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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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王武斌、张军仁、刘继瀛因调动情形,雷增
卷因退休情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此,由公司对上述 4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552%。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审议通过了《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
要的议案、《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
销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3 年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王武斌、张军仁、
雷增卷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刘继瀛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70、2024-007)
                     。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
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4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国三峡新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1、2024-008)
                             。截止申报时
间届满,无债权人申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
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调动、免职、退休、死
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客观原因与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时,授予的权益当年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
行使部分可以在离职(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
益失效;当年未达到可行使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原则上
不再行使。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授予价格由上市
公司进行回购,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支
付利息”。
   鉴于王武斌、张军仁、刘继瀛因调动情形,雷增卷因退休情
形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此,由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
购注销的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552%。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王武斌、张军仁、雷增卷、刘
继瀛4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80,000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5,522,634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4899167),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4人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1,58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
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3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
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035,102,634   -1,580,000   15,033,522,634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587,856,566           0    13,587,856,566
     股份合计   28,622,959,200   -1,580,000   28,621,379,2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
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的规定及安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
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
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
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
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
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
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
因、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
续,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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