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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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民币 25.8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
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632,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8,832,684.75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八条之规定,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不
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经公司自查,2024 年 2 月 28 日,因工
作人员操作失误,公司于收盘前三分钟内委托并回购公司股份 8,136
股,成交金额为 150,109.20 元(不含交易费用)。该误操作系回购
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所致,上述误操作行为未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会回购的情形,未构成短线交易,也不
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
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加强对回购股份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后续回购实施过
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审慎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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