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88 股票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H 股代码:6178 H 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803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610,787,639 股,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92,403,775.21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26%,占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30%。
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
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预案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明确,有关本次 H 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
A 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