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 2024-019 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八名,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六名,董事王学海、周睿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议案一、公司《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林青)》《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睿)》《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素华)》。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林青、周睿、张素华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
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五、公司《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六、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八、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九、公司《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十、审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十一、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二、公司《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十三、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十四、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 年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
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董事会同意向其支付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报酬 370 万元,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150 万元。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年度审计
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4 年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五、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发布公告,
就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有效期内,公司共收
到 4 份利润分配建议,其中要求不分红的建议 1 份,要求加大现金分红比例的建议 3 份。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战略需要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为保证现金
分红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经董事会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60 元(含税)。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 1,632,361,067 股的股
份数量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 750,886,090.82 元(含税)。公司董事会
拟定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七、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的劳动权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享有其它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董事津贴按人民币 500 元/月发放;
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
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八、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根据同类型及同规模医药上市公司情况,结合高层管理人员的个人综合能力、岗位
责任、兼职情况、体系工龄及特殊贡献等因素核定。高层管理人员按月领取基础薪酬,
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月度绩效考核奖金、津补贴等。
根据公司年度业务经营状况和高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后发放的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邓霞飞
回避表决。
议案十九、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人福医药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国金证券关于人福医药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十、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结合
公司 2024 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对 2024 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151,000.00 万
元人民币,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410,000.00 万
元人民币;
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截至目前已提供担 预计提供担保的最 预计担保额度占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保的最高额度(单 高额度(单位:万 公司最近一期净
位:万元) 元) 资产比例
一、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北人福”)及 ?275,500.00 ?315,000.00 18.48%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宜昌人福”)及 ?165,400.00 ?220,000.00 12.91%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
?17,478.13 ?30,000.00 1.76%
司(以下简称“新疆维药”)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0 ?30,000.00 1.76%
(以下简称“武汉人福”)
北京巴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医疗”)及 ?16,000.00 ?28,000.00 1.64%
人福医药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
?19,000.00 ?25,000.00 1.47%
司(以下简称“武汉普克”)
人福钟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12,494.00 ?12,500.00 0.73%
(以下简称“人福钟祥医疗”)
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3,000.00 ?11,000.00 0.65%
(以下简称“武汉天润”)
杭州诺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诺嘉”)及 ?0.00 ?2,000.00 0.12%
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0.12%
(以下简称“人福成田”)
合计 ?526,872.13 ?675,500.00 39.63%
湖北人福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37,300.00 ?65,000.00 3.81%
公司
广州贝龙环保热力设备股份
人福医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贝 ?15,000.00 ?15,000.00 0.88%
龙”)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5,500.00 ?6,000.00 0.35%
简称“三峡制药”)
合计 ?57,800.00 ?86,000.00 5.05%
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预计
①
人福有限 湖北人福 ?80,000.00 ?85,000.00 4.99%
武汉人福 湖北人福 ?50,000.00 ?50,000.00 2.93%
湖北人福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湖北人福 ?5,000.00 ?6,000.00 0.35%
公司
北京医疗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北京医疗 ?0.00 ?4,000.00 0.23%
公司
合计 ?135,000.00 ?145,000.00 8.51%
湖北人福下属全资或控股子
湖北人福 ?5,000.00 ?6,000.00 0.35%
公司
三、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预计
②
葛店人福 人福医药 ?25,000.00 ?70,000.00 4.11%
人福有限 人福医药 ?30,000.00 ?60,000.00 3.52%
北京医疗 人福医药 ?45,000.00 ?50,000.00 2.93%
③
人福美国 人福医药 ?50,400.00 ?40,000.00 2.35%
④
上海天阖 人福医药 ?0.00 ?40,000.00 2.35%
宜昌人福 人福医药 ?25,000.00 ?30,000.00 1.76%
武汉普克 人福医药 ?20,000.00 ?30,000.00 1.76%
新疆维药 人福医药 ?0.00 ?30,000.00 1.76%
武汉人福 人福医药 ?0.00 ?20,000.00 1.17%
产业技术研究
⑤ 人福医药 ?0.00 ?20,000.00 1.17%
院
⑥
九珑人福 人福医药 ?10,000.00 ?10,000.00 0.59%
⑦
康乐药业 人福医药 ?10,000.00 ?10,000.00 0.59%
合计 ?215,400.00 ?410,000.00 24.06%
注:①“人福有限”指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下同;
②“葛店人福”指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同;
③“人福美国”指 Humanwell healththcare USA,LLC;
④“上海天阖”指上海天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⑤“产业技术研究院”指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⑥“九珑人福”指武汉九珑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⑦“康乐药业”指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的担保额度进行审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一、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发展,满足业务拓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结合公
司 2024 年度发展计划,公司对 2024 年度为葛店人福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下简称“人福华溪”)预计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竹溪人福”)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0 万元人民币;
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预计提供担保的最 预计担保额度占公
截至目前已提供担保的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高额度(单位:万 司最近一期净资产
最高额度(单位:万元)
元) 比例
一、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葛店人福下属全资或控股
人福医药 ?16,400.00 ?17,000.00 1.00%
子公司
葛店人福及其下属全资或
人福医药 ?109,000.00 ?123,000.00 7.22%
控股子公司
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预计
人福华溪 竹溪人福 ?3,000.00 ?3,000.00 0.18%
因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并且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
为葛店人福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为关联担保。
申请的担保额度进行审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
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二、关于撤销呼吸产品事业部的议案
根据经营战略和业务结构调整,公司决定撤销呼吸产品事业部,该部门原代理产品
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交还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继续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十三、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制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四、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十五、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根据《民法典》《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十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十七、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十八、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的议
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十九、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三十、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预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预案》《关于确认公
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预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预案》《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
保的预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预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三十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人福华溪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人福华溪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华溪”)与
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欠发达地区产业基金”)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签署了《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同》(以下简称“增资合同”)
和《湖北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欠发达地区产业基金向湖北
竹溪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6,000 万元人民币,并且在增资合同满五年或增资合同
约定的其他回购触发情形下,欠发达地区产业基金有权要求人福华溪回购本次增资获得
的股权。公司为上述股权回购及相关事宜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产业基金拟签署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约定的回购触发情形之一“增资合同签署满五年”
修改为“增资合同签署满八年(即截至 2027 年 4 月 27 日)”,原协议其他约定不变。
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同
意公司继续为上述股权回购及相关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人福医
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人福华溪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
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
的表决。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