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3 证券简称:锦江航运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7 元(含税)。
?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
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5,082,800.92元。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1,294,12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2%。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