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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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
以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
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
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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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 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
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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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 269 号办公楼 1 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宾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律师;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六)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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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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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关联交易概述
科技”)控股孙公司池州昀钐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昀钐”或 “标
的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增资扩股,具体如下:甘子英向标的公司支付增 资款
人民币4,810万元,其中人民币4,070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 人民
币740万元作为溢价部分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外部投资人严勇、郑向超 、高
俊、张辰、熊强、徐鳌、王吉剑、廖秀芳、杨玲、高岩与李明杰分别以人民币650
万元、585万元、520万元、260万元、260万元、195万元、130万元、130万元、130
万元、65万元、65万元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495万元、440
万元、220万元、220万元、165万元、110万元、110万元、110万元、55万元、5 5万
元;剩余部分作为溢价部分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池州昀钐的股权比例变更为23.23%,池州昀钐将不 再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
联方,甘子英参与池州昀钐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 公司
与同一关联人甘子英先生之间关联交易累计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上市 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增资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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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监事、池州昀钐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昀灏精密模具有限 公司
监事、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年12月20日生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甘子
英先生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目前甘子英先生为苏州昀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83万元。此外,甘子英先
生担任苏州昀钐监事、苏州昀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监事、池州昀冢电子科技有 限公
司监事。除此之外,公司与甘子英先生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等
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非关联增资方二
  (三)非关联增资方三
  (四)非关联增资方四
  (五)非关联增资方五
  (六)非关联增资方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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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非关联增资方七
 (八)非关联增资方八
 (九)非关联增资方九
 (十)非关联增资方十
 (十一)非关联增资方十一
 (十二)非关联增资方十二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放弃优先增资
权”交易类型,交易标的为池州昀钐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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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厂房、凤鸣大道新能源产业园B4-1栋厂房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 件销
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 及其
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专用 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专用材 料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
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池州昀钐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币万元)
         苏州昀钐精密冲压有限公
                 司
            合计                    3,3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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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2023 年 1-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资产总额               12,832.88                 10,739.68
   负债总额               12,745.11                 12,659.89
    净资产                 87.76                   -1,920.21
   营业收入               2,945.89                   4,177.85
    净利润               -1,726.18                 -3,72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46.19                 -3,742.51
  后的净利润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苏州昀钐同意放弃池州昀钐优先增资权。
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
(2023)第0264号),以收益法评估的池州昀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243万 元,
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9月池州昀钐通过 增资充实 注册资 本 金 由
持股比例由100%降至69.70%。其中,甘子英出资934万元,持有池州昀钐28.30%的
股权。具体情况详见《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放 弃全
资孙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股子公司苏州昀钐向池州昀钐提供的财务资助本金金额为3,693.5万元,池州 昀钐
将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使用其自有资金及本次增资的部分款项偿还前述财 务资
助本金金额并支付相应利息。
余额共计约662.50万元。池州昀钐将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使用其自有资金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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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增资的部分款项解除前述存量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情况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的资产价格以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天健华辰资 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最终由交易多方基于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选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
后池州昀钐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账面价值-623.76 万元,评估价
值 401.91 万元,评估增值 1,025.67 万元,增值率 164.43%;采用收益法评估后
池州昀钐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243.00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623.76
万元,评估增值 2,866.76 万元,增值率为 459.59%。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 计原
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的管理能力、成 长能
力、运营能力等资源,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 池州
昀钐目前处于爬坡期,订单量还在开发中,成本支出较高,导致近年利润亏损较 大,
未来随着产能的释放,盈利能力逐步提升。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 现池
州昀钐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 3年
增资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243.00万元。本轮融资投前估值为3,900.00万元 ,较
上轮估值增加了 657.00万元,估值增加主要是因为池州昀钐目前业务处于爬坡期,
随着产能的释放,未来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投资者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因
此本轮估值较上一轮有所增加。
  综合考虑池州昀钐的历史业绩、市场影响力、行业前景,本轮增资交易价 格由
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 定。
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
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五、《投资协议》和《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案
  本轮投资人与甘子英(以下合称为“增资方”)以现金方式向标的公司增 资共
计7,800万元,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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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增资计入
       股东名      本次增资金额                   注册资本
序号                       资本公积(万                   股权比例
           称    (万元)                     (万元)
                           元)
       苏州昀
       钐精密
       冲压有
       限公司
                   /            /          934
      合计         7,800    1,200           9,900   100.0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主要交易条款
  严勇、郑向超、高俊、张辰、熊强、徐鳌、王吉剑、廖秀芳、杨玲、高 岩、李
明杰合称为“投资人”,同时苏州昀钐在本次增资交割日自动纳入投资人的范 畴,
苏州昀钐视同投资人并以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其投资款以人民币2,300万 元为
准)在本次增资交割日后享有和承担本协议项下属于投资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甘
子英(为避免歧义,在本定义项下甘子英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限于其参与本次增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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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70万元)与投资人合称为“增资方”。
当的签署;(2)为其签署、交付和履行基本文件以及本次增资,各方均已依法 处理
和完成其组建地或成立地法律规定的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3)公司和主要股东在
投资协议项下所列之陈述与保证在作出时并且截至本次增资交割时在所有方面 是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具有如同在本次增资交割日时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4 )不
存在与公司及其控制实体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业务前景有关的重大不利影 响;
(5)不存在任何政府机关限制、制止、禁止、宣布无效或者以其它方式阻止或 者寻
求阻止本次增资交割的行为或程序。
(“本次增资交割”,指全部增资方向公司足额支付全部认购对价之日;本次 增资
交割之日为“本次增资交割日”)应于各项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豁免后的六十
(60)个工作日内进行。
所需的市场监管局审批、备案或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反映本次增资完成后 的营
业执照以及完成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的备案。
并以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其投资款以人民币 2,300 万元为准)在本次增资交割
日后享有和承担《股东协议》项下属于投资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并由标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苏州昀 钐推
荐并由标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购:
  (i)标的公司未在 2031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合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的;
  (ii)其他投资人提出要求回购;
  (iii)各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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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回购的其在标的公司中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权益,每一元注册资本的回购价 格计
算方式如下:
  投资人回购价格为以下两者孰高:(i)投资人单位价格加上投资人单位价 格自
其对应交割日起至回购价款实际支付日按照年投资回报率 6%单利计算的投资本金和
收益之和(就苏州昀钐而言,其投资人单位价格为人民币 1 元,交割日为本次增资
交割日);(ii)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标的公司净资产。
  以上收益计算不足一年的按日折算,一年按 365 日计。
  为免疑义,投资人在交割日后自标的公司处取得的分红款(税前)应从上 述回
购价款中予以扣减。
  如(1) 标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生终止、清算、解散事由(“清算
事件”)时,对于标的公司的资产进行处分所得的收益,或(2) 标的公司发生出售
事件(定义见下)时,对于标的公司或其股东因出售事件获得的全部对价(“ 售出
对价”),在根据适用法律规定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 法定
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标的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分配财产”) ,应
按下列方案和顺序进行分配:
  (i)投资人(包含苏州昀钐)有权优先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获得其为本次 增资
所支付的投资款,加上按照投资人获得其为本次增资所支付的投资款每年 6%(单利)
计算的利息(就苏州昀钐而言,投资款为人民币 2,300 万元,投资起始日为本次增
资交割日),加上投资人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上已宣布但未分配的股息、 红利
(“投资人优先清算金额”);
  (ii)现有股东获得其实际投资金额(即截至清算事件发生时,现有股东对 公司
的实缴出资),加上现有股东届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上已宣布但未分配的股 息、
红利(“现有股东优先清算金额”,与投资人优先清算金额合称为“优先清算金
额”);
  (iii)可分配财产在向投资人和现有股东支付完毕优先清算金额后,如有剩 余,
则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按各自届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对于本次增资交割日前公司及苏州昀钐已经向标的公司提供的存量担保和 财务
资助,标的公司承诺将在本次增资交割日前清偿完毕或解除担保。各方对使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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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各方缴纳的认购对价解决存量担保和财务资助无异议。
  六、交易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池州昀钐目前仍处于业务成长期,需要持续投入资源扩大市场,为充实 资本
实力,拟对外增资扩股引入股东投资。公司本次放弃优先增资权,是基于公司 现阶
段业务发展策略和长远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池州昀钐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谨 慎决
策。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资源推动精密电子零部件核心业 务的
发展,有效改善和优化财务结构。同时,有利于推动池州昀钐未来股东结构优 化和
战略投资者引进、推动池州昀钐市场化运作。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
在其他利益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池州昀钐的股权比例由 69.70%降低至 23.23%,公司
放弃对池州昀钐的实际控制权,池州昀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与 此同
时,池州昀钐对苏州昀钐和公司的欠款将获得清偿,有效补充公司现金流,合 计约
解除,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未来 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优先增资权暨 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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