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8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石油金融
大厦 B 座四层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周五)
(八)出席对象:
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
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提案 4、5、6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周二)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到现场
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
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
间为准。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座 22 层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
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
目查阅。
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
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
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 弃 反
编码
可以投票 意 权 对
非累积投票提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每个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止。
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