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集科技: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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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万集科技”或(
                      “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 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向 11 名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232,292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26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 399,999,987.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528,301.72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1,471,686.20 元。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将全部募集
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 并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1BJAA110957)。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及后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前项         调整前拟        调整后项 调整后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投资总         使用募集        目投资总 使用募集

                                    额            资金          额    资金
    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
    建设项目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总计                    93,315.00   90,000.00   42,462.72   39,147.17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同意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及“智能网联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事项已经
公 司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及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9,724.14 万
元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注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慧交通智能感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该募投项
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827.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详见公司于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 2024 年 3 月 1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9,699.49 万
元,其中“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发及产业
化 建 设 项 目” 的 募集 资金 已 投入 13,221.53 万 元 ,尚 未使 用 的募 集资金余额
集资金专户资金总额为 10,030.51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 异为
    (二)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
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了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六个月。同时,公司按
照要求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自动驾驶汽车用低成本、小型化激光雷达和智能网联设备研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将按照实际建设进度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因此在投入期间
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的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经营活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为公司减
少利息负担约 241.50 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45%计算),有效降低了
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若出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
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
司经济效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杭立俊        贾   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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