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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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57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 以公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8 日收盘,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 1,813,98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
为 17.2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7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8,922,943.92 元
(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
上限人民币 23.57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
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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