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 恒源煤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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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四年四月
                  会议须知及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14:30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地点:宿州市西昌路 157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会议审议表决事项: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会议议程:
议案一:
     恒源煤电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开始之年,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以公司价值和股东
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合规议事,科学决
策,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带领公司
管理层及各级干部员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统筹推进安全生
产经营发展,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公司 2023 年确定
的各项经营目标。
   一、2023 年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完成原煤产量 943.94 万吨,商品煤产量 745.49
万吨,商品煤销量 761.86 万吨。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86 亿元,
                           同比下降 7.24 %,
其中煤炭主营业务收入 72.99 亿元,同比下降 7.22 %,实现利
润总额 22.77 亿元,同比下降 2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 20.36 亿元,同比下降 19.43%。每股收益 1.70 元,同比减
少 19.42%。
        公司实现现金流量净额-6.6 亿元。截止 2023 年末,
公司总资产 212.63 亿元,比年初减少 3.06%,其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26.02 亿元,比年初减少 4.15 %。
  二、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审议 25 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为:
  (1)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2)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恒源煤电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恒源煤电 2022 年
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恒源煤电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恒
源煤电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恒源煤
电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
      、《恒源煤电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恒源煤
电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
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恒源煤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恒源煤电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
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十五项议案。
  (3)2023 年 4 月 20 日日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
  (4)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议案。
  (5)2023 年 8 月 16 日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等两项议案。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案。
  (7)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    是否独   本年度                             是否连续
                         通讯方
 名     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参           委托出   缺席次   两次未亲
                         式参会
             董事会   会次数           席次数    数    自参见会
                         次数
             次数                               议
 杨林     否     7     6        0    1     0     否
 周伟     否     4     4        0    0     0     否
焦殿志     否     7     7        0    0     0     否
陈稼轩     否     7     7        0    0     0     否
傅崑岚     否     7     7        0    0     0     否
朱四一     否     7     7        0    0     0     否
蔡晓慧     是     4     2        2    0     0     否
王怀芳     是     4     2        2    0     0     否
王帮俊     是     4     2        2    0     0     否
张云起     是     3     0        3    0     0     否
 王亮     是     3     1        2    0     0     否
 袁敏     是     3     1        2    0     0     否
刘小浩     是     3     1        2    0     0     否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会,审议通过了《恒源煤电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恒源
煤电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恒源煤电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
   、恒源煤电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恒源煤电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恒源煤电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恒源煤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恒源煤电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关于修订<
安徽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恒源煤电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恒
源煤电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
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在公司董事任免、高管
聘任、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各位独立董事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许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经
营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任免、高管聘任、公司股
权收购等事项均事先经过各专门委员会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
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
会相关议事规则召集、召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查并提出建
议,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三、行业形势分析
量保持增长。煤炭产地进一步向晋陕蒙及新疆地区集中,煤炭进
口量增长明显;下游需求方面,2023 年电力行业对煤炭消费需
求增速较 2022 年度有所放缓,钢铁及建材的用煤需求均较 2022
年同期增量有限,需求端整体对煤炭价格支撑不足,市场供需格
局的调整使得国内煤炭价格高位震荡回落,但四季度价格开始回
升,仍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2023 年,国内煤炭企业整体盈利水
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从煤炭需求来看,消费总量将保持增长。由于国民经济持续
恢复向好以及夏季气温偏高影响导致用电需求增加,2023 年全
国用电量同比增长 6%左右,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好转,预计 2024
年火电规模将继续增加,煤炭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同时钢铁和建
材行业预计也将呈现增长态势,耗煤量将持续增加。
  从供应上看,国内煤炭生产开发布局、产能结构持续优化,
国家陆续出台系列增产保供措施,优质产能将有序释放,但是随
着相关政策的落地,2023 年煤炭新增产能增速已经明显低于
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进口煤方面,随着蒙古、
澳大利亚、俄罗斯供应量加大,预计 2024 年我国煤炭进口量将
有所增加。
  总的来看,煤炭需求量将保持增长,供给受国内产能释放减
少及进口煤量增加影响,预计 2024 年煤炭供应量较 2023 年将保
持稳定,煤炭价格高位震荡将呈企稳态势。
  四、2024 年公司经营计划
而上、进中提质的一年,做好新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意义特别重大。新的一年董事会将带领经理层:坚持以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
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司
“十四五”规划目标和年度中心工作,保持发展定力,突出工作
重点,强化落实质效,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公司运营
管理质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不断提升高质量发
展水平。
  安全上: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年。
  生产上:煤炭产量计划 946.98 万吨;发电量 35.6 亿度(含
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上:营业总收入 71.10 亿元以上;总成本费用控制在
  民生上:职工工资收入与效益效率同向联动,办实事项目全
面落实。
  五、2024 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高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团结拼搏,携
手共进,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
董事会职责,严谨、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
各项职权;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
重要作用;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治
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机构,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推动公司业务
稳健发展,确保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发
展。
 《恒源煤电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恒源煤电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
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
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
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
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 11 项
议案,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利润分配预
案》、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
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22 年度财务
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议通过了《2021 年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
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
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的决
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
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
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
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
真的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资金状况良好,
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
认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
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
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
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
持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不断规范运作,提
升法人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
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
与核查,认为: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要
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
下,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得到有效执行,较好地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2024 年度工作计划
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
诚信形象。
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东大会,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
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检查,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恒源煤电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恒源煤电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7,785,898,719.21 元 , 实 现 净 利 润
定,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 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董 事 会 拟 定 如 下 分 配 预 案 : 公 司 拟 以 2023 年 末 总 股 本
民币 8.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20,004,151.4
元(含税)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恒源煤电
      各位股东:
        一、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全,紧盯运营,企业发展总体稳定、稳健有序。
        (一)2023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各项财务指标与 2022 年度
      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7.24
利润总额                                                  -2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15
总资产                                                    -3.06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97         2.106            -19.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69    21.93            -5.24
      (二)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说明
      公司原煤产量 943.94 万吨,同比增加 1.07%,商品煤产量
   增加 8.19%,煤炭主营业务收入 72.99 亿元,同比减少 7.22%,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86 亿元,同比减少 7.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0.36 亿元,同比下降 19.43%。每
   股收益 1.7 元,同比下降 19.42%。
      截止 2023 年末,
                公司总资产 212.63 亿元,
                               比年初下降 3.06%,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26.02 亿元,比年初减少
      二、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计划 2024 年生产原煤 946.98 万吨,销售商品煤 738.71
   万吨,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 71.10 亿元,营业总成本 60.57 亿元。
      《恒源煤电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恒源煤电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发生情况
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内     本期发生额       期初预计金额
        关联方
                        容   (万元)         (万元)
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277.66           7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
                  购买劳务        1839.01        3415
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6377.63       475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
                  保证金             3.7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采购           57.9
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劳务                      64.06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租赁                     121.66
        合计                   28555.91     51800.72
                  关联交易内     本期发生额      预计发生金额
       关联方
                        容   (万元)       (万元)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
                  销售商品          2.47
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
                  修理费        1410.18        1600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
                  租赁收入         36.39       41.12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销售及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16.30         650
                  运费收入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费         353.73         500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收入         74.82      154.55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修理费         400.74         300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922.35      2216.8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      修理费              0        1200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124.01      233.81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修理费         866.74        3040
                  提供劳务(运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20.85          55
                  输)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租赁收入        345.16     1016.63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928.03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物探工程         59.73        65.8
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46.24       58.39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
                  租赁收入         78.26      143.83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 修理费          1543.47         200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过轨费及电
安徽皖煤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72.83               435
                   费
合计                               9602.3        11910.93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38158.2 万元,比预
计 63711.65 金额万元少 25553.46 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受市场
变化影响,公司 2023 年实际从关联方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
限公司采购煤炭量大幅度下降导致。
     二、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以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保
障上市公司利益为原则,坚持市场化定价原则,对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项目和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年初至 2024 年 3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
       关联方                                月 27 日实际发生
                  (万元)       (万元)
                                               额
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800              17.93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                                       341.02
                购买劳务           1571.11
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                                   13540.55
                购买商品             40000
公司
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
                购买劳务               176
公司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租赁            278.11              72.76
        合计                    42825.22         13972.26
                                       年初至 2024 年 3
                          预计发生金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月 27 日实际发生
                           (万元)
                                            额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 皮带机、刮板机及                            225.78
任公司           配件加工
              皮带机整机加工           1500             86.23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
              设备租赁            155.45
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
司                                               371.68
              综采设备维修            24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 综采设备维修              2390            458.85
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 皮带机、刮板机及
司             配件加工
              配件加工及中小                           230.07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 修
公司            设备租赁               140             93.26
              物探工程                75
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                                       8.16
              设备租赁                50

              设备租赁            143.73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
              物探工程                30

              煤炭洗选           2643.44            206.76
              配件加工及中小                           395.43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 修

            综采设备维修               500
             工程车辆维修          420
             设备租赁         747.06    295.19
    合计                   13415.8   2371.41
披露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日常关联 16343.67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了市场价格并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与关联方产生的材料销
售、煤泥煤炭销售、向关联方提供的煤炭洗选服务参照了市场价
格并不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矿用设备、配件及
相关加工维修服务为公司参与招投标取得,符合市场定价原则,
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业绩提升;
中标合同价结算;
场价格(合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成本的持续降低,保
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由于相关关联交易均签订了相关协议,关联交易价格采取政
府定价或市场价格、中标价格,定价公允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峰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蟒王村委西梁村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 60%股权,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
晋 煤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64,145.19 万 元 ; 净 资 产
润 67,844.27 万元。
   (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力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蟒王村委冉腰村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 60%股权,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
昇 煤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187,526.45 万 元 ; 净 资 产
润 75,910.09 万元。
   (三)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住所:淮南市潘集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经营范围:煤炭和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类产
品)的开发、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煤矿和煤化工机械设备
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煤炭和煤化工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
(不含特种设备),煤炭及煤化工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监控类产品)、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息,替代
能源产品的研发、应用、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自营和代理
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运港口,港口装卸。(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其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0%股
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总额 2,461,288.27 万元;净资产 204,509.68 万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541,198.63 万元;净利润-164,702.73 万元。
  (四)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纵峰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
  住所:宝鸡市麟游县九成宫村镇头湾组 3 排 3 号
  经营范围:煤炭、非金属矿业项目的投资(限自有资金投资)
                            ;
矿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 万元,其中公
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40%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资产总
额 395,113.58 万元;净资产 149,255.49 万元;2023 年度,营
业收入 142,436.92 万元;净利润 22,872.51 万元。
  (五)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宜平
  注册资本:22000 万元
  住所:岚县社科乡下会村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销售:煤
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
止的进出口业务除外);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勘查。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2000 万元,其中公司
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资产总
额 291,359.19 万元;净资产 187,338.62 万元;2023 年度,营
业收入 203,342.66 万元;净利润 92,223.54 万元。
  (六)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高升
  注册资本:64100 万元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64100 万元,其中公
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3.79%
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
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总额 486,876.77 万元;净资产 252,479.01 万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47,558.55 万元;净利润 93,749.73 万元。
   (七)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岩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 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
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
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
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资
产总额 101,186.38 万元;净资产 18,722.03 万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83,035.03 万元;净利润-71.06 万元。
   (八)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狮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 37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租赁;
国内船舶管理;海运投资;实业投资;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公司控股
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煤国
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安徽省华江海运有限公司 60%股权,安徽省华江海运有限公司持
有该公司 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入 19,266.69 万元;净利润-18,734.65 万元。
    (九)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克文
    注册资本:800 万元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煤电路皖北煤电集团南院小区院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
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
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
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
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
结构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
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图文设计制作;打字复印;广告制作;建
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341.12 万元;净资产 1,197.87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 2,814.17 万元;净利润 210.03 万元。
  (十)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宁波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7 幢 123 室
  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无储存);焦炭、铁矿石、钢材、
建材、氧化铝及铝锭、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汽车及
零售配件、木材、橡胶及制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消防器材、
通讯器材、金属制品、劳保用品、服装的批发、零售;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
营);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其中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
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
产总额 57,550.4 万元;净资产 22,828.43 万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37,583.28 万元;净利润 2,040.52 万元。
  (十一)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清
  注册资本:3000 万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泉山供销大楼
  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工程、防腐防水工程、
保温工程施工,施工劳务,煤化工装置维保与托管运营,化工机械、
电气、仪表设备维修、安装(不含特种设备),设备防腐、保温,
工业设备高压清洗,防腐塑料制品制造,安全阀检验,设备检修技
术服务,压力管道安装,职业技能鉴定,危化品应急救援气防、消
防,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维修,承装(承修、
承试)电力设施,安全技术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其
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100%
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
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
产总额 1,522.84 万元;净资产-24,363.85 万元;2023 年度,营
业收入 3,616.52 万元;净利润-7,517.72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恒源煤电关于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北
煤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 2024 年 4 月到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经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沟通,公司拟于上述协议到期后,
继续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现就相关事项
汇报如下:
  一、2023 年金融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给恒源煤电提供了如下金融服务:
额每日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2023 年恒源煤电在皖北煤电财务公
司实际日存款金额均低于 15 亿元,未有超出情形,符合协议约
定,目前存款利率 1.35%,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同档次存款 1.30%
的平均利率。
款余额 4.2 亿元,贷款平均利率 2.56%,低于公司在外部银行贷
款 2.94%的平均利率。
据贴现业务,全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56612.61 万元。
为公司免费提供款项收付结算服务,低于市场保证金比例开立承
兑汇票。截止 2023 年末,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累计为公司开立银
行承兑汇票 7.24 亿元,保证金比例 30%,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平
均 50%的水平,同时减免全部承兑敞口占用费。
子公司安徽恒源煤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
公司提供“电力市场结算费用”担保 800 万元。
  二、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经营及风险管控情况
  (一)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是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牛家安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5H3341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098005714H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其中: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为 60%,本公司持股 40%。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
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
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咨询
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
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原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经营情况
  截止 2023 年底,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106025.81 万
元,营业收入 22091.05 万元,净利润 13041.66 万元;吸收存款
余额 957219.16 万元,发放贷款余额(含贴现)383181.33 万元,
贷款比例为 36.26 %。
  (三)风险管理情况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
严格按照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控管理。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流程,全面
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夯实风险防范基础,筑牢业务管理、
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三道防线;同时规范公司治理和合规建设,
培育合规文化素养,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营造良好内部环境,
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整体运行
质效。
  (四)监管指标情况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 2023 年底,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监管指标       标准值    2023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资本总额)
      额)
      期投资)/资本总额)
      性负债)
     三、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务。办理上述业务,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
平,同时也不高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
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本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
上结算协议,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
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免费为公
司提供上述服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皖北煤电财务公司
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
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
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利率,也不
低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存款
业务的利率水平。
 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及生产经营安排,本次金融服务协议拟约
定: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按照存款余额每日最高
不超过 25 亿元,且不违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
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
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皖
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适当下浮执行,且贷
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
高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种类贷
款所定的利率。
 (二)金融服务协议期限和生效:协议期限:三年,自公司
董事会批准且双方签署后成立,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且信息披
露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后履行。
 《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是公司参股的重
要子公司,与其签订相关《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可享受其免费
提供款项收付结算服务,按照“不高于商业银行的收费水平,同
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
务的收费水平”提供快速办理票据贴现、低于市场保证金比例开
立承兑汇票等。
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
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
同种类贷款的利率。
公司的存款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且存款利率按
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
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
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执行。
因此在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类似于在一般商业银行机构存款,且可
获得高于在一般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收益。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除建立有自
己的严格、健全、完善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外,还受
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财务公司保证严格执行中国人
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各项规定、无条件配合公司执
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确保运营规范。
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等制
度、预案,对财务公司经营和风险进行监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资金调出压力测试,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向市场公告风险
评估报告等,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综上,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作为公司参股的重要非银行金融子
公司,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
公司相关金融业务的开展和资金的有效管理,风险可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恒源煤电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
露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恒源煤电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八届独立董事 蔡晓慧)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我和王
怀芳先生、王帮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经
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恒源煤电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
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依法规范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
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蔡晓慧,女,1971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位,
执业律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大成(合肥)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副书记。现任北京市炜衡(合肥)律
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负责人,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聘任公司其他高管、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向参股公司增资等八
项议案。参加 2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半年报及三季度报告发表
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
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
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
动态,重点对公司法律诉讼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未发现有对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3 年,我参加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
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
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关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
发生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关注到公司仅有一项担保事项,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金额 12 亿元,该项担保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截止 2023 年底,公
司对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 36487.5 万元。
  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内没有发生变化或新的聘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
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
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
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
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我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
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
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的相关公司治理文件制度,做为法律专业人士,在制度制定过程
中给公司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
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
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
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继续尽职尽责、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做为公司提名委
员会召集人,将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保持沟通,
履行好提名委员会职责,为公司选好人、用好人把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晓慧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八届独立董事 王怀芳)
  经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推选,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
举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
次会议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恒源煤电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
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战略实施、生产经营、财务规范、审
计师选聘与履职、信息披露等,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按时出席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
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做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我积极与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沟通,确保公司财务规范,数据真
实准确完整。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怀芳,男,1973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公司研究所所长、上海
六禾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金融学副教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聘任公司其他高管、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向参股公司增资等八
项议案。我主持召开了 2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半年报及三季度
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
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8 日、2024
年 3 月 20 日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事项,通过沟通函形式与外部
审计机构就审计事项、计划与安排等有关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沟
通,关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在对公
司进行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确保审计结
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掌握 2023 年年报披露时间安排及报告编制新要求,提前沟通相
关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
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3 年,我参加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
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
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对关联交易核查和审议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关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
发生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监督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会计方面的专业人士,我高度
重视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监督。公司有一项为公司
参股子公司-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初始担保金额 12 亿元,报告
期末,该项担保余额为 36487.5 万元。
  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关
注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
聘任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业务约定
书》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遵守审计准则和相关
制度,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和
内控审计报告,很好地履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
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
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化内控流程。修
订下发公司治理方面的文件制度,在制度修订过程中,特别对《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
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
行。
  四、所做的其他工作
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
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
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
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过去的一年,公司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
并提供了必要条件,在此深表感谢。202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
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特别事项
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参
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怀芳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八届独立董事 王帮俊)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换届推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推选我和蔡晓慧女士、
王怀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事项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经公司八届一次
董事会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利用自
身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
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帮俊,男,1975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主要从事创新管理、管理系统优化、能
源系统理论研究和煤炭企业信息化应用研究。现任中国矿业大学
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
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聘任公司其他高管、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向参股公司增资等八
项议案。参加 2 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半年报及三季度报告发表
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
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
董事高管薪酬考核发放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业绩说明会情况
我做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场回
复投资者问询,并积极解答相关问题。
  (四)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
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3 年,我参加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
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
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
认真的审核,关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
发生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安徽
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12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对
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36487.5 万元,该项担保
严格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程序。
  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做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 2023 年度修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关注,对修订制度相关细
则进行了沟通,确保制度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通过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
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
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我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
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
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
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独立董事,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
和理解,继续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
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帮俊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七届独立董事 张云起)
  经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提名推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我和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刘小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我为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3 年 4 月 25 日届满离职。
                      《证劵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
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
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
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
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
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由我和
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 4 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下
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
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我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召集人。
 (二)个人简历
 张云起,男,1964 年生,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
专长于企业战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2008 年 5
月至今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
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
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
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
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通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
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
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
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恒
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徽恒源煤电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
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认真审查了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止报告日,公司仅有一笔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该项担保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程序合规。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主持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
了审查,认为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
进行了审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
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
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4884 元(含税)。
  我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
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
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
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
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
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
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 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
司 2023 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届满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但是我将继续关注公司,在专业知识和能力范围内,继续为公司
发展建言献策。祝愿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能更上一层楼。
                     独立董事:张云起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七届独立董事 王亮)
   经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我和张云起先生、袁敏先生、
刘小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
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
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
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分别为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第七届
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
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其中我担任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二)个人简历
 王亮,男,1964 年生,博士,管理学教授,专长于企业管理
优化、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数量经济分析。2006 年至今任教于
南京财经大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
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
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司董事会并表决,其中现场参会 1 次,通讯方式参会 2 次,未出
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并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
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
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
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
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
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徽恒源煤
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评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三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
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在我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安徽
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金额,该项担保严格按要求履行
了相关程序。在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时,对该担保余额
进行了审查。
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拟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
  做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主持召开了 2022 年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年度会议,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4884 元(含税)。
  我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
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
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
员会会议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
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
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
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 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
司 2023 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现在我已经届满离职,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日上,感谢公
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辛勤付出,谢谢。
                      独立董事:王亮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七届独立董事 袁敏)
“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换届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推荐,选举我和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刘小浩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3 年 4 月 25 日,届
满离职。
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
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
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
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分别为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第七届
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
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我担任审计委员
会召集人。
  (二)个人简历
  袁敏,男,1975 年生,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
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专长于会
计、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2006 年 3 月-2012 年 7 月任教于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2 年 8 月至今任教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担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
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
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司董事会并表决,其中现场参会 1 次,通讯方式参会 2 次,未出
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
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
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
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
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始终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3 年任职期
间,公司存续一笔对外担保,为联营公司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
司提供,该笔担保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拟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高
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
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
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我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选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4884 元(含税)。
  我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
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
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
员会会议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
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
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 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
司 2023 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
我因为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届满离职,感谢公司在我任职期间给
予我工作上的帮助与支持,相信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带领下,将
会发展的更好。
                      独立董事:袁敏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七届独立董事 刘小浩)
“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换届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推荐,选举我和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 25 日届满离职。
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
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
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
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
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
分别为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第七届
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
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
 (二)个人简历
 刘小浩,男,1976 年出生,博士,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 年 5 月至今任教于江南大学。担
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
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
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司董事会并表决,其中现场参会 1 次,通讯方式参会 2 次,未出
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
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
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
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易发生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
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
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认为,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安徽
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12 亿元,该项担保严格按要
求履行了相关程序。
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拟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高
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
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
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0004884 元(含税)。
  我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
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
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
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
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
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 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
司 2023 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团结
协作,积极履职,为公司的发展做了突出的贡献。根据规定,我
已经届满离职,感谢公司在我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独立董事:刘小浩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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