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1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相关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将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事会反映。
截至 2024 年 3 月 1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
子女。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