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祝卸和)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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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祝卸和,1956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自 2014 年起
任职物产中大,曾担任其董秘职务及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主
任委员、顾问;自 2020 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起担任万凯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起担任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本人秉承勤勉、负责
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每一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相关会议
资料,了解相关信息。经独立思考与审慎判断,本人对报告期所有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报告期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应   实际现场   实际通讯方     实际委托出   缺席   报告期应出   实际出   缺席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此外,本人还在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1)提名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主持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
 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对提名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工
 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对 2023 年度的工作规划进行了部署。此外,对公司
     (2)审计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年内共参与了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了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
 于审议经审计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等。此外,本人也认真审阅了审计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
 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报告期,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2)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意
序号        时间                        事项
                                                      见类型
                                                      同意
                       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意见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意见
     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勤勉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商讨审计计划和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
 和经营层的汇报,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并主动就相关问题与公
 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及时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有关问题,促进了年报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听取其诉求与建议。此外,本人在每年的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电子邮箱,确保与
 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本人利用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实
 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同时
 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此外,本人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
 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并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以及提
 高公司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管理层非常重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尊重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建议或意见,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诸多便利与支
 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 2023 年度将与伟星
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发生关于接受劳务、房屋租赁、零星购销等关联交易
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经查,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2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
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查,本人认为: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无异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
针对拟续聘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
  经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的审计机
构,其审计团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工作中,能够遵循诚信、独立、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从专业角度保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履行
合法合规,本人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的聘任。此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 2022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评定方案》,对公司高管人员 2022 年度工
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定,并拟定了合理的奖励分配方案。
  经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执行现行薪
酬方案,程序合法合规,考评公正、公开;本人对执行结果无异议。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查,本人认为: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限售期的全部解除
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公司为 13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相关解除限售事
宜。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3 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请长假,根据第
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同意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从 5.90 元/股调整
到 5.30 元/股,并对前述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履行程序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认真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同时,衷心感谢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给予的配合和支
持。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建议
公司继续坚持以“长期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体系,固
本强基,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做好高质量发展。
   为方便与大家沟通,特别是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
邮箱(Email:1838332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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