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新股份: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倪毓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3,634,2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5%)的股东倪毓蓓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 易 日 后 的 3 个 月 内 通 过 集 中 竞 价交 易 的方 式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合 计 不 超 过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倪毓蓓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期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相关合规要求。
超过 1%。若此期间,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减持股份的数量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的股东倪毓蓓女士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
份。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
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额不超过持有股份的 25%,减持方式包括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
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毓蓓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
职,未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执行。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宇新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