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翔股份: 吉翔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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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吉 翔 股 份     公告 编 号:2024-023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 2024 年 3 月 27 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4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93%,
   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1.08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00 元/股、最低价
   为 7.2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82,265.04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15,000 万元(含)
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13.64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回购数量为 733.14 万
股-1,099.71 万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发布
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
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4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893%,与上次
披露数相比增加 1.08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00 元/股、最低价为 7.27 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82,265.0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
会决议批准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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