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18,由公司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1,500 万元~3,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50.00 元/股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实际回购股数 114.8232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199%
实际回购金额 2,999.2755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2.00 元/股~32.75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50 元/股(含),回购
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0)。
二、回购实施情况
式 首 次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 并 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占公司总股本的 0.719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32.75 元/股,最低价 22.00 元/股,支
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2,75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
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5,422,142 66.10 98,203,607 61.5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4,077,858 33.90 61,296,393 38.4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1,148,232 0.72
股份总数 159,500,000 100.00 159,500,000 100.00
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前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差额部分,主要是由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所致。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
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148,232 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