,截止 2023 年底,重点任务完成率达 100%,
有效保障了规划“可操作、能落实、有成效”。
    公司董事会坚持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结合国
投集团战略,立足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对“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
了中期优化调整。调整后的发展规划优化了公司 2024-2025 年的
发展方向和主要经济指标,指出公司应在确保主业稳定经营的基
础上,积极探索向新业务转型升级。
    (二) 完善治理制度,夯实决策基础
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修订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议事
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应前置必
前置,应上会必上会,切实做到了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
力。公司形成了一套科学严谨、明确高效的董事会决策保障体系,
议题征集、文件准备、会务安排、会议召开、文件归档保存等重要
环节均制订有标准化模板,提升了工作质量、强化了履职保障。
    (三) 健全管控体系,有效防范风险
    本年度,公司加强合规管理工作部署,成立合规管理领导小
组,与公司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合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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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强化法律管理服务为出发点,以防范法律合规风险为着力
点,扎实推进合规管理工作,聚焦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同管理、
规章制度管理、法律风险防控、普法等重点工作。
  公司深化合规管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合规管理办法》,
增加对重大违规一票否据机制和合规审查专岗。完善自身合同管
理系统,增设多层级不同类别审批方式,即提升了效率,又保证
了对重要合同的处理,降低合同风险。围绕业务需求,本年度编
制合同范本 8 份。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全年度修订和完善各项制
度、规范 50 余项,及时进行制度清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制度的针
对性、实用性和体系性。
  营造依法合规的文化氛围,定期开展法治宣传、合规培训,
合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持续强化法律风险管控。加强法律风险
识别、预警,开展法律风险定期排查行动。
  (四) 规范报送机制,保障信披质效
  为规范国投中鲁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员
信息披露合规意识、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以便各单位发生的重大
事项信息能够及时传递、归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结合监管最新法律法规,编制了重大信
息内部报送体系文件,并组织开展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培训。一方
面,强化重大信息内部报送顶层设计,明确基本规则、内容、程
序、权限和责任划分及保密措施等,建立重大信息报送、审核、
                            - 13 -
决策到对外披露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在全系统建
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联络人队伍,责任落实明确到人、具体到
事,夯实各信息报送义务人的信息报送责任。
    (五) 践行 ESG 理念,提高发展质量
    公司立足履职实践,精心编制 2023 年度 ESG 报告,充分展示
公司响应乡村振兴、一带一路、“3060 双碳目标”等时代号召,
与产业链合作共赢、与员工共同发展、与社会和谐共生的可持续
发展理念及工作成果;为健全公司 ESG 管理体系、强化组织保障,
公司搭建董事会、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及 ESG 工作小
组三层管理架构,有效提升 ESG 管理运作水平;为明确 ESG 管理
机制、畅通工作流程,公司制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管理
办法(试行)》
      ,以制度保障 ESG 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三、2024 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定落实股东
大会各项决议,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做好董事会
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4 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及发展战略,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
好地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回报投资者。董事会还将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扎实做好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建设和履职保障工作,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
和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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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认真做好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
者的联系和沟通,做好桥梁纽带作用,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
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助力公司高质量发
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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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2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
尽职守,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汇报
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规范公司监事会决策程序。报
告期内召集召开 5 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内容
                             要》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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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内容
                        备的议案
                        议案
                        的议案
                        计的议案
                        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
                        理 存贷 款等 金融业 务的 风险 处置 预
                        案》的议案
                        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额度的议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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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
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 2023 年度 7 次董事
会和 2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决议事项、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集、召开
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地落
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履责,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财务检查和监督的责任,监
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一季度、半年度、三季
度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
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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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履行的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无内幕交易
行为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股东大会
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
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
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五)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
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定期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
                            - 19 -
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
项;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
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2024 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理,依法依规全面履职,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不断完善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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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中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三
位独立董事张庆先生、杨昭依女士、倪元颖女士编制了《2023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相关述
职 报 告 已 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敬请查阅。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1 -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3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事项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要求,已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
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事项
    (一)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年减少13.89%;
少29.88%;
- 22 -
比上年增加10.28%;
个百分点;2023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2220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2403元,每股净资产
(归母)3.2579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6361元。
  (二)2023年度母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点。
  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业发展状况及市场需求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该数据不构成向投
资者作出的业绩承诺或盈利预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3 -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4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58,219,917.79元,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可供股东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0,381,782.81 元 , 母 公 司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尚未达到分红条件。为了维护公
司的财务稳健和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 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股利
分配,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利润分
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4 -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5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已编制完成《国投中鲁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国投中鲁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5 -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6
   关于公司2024年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2023年出口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达84%,且结
算币种主要为美元,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具有显著影响。
为有效管理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增强财
务的稳健性,公司拟在授权期限内继续开展累计额度不超过9,000
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不利影响,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规模
    授权期限内累计交易规模不超9,000万美元。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及利率。
- 26 -
业务、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及
价格风险为目的,严禁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汇率、利率及价格风
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由于套期工具自身的金
融属性也可能带来一定的其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业
务主要为公司针对国际业务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地区均为政
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
大的地区。交易对手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已充分评估
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因素。
  公司将严格执行不以投机为目的,严守套期保值的原则,并
                           - 27 -
且从组织机构、制度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积极落实各项措施,
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
生业务管理办法》
       ,建立完善的货币类金融衍生品及商品类金融衍
生品的管理组织架构,金融衍生品业务全过程规范、严谨,业务
执行与管理监督严格分离,有序开展。
间上相匹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以及时应
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融机构的经营资质,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
述额度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全权办
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
手续。
- 28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9 -
附件: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和背景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出口外贸型
企业,因国际业务发展,外汇收支结算量占比较大。当前国际形
势复杂多变,外汇市场波动剧烈,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为持续稳健推进海外市场发展,防范汇率
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
交易原理是: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外汇合约,约定将
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售汇业务。
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远期结售汇。
- 30 -
权期限内全年累计交易规模不超过 9,000 万美元。
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交易,优先选择合作银行。
信办理,预计无需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受国际环境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公司国际业
务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经营业务为依据,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金融衍生业务,不做投机性操作,严禁开展
无真实业务背景或与实际业务不匹配的金融衍生业务。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实际收付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回,因客户违约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可能导致发生损失。
                             - 31 -
汇收支预测,因实际收付与预测偏离较大,导致远期结售汇头寸
不足,产生交割风险。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户支付能力,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防范客户违约风险及延期
交割风险。
司实际经营业务所需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以及公司外
币应收、应付账款余额,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合约的
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或外币应收、应
付账款余额。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
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或对应的外币应收、应付账款的账期相匹
配。公司加强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同,不断提升收付汇预测准确
度,审慎确定结售汇额度和期限,降低因预测不准而导致的远期
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审批意见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定期对业务操作、资金使用及汇
兑损益等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全过程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防
范降低操作风险。
- 32 -
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
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并及时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
确保交易开展的合法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真实、公允地反应在资产
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较大影响,公司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和具体业务,以规避防范汇
率风险、保障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开展远期结售汇具有必要性。
公司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严禁开展投机交易,对开展远期结
售汇形成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健全了相关业务审批、决
策及内控流程,具备可行性。综上,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
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 33 -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银行
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商票保贴、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保理
等。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
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本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确定具体融资品种及金额,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
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之相关的其他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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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8
  关于公司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拟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财资)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投中鲁关
于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鉴于融实财资是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融实财资为公司关联法
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5 -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9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要求,
为实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规范运作,对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投中鲁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6 -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0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自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以来,具备专业资质
和服务能力,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
允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考虑到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公司的重要性,以及信
永中和在过去合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水准和敬业精神,公司拟续
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
机构。
  根据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以及
预计承担的工作量,结合其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的收
费标准,预计审计费用总额为 89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为 76 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 13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国投中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 37 -
第 10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8 -
国投中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1
        关于公司增补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杜仁堂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彭铎先生因工作原因,
已辞去公司董事和有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成员为九人,公司拟增补两名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董
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拟选举贺军先生、
胡博文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止。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9 -
附件: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贺军,男,1980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
经济师。历任北京首创子午轮胎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处处长、
企业管理处处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才规
划发展处副处长、干部管理处副处长(正处级)
                    ,改革工作办公室
主任助理,战略发展部副主任兼改革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
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贺军先生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胡博文,男,1993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美
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博士毕业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化学
专业。曾任普华永道思略特(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
顾问,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生物基材料团队高级
投资经理。胡博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国
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外,与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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